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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18-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2018-046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7月6日14:00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公司会议室举行。依据公司章程,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由第三届董事会于2018年7月3日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勇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形成如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

交互智能平板产品扩建项目将原计划以购置办公场所方式设立的办事处——“沈阳、呼和浩特、乌鲁木齐和贵阳”四个办事处调整为“沈阳、呼和浩特、乌鲁木齐、长春、长沙和南宁”六个办事处。智能电视板卡产品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和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珠路192号”调整为“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和“广州市开发区东区开发大道以东、连云路以南”地块(具体地址描述以行政地址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市场份额的进一步提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

2、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聘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艳君女士辞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同意聘任邓洁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

3、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基于对全资子公司广州视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泰保理”)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为解决视泰保理资金需求问题,同意公司为视泰保理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担保期限自相关融资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了解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相关情况后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且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本次担保。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4、以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含董事周勇,同时激励对象涉及孙永辉、王毅然的亲属,关联董事周勇、孙永辉、王毅然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稳定和吸引核心业务(技术)骨干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以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该议案尚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含董事周勇,同时激励对象涉及孙永辉、王毅然的亲属,关联董事周勇、孙永辉、王毅然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特制定《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以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含董事周勇,同时激励对象涉及孙永辉、王毅然的亲属,关联董事周勇、孙永辉、王毅然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Ⅰ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禁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Ⅱ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Ⅲ 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Ⅳ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8年7月24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48)】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9日

附件:邓洁简历

邓洁: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曾任职于美的集团。2017年9月加入公司,自2018年7月6日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邓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7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7月6日16:00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公司会议室举行。依据公司章程,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7月3日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锐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未实质改变项目的投向和项目基本建设内容,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我们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三)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涉及监事李娜的亲属,关联监事李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四)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该议案尚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涉及监事李娜的亲属,关联监事李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五)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该议案尚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涉及监事李娜的亲属,关联监事李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2018-048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8年7月24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24日(星期二)14时;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24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下午15:00至2018年7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3.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4. 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17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8年7月17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02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1.03 本计划的时间安排

1.04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0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1.06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07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1.0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1.09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0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1.11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原则

2、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上述议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且均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8年7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2)。

3. 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以收到信函的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8年7月23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 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勇

电话号码:020-32210275;

传真号码:020-82075579;

电子邮箱:shiyuan@cvte.com;

通讯地址:广州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

邮政编码:510530

2. 会议期限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2018-049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7月6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艳君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艳君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继续留任公司,分管子公司财务工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艳君女士辞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李艳君女士在担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聘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邓洁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新聘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截至公告日,邓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邓洁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邓洁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9日

附件:邓洁简历

邓洁: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曾任职于美的集团。2017年9月加入公司,自2018年7月6日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邓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2018-0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

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现就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0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IPO”)4,05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06元,募集资金总额771,93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0,881,62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007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交互智能平板产品扩建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为18,617.75万元,占IPO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6.19%;智能电视板卡产品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为31,594.18万元,占IPO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44.44%。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5,881.1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15,207.05万元。其中,交互智能平板产品扩建项目已投入金额10,501.98万元;智能电视板卡产品中心建设项目已投入金额24,418.81万元。上述金额不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和银行手续费支出的影响。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在不改变项目使用方向和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作出如下变更:1、交互智能平板产品扩建项目将原计划以购置办公场所方式设立的办事处——“沈阳、呼和浩特、乌鲁木齐和贵阳”四个办事处调整为“沈阳、呼和浩特、乌鲁木齐、长春、长沙和南宁”六个办事处。2、智能电视板卡产品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和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珠路192号”调整为“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和广州市开发区东区开发大道以东、连云路以南”地块(具体地址描述以行政地址为准)。前述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说明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计划

2017年6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交互智能平板产品扩建项目原计划以购置办公场所设立的办事处——“南京、杭州、太原、北京和武汉”五个办事处调整为“沈阳、呼和浩特、乌鲁木齐和贵阳”四个办事处。

2017年7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智能电视板卡产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广州视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视琨”)共同实施,公司以募集资金8,700万元认缴广州视琨增资并已实缴,增资后广州视琨的注册资本增至15,200万元;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由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变更为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和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珠路192号。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交互智能平板产品扩建项目

该项目将原计划以购置办公场所方式设立的办事处——“沈阳、呼和浩特、乌鲁木齐和贵阳”四个办事处调整为“沈阳、呼和浩特、乌鲁木齐、长春、长沙和南宁”六个办事处。

2、智能电视板卡产品中心建设项目

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和广州视琨。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广州视琨将搬迁至广州市开发区东区开发大道以东、连云路以南”地块(具体地址描述以行政地址为准)。因此,智能电视板卡产品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和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珠路192号”调整为“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和“广州市开发区东区开发大道以东、连云路以南”地块(具体地址描述以行政地址为准)。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原因

1、交互智能平板产品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原因:因交互智能平板业务拓展需要,为提高募投项目运行效率,增加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公司结合选址当地的办公场所租售价格水平,需将原计划以购置办公场所方式设立的办事处地点进行调整。

2、智能电视板卡产品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原因:随着公司在液晶显示主控板卡和交互智能平板领域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公司的经营规模和员工队伍持续壮大,广州视琨办公场所调整为广州市开发区东区开发大道以东、连云路以南(具体地址描述以行政地址为准)。因此,由广州视琨作为实施主体之一的智能电视板卡产品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也做相应调整。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次变更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等均保持不变,不会对智能电视板卡产品中心建设项目和交互智能平板产品扩建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符合具体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确保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将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2、本次变更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对该募投项目的开展不存在新增风险,有利于公司及时发挥募集资金效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2018年7月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未实质改变项目的投向和项目基本建设内容,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市场份额的进一步提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本次变更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2018-051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为统筹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融资事务,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州视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泰保理”)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担保期限自相关融资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业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州视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月16日

注册地点: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230号首、二层房屋

法定代表人:刘丹凤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商业保理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仅限融资租赁企业经营)。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视泰保理100%的股权。

截至2018年5月31日,视泰保理总资产为50,253,706.06元,负债总额为89,182.54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89,182.54元,净资产为50,164,523.52元,2018年1-5月,视泰保理营业收入为297,933.47元,利润总额为219,364.69元,净利润为164,523.52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系视泰保理因正常经营活动向银行融资所需,公司拟为视泰保理在本公告担保额度项下视情况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基于对全资子公司视泰保理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为解决视泰保理资金需求问题,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2亿(含2亿元)的担保。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责任风险基本可控,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利益,且有利于视泰保理的业务发展。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反担保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2018年7月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了解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相关情况后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且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本次担保。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7月5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无逾期担保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841;投票简称:视源投票。

2、填报选举票数或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均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7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7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注:1. 请对上述议案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 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