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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

2018-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五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本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30个交易日,截至本公告日(含本公告日)交易28个交易日,剩余2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将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退市吉恩目前已被调出沪股通标的,沪股通投资者可以选择在退市整理期出售所持公司股票,但不可以买入公司股票。目前,沪股通投资者如选择继续持有,后续进入股转系统后可能无法转让。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2018年5月2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2018]7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于2018年5月30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600432

2、证券简称:退市吉恩

3、涨跌幅限制: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本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18 年5月30日,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如不考虑全天停牌因素,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18 年7月11日。本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预计的最后交易日期将顺延。全天停牌天数累计不超过五个交易日。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每日的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后五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三、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我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四、其他重要提示

退市吉恩在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前为沪股通标的,目前,公司仍有部分沪股通投资者。由于退市吉恩目前已被调出沪股通标的,沪股通投资者可以选择在退市整理期出售所持公司股票,但不可以买入公司股票。目前,沪股通投资者如选择继续持有,后续进入股转系统后可能无法转让,具体事宜请透过相关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联系香港结算了解情况。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0432 证券简称: 退市吉恩 公告编号:临2018-063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