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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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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

2018-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编号:临2017-062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辞职情况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莉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莉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莉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李莉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李莉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公司董事

公司于2018年7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经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同意叶静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意见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本次董事的补选发表了意见: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叶静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条件,同意提名叶静女士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候选人。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的补选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补选和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叶静女士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同意董事会提议叶静女士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日

附简历:

一、叶静女士简历

叶静,女,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曾任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四川华神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监,中共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书记,成都中医药大学华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成都华神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四川华神钢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成都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现任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成都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编号:临2018-061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7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828证券简称:茂业商业编号:临2018-063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

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购买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开发的“茂业豪园”项目产品,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

●因银行内部政策调整,前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岷江支行签署《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最高额保证合同》贷款主体变更为仅对有公司法人、股东或个体户身份的客户支持快速放款,对普通个人贷款放款时间需延至项目竣工验收后;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700万元(具体数额以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累计为其担保额度为39,600万元人民币(即前述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岷江支行签署的《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最高额保证合同》),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逾期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开发的“茂业豪园”项目,位于成都市锦江区宏济中路49号(即“九眼桥项目”)。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岷江支行签署《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额度为39,600万元人民币。但因银行内部政策调整,贷款主体变更为仅对有公司法人、股东或个体户身份的客户快速放款支持,对普通个人贷款放款时间则需延至项目竣工验收后。为加快项目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公司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大道支行(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签署 《房屋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为该笔贷款进行阶段性担保。

贷款银行同意向购买上述预售商品房的购房人(即借款人)提供按揭贷款。按照银行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的商业惯例和相关规定,本公司应在每一位贷款购买上述房屋的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时作为保证人为购房人(借款人)向贷款银行申请的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本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4,700万元,其中办公性质商住两用房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13,000万元,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 1700 万元。担保期限为自贷款银行与购房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银行取得购房人以《不动产权证》所办抵押的《他项权利证》止。

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2018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同意就“茂业豪园”项目为购房客户向贷款银行申请的按揭贷款提供合计人民币14,700万元的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自购房客户与贷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办妥抵押财产的房地产权证等相关权属证书交贷款银行收执之日为止。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符合贷款银行贷款条件,购买本公司开发的“茂业豪园”项目产品,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按揭贷款客户。

被担保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方式

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范围

包括贷款银行与购房人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购房人全部债务,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等)、因购房人违约而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三)保证金收取

贷款银行发放贷款之日,按单笔贷款金额的5%存入保证金,用于担保公司向购房人发放的贷款。银行根据协议扣划保证金,公司应在银行扣划之日起五日内补足相应款项作为保证金。

(三)保证责任

如果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或者贷款人根据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履行,或者借款人违反合同的其他约定,保证人应在保证范围内立即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自贷款银行与购房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银行取得购房人以《不动产权证》所办抵押的《他项权利证》止。

以上担保无反担保,协议尚未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销售开发的“茂业豪园”项目产品,为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本次担保为阶段性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有利于加快相关开发项目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本次担保为阶段性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商业惯例,有利于加快相关开发项目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0元人民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3.07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0.14%。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828证券简称:茂业商业公告编号:2018-064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7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7月25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东御街19号本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25日

至2018年7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三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议案一、二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

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登记时,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持

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登记时间:请自愿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于2018 年7月18日至7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8:00到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办理登记。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成都市东御街十九号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联系地址:成都市东御街十九号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联 系 人:叶静、谢庆 联系电话:028-86665088

传 真:028-86652529 邮政编码:610016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7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