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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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事项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

2018-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0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事项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履行审批程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条件,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仅达成初步意向,最终投资方案及该项目是否能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筹划事项概述

2018年7月9日,贵州川恒化工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股份”或“公司”、“乙方”)与深圳摩盾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甲方)、贵州福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丙方)共同签署了《贵州福泉磷石膏综合利用示范园区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三方达成初步意向,拟在贵州省福泉市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生产“摩盾”牌磷石膏粉、浇筑石膏砂浆、轻质机喷石膏砂浆、装配式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石膏基)、高强石膏粉等石膏制品。

三方商定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认缴期限以公司章程为准),其中:甲方出资1020万元现金占51%股权,乙方出资580万元现金占29%股权,丙方出资400万元现金占20%股权。

三、后续工作安排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将在最终的投资方案确定后,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及时 披露相关信息。

四、本次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着力于磷石膏有效解决方案,提高磷石膏综合利用率,实现公司磷石膏大规模综合利用的目标,建成贵州福泉磷石膏综合利用示范园区,为全国磷石膏的综合利用起到示范作用。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在公司未完成法定程序、交易未正式实 施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带来重大影响。

五、其他说明

1、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公司未向内幕知情人以外人 员透露该信息;

4、目前该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投资方案及相关审议程序还未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