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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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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2018-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编号:临2018-047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签署的《投资意向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约定,协议约定的具体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后续具体投资并购事项以协议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履行必要的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正在筹划收购资产事项,拟收购标的为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集团”)持有的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HS公司”)9.90%股权和上海华普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汽车”)持有的CHS公司27.07%股权。公司已于2018年7月2日发布了《关于拟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4)。

经过交易各方谈判,公司于2018年7月7日与交易对方代表吉利集团签署了《投资意向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对方及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对方为吉利集团、华普汽车;本次交易的目标公司为CHS公司;本次交易标的为交易对方持有的CHS公司合计36.97%的股权。

2、本次交易方式

交易对方将其持有的标的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以增发股份作为支付对价。最终交易结构和交易价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以及其他相关交易文件(“正式交易文件”)的约定为准。

3、本次交易的交割前提

完成本次交易的前提包括但不限于:(1)目标公司少数股东放弃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如需);(2)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交易;(3)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的价格等细节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正式交易文件;(4)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核准本次交易。

三、相关提示

公司及交易对方将尽各自最大努力,尽快促成本次交易。但本次签署的《投资意向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约定,协议约定的具体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后续具体投资并购事项以协议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履行必要的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