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18-030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18年6月2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7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钱栋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北京市长途汽车有限公司5.33%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安排,参考北京市长途汽车有限公司多年的运营状况和长途运输业未来的发展前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北京市长途汽车有限公司5.33%的股权。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北京市长途汽车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所涉及的北京市长途汽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8)第3140号),北京市长途汽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为61,577.74万元,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占北京市长途汽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5.33%,本次对外公开挂牌转让底价不低于公司所占权益的净资产评估值即32,820,940元,转让价格为最终成交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北京市长途汽车有限公司5.33%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18-031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18年6月2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7月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国庆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北京市长途汽车有限公司5.33%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八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18-032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
北京市长途汽车有限公司
5.33%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亚星客车”)拟转让所持有的北京市长途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途汽车”)5.33%股权,股权挂牌底价为32,820,940元,最终转让价格以成交价为准。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开挂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安排,参考北京市长途汽车有限公司多年的运营状况和长途运输业未来的发展前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长途汽车5.33%的股权。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北京市长途汽车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所涉及的北京市长途汽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8)第3140号),北京市长途汽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为61,577.74万元。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占北京市长途汽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5.33%,本次对外公开挂牌转让底价不低于公司所占权益的净资产评估值即32,820,940元,最终转让价格为成交价。
(二)公司于2018年7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北京市长途汽车有限公司5.33%股权的议案》。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市长途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途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工业开发区广茂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阎振林
注册资金:37,520.38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7月26日
经营范围:长途旅游包车客运、小公共汽车客运、长途客运;长途客运站及服务;机动车辆保险代理业务;汽车修理(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客车、机械电器设备、轮胎、汽车配件;制作设计广告(不含影视广告);房屋租赁;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出租写字间。(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交易标的股权结构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占北京市长途汽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94.67%,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占北京市长途汽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5.33%。
(三)其他股东的有限受让权
持股94.67%的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声明放弃优先受让权。
(四)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8】37030002号),长途汽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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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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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北京市长途汽车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所涉及的北京市长途汽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8)第 3140 号),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1,577.74万元,增值额为28,124.01万元,增值率为84.07%。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占北京市长途汽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5.33%,故该等股权挂牌底价应为32,820,940元。
三、交易标的债权债务状况说明
北京市长途汽车有限公司未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短期或长期贷款,其相关债权债务均由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标的公司全权承担。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产权挂牌底价确定的依据
公司拟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长途汽车5.33%股权。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北京市长途汽车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所涉及的北京市长途汽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8)第3140号),北京市长途汽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为61,577.74万元。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占北京市长途汽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5.33%,本次对外公开挂牌转让底价不低于公司所占权益的净资产评估值即32,820,940元,最终转让价格为成交价。
(二)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支付股权价款。基准日制订当月月初至股权交割日(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损益由出让方与受让方共同聘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双方一次性结清。
(三)交易的最终成交价格等协议主要内容目前尚无法确定。
五、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一)本项目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二)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处置所持北京市长途汽车有限公司获得的转让收益均用于补充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
六、转让股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长途汽车5.33%的股权,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本次交易完成后,亚星客车将不再持有长途汽车股权。本次转让收益均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涉及的财务影响尚需根据公开挂牌成交结果确定。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得到转让方式为公开挂牌转让,因此最终的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尚无法确定,能否交易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