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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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瑞旭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18-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万家瑞旭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万家瑞旭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万家瑞旭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万家瑞旭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表决投票时间自2018年6月5日起,至2018年7月6日17:00止,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6月5日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万家瑞旭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97826297.11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99.89987%,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万家瑞旭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万家瑞旭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书面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2018年7月9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对本次大会的表决意见进行了计票,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见证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为97826297.11份, 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达到二分之一以上,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万家瑞旭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为 律师费 40,000元,公证费 10,000 元, 合计50,000 元,以上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万家瑞旭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7月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万家瑞旭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基金转型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万家瑞旭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已更名并转型为“万家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修订《万家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万家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万家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进行变更注册,并于2018年7月9日起生效。以上文件可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请投资者参阅。

四、备查文件

1.《万家瑞旭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 关于万家瑞旭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万家瑞旭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4:〈万家瑞旭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

2. 万家瑞旭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 万家瑞旭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