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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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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2018-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金隅集团 股票代码:601992.SH 公告编号:临2018-067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金隅集团”)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884号”文核准。

发行人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发行本次债券,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总发行规模为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的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设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可根据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2、金隅集团本期发行面值不超过300,000万元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3,0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根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本期债券资信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6,910,189.45万元(截至2018年3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51,359.09万元(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分为2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年末、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5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和品种二后2年的票面利率。

6、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4.50%-5.50%,品种二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4.60%-5.6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7月11日(T-1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协商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7月12日(T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8、本期债券发行仅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9、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申购。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均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手)的整数倍。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申购办法、申购程序、申购价格和申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交易,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披露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有关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4、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5、如遇市场变化,导致本期债券有效申购或缴款认购金额不足发行规模,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可以调整发行方案或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期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人: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简称为“18金隅01”,品种二简称为“18金隅02)。

3、债券规模:本次债券总规模不超过50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本期为首期发行,分为两个品种,总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公司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在总发行规模内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4、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100%。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2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内前3年和品种二存续期内前5年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和品种二存续期内前5年的票面利率固定不变。

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内第3年末,如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内第5年末,如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若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年末、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5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和品种二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一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和品种二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和品种二的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一和品种二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品种一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和品种二的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本期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9、票面金额:本期债券面值100元。

10、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1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

12、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定价与配售方案参见本发行公告。

14、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5、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18年7月12日,起息日为2018年的7月12日。

16、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7、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和品种二的付息日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7月12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7月12日,品种二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7月1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8、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9、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2023年7月12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7月12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为2025年7月12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7月1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0、计息期限: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一的计息期限自2018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1日;品种二的计息期限自2018年7月12日至2025年7月11日。若投资者部分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8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1日;品种二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8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1日。

21、到期日: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到期日为2023年7月12日,品种二的到期日为2025年7月12日;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1年7月12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3年7月12日;品种二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3年7月12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5年7月12日。

2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宣武支行。

2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25、债券受托管理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6、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一创投行和中信建投作为联席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

28、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9、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发行人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30、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2、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询价对象

本期债券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2、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4、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2)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3)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5、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申购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第1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6、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上述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品等;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需要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品种一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4.50%-5.50%,品种二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4.60%-5.6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区间范围内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8年7月11日(T-1日)。参与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7月11日(T-1日)10:00至15:00之间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可以视簿记情况酌情延长簿记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表一),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申购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均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手)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包含此申购利率以上和/或以下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2、提交

参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8年7月11日(T-1日)10:00—15:0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由申购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为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需提供授权书);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如为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需提供授权书);

(3)申购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附件二: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及承诺书》(如为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需提供授权书,多页需加盖骑缝章);

(5)附件三: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如为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需提供授权书,多页需加盖骑缝章);

(6)若符合《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及承诺书》(附件二)第一、二、三项的投资者,请视本机构实际情况提供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证明文件之一,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若符合《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及承诺书》(附件二)第四项的投资者请提供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投资经历等证明文件;若符合《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及承诺书》(附件二)第五项的投资者,请提供申购前20 个交易日本人名下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最近3 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者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若符合《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及承诺书》(附件二)第六项的投资者,请提供证监会或交易所认可的证明文件。

(7)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簿记管理人有权要求合格投资者补齐上述材料及认定投资人提交的申购是否有效。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报价一次,在未获得簿记管理人同意情况下,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合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报价。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申购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不可撤销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申购要约。申购人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进行修改,须征得簿记管理人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簿记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若因申购人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申购人自行负责。

传真号码:010-66527795、010-66527830、010-66525078;

咨询电话:010-63212503、010-63212504;

如出现传真故障,可使用簿记管理人提供的邮箱或认可的其他方式提交。

(五)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8年7月12日(T 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发行利率确认原则:簿记管理人按照合格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至高的原则,对合规申购金额逐笔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实际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且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是本次债券的首期发行,分为两个品种,总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公司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参与本期网下发行的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0手(10万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万张,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8年7月12日(T日)和2018年7月13日(T+1日)每日的10:00-16: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在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7月11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须参与网下簿记建档,具体文件清单详见本公告之“二、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之“(四)询价办法”。

未参与簿记建档,在网下发行期间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未参与簿记建档的投资者应配合主承销商提供相应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资质文件。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并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认购金额。单个合格投资者最终获得配售的金额应符合监管部门相关业务规定。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认购利率确认为最终票面利率。申购利率低于最终票面利率的投资者认购数量全部获得配售;申购利率等于最终票面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按比例配售(可根据投资者申购数量取整要求适当微调),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申购利率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不予配售。在参与网下簿记建档的有效申购均已配售情况下,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可向未参与网下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的网下认购进行配售。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8年7月13日(T+1日)16: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划款时请注明“投资者简称”和“金隅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2018年7月13日(T+1日)16:00前缴足认购款,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德义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

联系人:张峰

联系电话:010-59575916

传真:010-66417784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芳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

项目负责人:梁咏梅

项目经办人:刘晓俊、刘宁、庄中慧

联系电话:010-63212001

传真:010-66030102

(三)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项目负责人:杜美娜

项目经办人:黄亦妙、刘人硕

联系电话:010-85130656

传真:010-65608445

发行人: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0日

附件一: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及承诺书(请投资人正确勾选合格投资者类型并仔细阅读承诺内容,盖章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债券投资者适当性规定,本机构为:请在()中勾选。

(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申购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第1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 )六、中国证监会和沪深交易所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请备注机构类型及名称为: )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 ) 否( )(如勾选此项,请提供最终投资人人数: 人)。

备注: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说明:如勾选第一、二、三项的投资者,请视本机构实际情况提供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证明文件之一,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如勾选第四项的投资者请提供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投资经历等证明文件;如勾选第五项的投资者,请提供申购前20 个交易日本人名下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最近3 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者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如勾选第六项的投资者请提供证监会或交易所认可的证明文件。

本机构承诺:在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前,已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资格认定,确认自身具备认购本期债券的合格投资者资格,知晓本期债券信息披露渠道,并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所刊内容,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及风险,经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同意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且认购账户具备本期债券认购与转让权限。

机构名称:

(盖章)

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应被视为本期申购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盖章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限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

八、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九、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十、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机构名称:

(盖章)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但应被视为本期申购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

3、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4、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为低于和等于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的所有标位的累计申购量。(具体见本公告填表说明第8条之填写示例)。

5、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申购利率可不连续。

6、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0张)的整数倍。

7、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8、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5.50%-5.8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5.8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35,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80%,但高于或等于5.70%时,有效申购金额15,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70%,但高于或等于5.60%时,有效申购金额12,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60%,但高于或等于5.5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5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加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如为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需提供授权书)后,于2018年7月11日10:00-15:00连同盖章版《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及承诺书》(附件二)、《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及申购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相关证明文件一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申购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申购人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须征得簿记管理人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簿记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本表。若因申购人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申购人自行负责。

10、参与利率询价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11、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期网下利率询价。因传真拥堵或技术故障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的,需与簿记管理人沟通确认是否有效。

申购传真:010-66527795、010-66527830、010-66525078;咨询电话:010-63212503、010-63212504。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签署日期:201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