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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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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4版)

2018-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

3、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将因未履行承诺所形成的收益上交公司,公司有权暂扣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和薪酬,同时本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将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5、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六、本次发行前后利润分配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前形成的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将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优先于其他分红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3、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一般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然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现金分红无需审计);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再融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4、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时间间隔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七、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产品集中风险

公司成立后即主要从事吸尘器软管产品的研发和生产,自2006年起便已形成了全面的吸尘器软管产品体系,并在2008年起开始量产配件产品。目前,公司已形成以软管为主、配件为辅的产品体系,其中软管产品主要包括伸缩软管、挤出软管、吹塑软管、吸塑软管和复合缠绕软管等五大类,配件产品主要包括水箱、卷线器、地刷等。此外,接头、手柄、手柄下连接管等配件可与软管组成整套的软管组件系列产品。公司产品应用已覆盖传统吸尘器、中央吸尘器、挂烫机、洗碗机和户外清扫工业除尘系统等领域,其中以吸尘器领域为主。尽管公司拥有明显的技术优势、产品优势和客户优势等,盈利能力持续提升,但如果未来产业政策调整、客户需求变化或替代品出现等因素导致吸尘器产业整体下滑,则公司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二)客户集中风险

公司深耕清洁电器软管行业多年,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通过完善的生产工艺和持续的技术积累及创新,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系统化、定制化的软管及配件产品,积累了丰富的优质客户资源,并与其建立了长期、稳定、紧密的合作关系。

从全球市场来看,下游吸尘器品牌主要包括戴森(Dyson)、鲨科(Shark)、必胜(Bissell)、胡佛(Hoover)、西门子(Siemens)、松下(Panasonic)、伊莱克斯(Electrolux)、飞利浦(Philips)、LG、美诺(Miele)、艾默生(Emerson)等国外大型知名终端品牌以及美的(Midea)、莱克(Lexy)、海尔(Haier)、科沃斯(Ecovacs)等国内品牌,吸尘器品牌集中度较高,而吸尘器品牌企业一般与其指定的代工厂长期合作,因此发行人客户较为集中,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9.29%、58.65%和51.93%。发行人清洁电器软管产品已基本覆盖国内外主要知名清洁电器品牌,发行人客户集中属于行业共有特点。

与优质客户的稳定合作是公司巩固并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发行人与前五大客户的实际合作期限均在5年以上,发行人与戴森、莱克电气、美的、科沃斯、松下、春菊电器和宁波富佳等国内外知名品牌和客户合作时间达10年以上,发行人客户体系和结构较为稳定。凭借发行人的技术优势、产品优势和解决方案能力优势,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交易具有可持续性,替代风险性较低。

公司将通过积累的核心竞争优势持续开拓客户并扩大市场份额,但由于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密切,如果未来某一主要客户降低或停止与公司的合作,则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聚乙烯类、PVC、筋条、增塑剂、ABS以及电子线等,2015年、2016年和2017年上述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占公司当期采购总金额的合计比重分别为63.33%、60.55%和57.30%。公司主要原材料大部分来源于石油化工行业,原料供应充足,但其价格受石油价格影响而呈现一定波动性,公司通过研判原材料价格走势以采取相应的采购策略,持续研发以推出高附加值产品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缓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尽管如此,原材料价格波动仍然对公司盈利能力和稳定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四)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我国清洁电器软管行业的从业企业数量众多,主要集中在江苏、广东和浙江三省,尽管近年来清洁电器软管行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行业集中度有所提高,但规模较大的规范企业数量仍然较少,行业同质化竞争激烈。公司凭借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稳定的高品质产品、优质的客户资源积累、优秀的解决方案能力等核心优势,可以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系统化和定制化的软管及配件产品,但随着行业整体竞争趋于激烈,如果公司不能继续保持核心竞争优势,公司产品价格和市场份额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五)产品质量风险

目前公司已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了完善的质量认证体系。公司产品符合UL、IEC等国际认证标准,满足了国内外客户对于公司产品品质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认证标准组织生产,并进行产品质检、巡检、自组检查、QC检查等质量检查,并以质检表等文件形式记录相关检查情况。完善的品质管控体系从根本上保障了公司产品的高质量。此外,公司十分重视原材料性能的研发、检测和产品质量检测,并建立了材料研发检测中心和产品物理检测中心。

未来如果因生产人员疏忽或检测失误等因素导致公司销售的产品出现质量瑕疵,则公司将可能面临客户索赔甚至客户流失的风险,对公司品牌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技术研发风险

经过多年技术开发和创新的积累,公司在清洁电器软管及配件领域拥有多项专利和非专利技术,从根本上保证了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地位。随着清洁电器普及率的持续提高,为满足消费者和终端电器品牌多样化、定制化、系统化的需求,清洁电器产品随之向高端化、智能化、个性化的方向发展,更新换代的频率不断加快,清洁电器软管企业需要进行持续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

如果公司未能持续把握行业技术趋势,或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不成功,公司技术优势和产品竞争力将会下降,将对公司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七)苏州凯弘二期厂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风险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苏州凯弘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的二期厂房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为11,197平方米。2017年2月14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出具证明,苏州凯弘二期厂房由于其所在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报批时仅办理临时建筑规划许可手续,苏州凯弘二期厂房正依据相关政策办理临时建筑转永久性建筑的相关手续,在此期间,准予苏州凯弘保留使用该临时建筑。如果苏州凯弘未能办妥手续或政府部门要求苏州凯弘拆除二期厂房,则苏州凯弘生产将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八)租赁物业风险

公司租赁金华市方圆停车设备有限公司总面积为7,405.00M2的房产用作仓库、车间以及食堂,其中建筑面积2,731.98M2的房产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在金华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所办理了备案,其余房产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占公司经营用房产面积总额的比重为7.02%,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对于该项租赁,浙江金磐扶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出具说明,春光股份租用上述房产系为满足临时性生产经营所需,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同意春光股份继续使用上述房产,且不会对春光股份使用上述房产进行处罚。

尽管公司所承租的存在产权瑕疵的房产面积占比较小,但如果上述房产被要求拆除,则公司生产经营将受到一定影响。

(九)经营用地纳入政府重新规划的风险

根据金华市规划局发布的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规划设计方案,公司现有位于金华市安文路420号的土地(公司拥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金华市方圆停车设备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安文路400号的土地(其地上建筑物已由公司承租)、必然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安文路380号的土地(其地上建筑物已由公司承租)已被纳入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的规划用地范围内。

2017年5月,浙江金磐扶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说明,确认最近五年内暂无关于征收上述规划范围内土地及其建筑物的计划或安排,未来如果要征收上述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将充分考虑春光股份新厂的安置、生产经营的稳定性、搬迁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因素合理安排征收进度,给予春光股份一定的准备时间以及适当的经济补偿,保证不对春光股份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尽管如此,若政府部门要求征收公司上述自有或承租的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发行人生产经营将受到一定影响。

(十)核心技术风险

公司凭借多年的产品运营及技术开发经验,主动引进和应用新工艺、新设备,积极推动产品创新,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开发新产品,并通过对行业前沿的技术研究引领行业技术发展。公司在各类软管成型工艺方面掌握核心技术,可实现伸缩、导电、抗静电、静音、喷水以及多功能集成等。

公司掌握的核心技术为公司持续扩大技术优势,生产高品质产品,获得长期优质的客户资源提供扎实的基础,如果未来公司未能持续升级核心技术、掌握客户需求变化,或者下游清洁电器行业和消费者需求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公司被国际、国内市场上其他技术替代、淘汰,则公司将可能面临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2018年1-3月的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天健审〔2018〕6416号审阅报告。公司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8,584.77万元,较2017年1-3月增长15.67%;公司2018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82.90万元,较2017年1-3月增长1.14%;公司2018年1-3月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46.85万元,较2017年1-3月增长0.16%。公司2018年1-3月净利润增幅不及营业收入增幅,主要是2018年一季度美元汇兑损失金额较高所致。

2018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451.42万元,降幅为46.45%,主要是因为:(1)2018年1-3月公司因开具票据规模增多导致支付的票据保证金大幅增加,从而使得“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475.01万元;(2)2018年1-3月公司员工工资水平和福利水平有所提升,使得“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405.68万元;(3)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2018年1-3月公司缴纳增值税和预缴企业所得税增加,使得“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380.66万元。

公司2018年1-6月预计营业收入22,679.27万元至24,741.02万元,同比增长10%至20%;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72.04万元至4,404.64万元,同比增1%至12%;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45.69万元至3,710.07万元,同比增长1%至12%。前述财务数据不代表公司所做的盈利预测。

发行人产品结构齐全,竞争优势明显,并与主要客户及主要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与主要客户的交易具有可持续性,原材料供应稳定。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整体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是基于以销定产的行业特点、在手订单和研发项目情况以及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等,进行的谨慎、合理预计,符合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发行人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正常,预计2018年1-6月的财务报表项目不会发生异常变化,不存在影响发行条件的重大不利因素。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情况

二、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总计48,040,566.03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28,800,000.00元、审计及验资费用7,594,339.62元、律师费用6,415,094.34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094,339.62元,发行手续费136,792.45元。以上费用均不含对应的增值税。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由春光有限整体变更设立。2016年8月31日,经春光有限股东会决议,春光有限以截至2016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按原股东出资比例折合为6,000万股,未折股部分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春光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4日,发行人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2016年10月17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发行人整体变更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6]447号《验资报告》。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设立时,公司发起人为春光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时的全体股东。各发起人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7,200万股,本次发行不超过2,400万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之“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减持意向”。

(二)发行人持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三)发行人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情况如下:

(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具体如下:

陈正明、张春霞为夫妻关系;陈凯和陈弘旋均为陈正明、张春霞之子;陈正明持有春光控股100%股权;张春霞担任春光控股执行董事兼经理;陈凯持有凯弘投资37.23%股权并担任其普通合伙人,持有毅宁投资27.50%股权并担任其普通合伙人;袁鑫芳系陈正明姐姐的女儿。除此之外,公司各股东间无其他关联关系或亲属关系。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清洁电器软管及配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在原料开发、结构方案设计、专用设备研制、模具开发、产品供应、售后服务等方面形成的完善服务体系,致力于为清洁电器制造商提供多元化、系统化、定制化的软管及配件集成解决方案。公司软管及配件产品主要应用于吸尘器等清洁电器领域,并已逐步延伸至挂烫机、洗碗机和户外清扫工业除尘系统等领域。根据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文件,公司2011-2015年生产的吸尘器软管销售量和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业中名列第一。

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公司系“浙江省塑料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浙江省新材料产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被评为“金华市优秀企业(金星奖)”,春光牌吸尘器软管被评为“浙江名牌产品”,“春光”商标被评为“浙江省著名商标”。通过持续地对新产品、新技术进行研发,公司自主研发的“高端吸尘器用高强度电子软管”获得了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三等奖,并先后开发出“1:8大伸缩比软管”、“四螺旋中央吸尘器软管”等工艺技术先进的软管产品,不断扩大软管产品的品类和应用范围,满足了客户对软管及配件产品的多样化需求。

为贴近客户并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公司已在金华、苏州和马来西亚设立三大生产基地,并建立了完善的质量认证体系。目前发行人已获得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9490-201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UL、IEC等国际认证标准和RoHS、PAHs和REACH等环保要求,充分满足国内外客户对产品品质的严格要求。

凭借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高品质的产品及系统化的清洁电器软管及配件集成方案解决能力,发行人产品被广泛应用于美的(Midea)、莱克(Lexy)、戴森(Dyson)、鲨科(Shark)、必胜(Bissell)、胡佛(Hoover)、西门子(Siemens)、松下(Panasonic)、伊莱克斯(Electrolux)、飞利浦(Philips)、德沃(Dirt devil)、艾默生(Emerson)、阿奇力克(Arcelik)、力奇(Nilfisk)等国内外大型知名清洁电器终端品牌,并受到众多客户的一致认可。

(二)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产品销售采取直销模式,公司内贸部、外贸部分别负责国内、国际客户的市场开拓、订单跟踪与客户关系维护。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以吸尘器为主的清洁电器领域,系戴森、鲨科、必胜、胡佛等知名品牌的指定供应商。根据品牌企业的要求,公司将软管及配件产品销售给其指定的吸尘器ODM/OEM厂商后,由ODM/OEM厂商制造成吸尘器整机后销售给吸尘器品牌企业。此外,公司还将软管及配件产品直接销售给美的、莱克等拥有自主品牌的吸尘器企业。

公司致力于为清洁电器制造商提供多元化、系统化、定制化的软管及配件集成解决方案,因此公司还根据下游客户需求,深度参与其新产品研发、设计、试制和量产的全过程,从而与下游客户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三)所需主要原材料及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为清洁电器软管及配件,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聚乙烯类、PVC、筋条、增塑剂、ABS以及电子线等。

公司设有采购部负责原材料等的采购工作,并制定了规范的采购流程与管理制度。公司销售部门在获取客户订单并录入ERP系统后,系统会根据订单产品种类及数量自动生成物料需求单,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和不同物料的采购周期制订采购计划。公司建有合格供应商名录,采购部根据原材料采购计划并向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及议价,在确定供应商后下达采购订单并组织采购,所购原材料经品管部检验合格后入库。

(四)行业竞争格局

近年来,清洁电器软管行业随着下游行业的发展取得了较快的发展,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国清洁电器软管行业的从业企业数量众多,主要集中在江苏、广东和浙江三省,然而规模较大的企业数量相对较少,主要包括本公司、巴拉斯塑胶(苏州)有限公司、东莞巴拉斯迪软管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泰贺塑化有限公司和苏州工业园区嘉信科技有限公司等。

(五)公司的竞争地位

公司主要从事清洁电器软管及配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在原料开发、结构方案设计、专用设备研制、模具开发、产品供应、售后服务等方面形成的完善服务体系,致力于为清洁电器制造商提供多元化、系统化、定制化的软管及配件集成解决方案。

经过多年经营积累,公司凭借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齐全的产品品类、优质的客户资源积累、优秀的解决方案能力、合理的生产基地布局、高效的管理模式和完善的品质管控体系,在清洁电器软管行业处于领导地位。根据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文件,公司2011-2015年生产的吸尘器软管销售量和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业中名列第一。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和运输工具等。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无形资产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共拥有4宗土地使用权、6项商标、39项专利。

(三)承租的房产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分别租赁了金华市方圆停车设备有限公司7,405.00M2房产、必然科技有限公司4,225.00M2房产以及苏州市天烨机械工程有限公司4,665.00M2房产用于生产经营。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清洁电器软管及配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主要产品包括伸缩软管、挤出软管、吸塑软管、吹塑软管、复合缠绕软管等软管产品及配件产品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发行人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有关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发行人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陈正明、张春霞、陈凯、陈弘旋以及控股股东春光控股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有关承诺。

(三)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采购金额较小,主要为苏州凯弘从苏州昊博采购植毛压轴组件、扁吸嘴等配件。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关联采购金额占公司采购总额比重分别为0.24%、0.72%和0.27%,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自2017年3月起,公司未再与苏州昊博发生采购交易。

(1)关联采购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苏州凯弘向苏州昊博采购植毛压轴组件、扁吸嘴等吸尘器产品配件,2015年、2016年及2017年,采购金额分别为42.49万元、123.62万元和59.87万元,占发行人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0.24%、0.72%和0.27%。

因生产经营需要,苏州凯弘将部分工序简单、附加值较低的配件通过委外加工的方式进行生产。苏州昊博专业从事注塑件的加工生产,且陈凯、刘秦曾为苏州昊博的实际控制人,其产品质量、交货期较为可靠。因此,报告期内苏州凯弘对苏州昊博的关联采购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关联采购价格的公允性

报告期内,苏州凯弘从苏州昊博的采购系以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公允。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销售金额较小,主要为苏州凯弘向苏州昊博销售塑胶色粉。2015年及2016年关联销售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0.06%与0.01%,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1)关联销售的必要性

报告期内,苏州凯弘向苏州昊博销售塑胶色粉等注塑件添加剂,2015年、2016年,苏州凯弘向苏州昊博的销售金额分别为21.57万元、1.95万元,占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06%、0.01%。

苏州凯弘主要从事吸尘器软管及配件的生产和销售,其配件产品需满足客户对色彩的要求。为保证由苏州昊博所生产的注塑件产品颜色及质量符合要求,苏州凯弘向苏州昊博销售了塑胶色粉,用作其加工注塑件的辅助原料。因此,报告期内,苏州凯弘对苏州昊博的关联销售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关联销售价格的公允性

报告期内,苏州凯弘向苏州昊博的销售系以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公允。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和股份支付

(1)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合计分别为617.86万元、485.40万元和445.18万元。

(2)股份支付

2016年发行人授予关键管理人员确认的股份支付金额为809.10万元。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1、股权收购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发生的股权收购情况如下:

注:根据王斌斌出具的声明,其所持凯萃公司股权系代张春霞持有,上述股权转让款5万美元由CGH公司直接支付给张春霞。

2、资产出售

2016年5月,苏州凯弘将一辆汽车以账面价值为作价依据出售给刘秦,出售价格为2.16万元。

3、关联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借出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张光系张春霞之弟。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借入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关联方资金拆借的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从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等关联方借入资金主要系为满足公司临时营运资金的需要;关联方陈凯及其配偶刘秦以及张春霞的弟弟张光从公司借入资金主要用于临时资金周转和日常开支等。

(2)关联方资金拆借的使用时间及使用费用的收取和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资金拆借的使用时间较短;总体而言,公司主要从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借入资金,以满足公司临时资金需求,推动公司稳步发展,因此公司未向关联方收取或支付使用费。

若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假设,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的使用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负数表示应由发行人支付的使用费金额。

公司若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或支付使用费,2015年和2016年公司将向关联方支付使用费94.45万元和4.10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17%和0.06%,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

为规范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借行为,公司已在整体变更基准日(2016年6月30日)前清理了上述资金拆借款项,并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了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4、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发行人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5、银行贷款受托支付

报告期内,苏州凯弘存在通过关联方苏州昊博以受托支付形式获取银行贷款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苏州凯弘将苏州昊博作为受托支付对象,是为了满足银行采取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方式发放大额贷款的要求。苏州凯弘与苏州昊博不存在与上述银行贷款相关的争议、纠纷、诉讼及潜在的争议、纠纷、诉讼;银行下发贷款后,苏州凯弘未将贷款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未用于开展风险投资;对于报告期内已到期的银行贷款,苏州凯弘已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并无骗取贷款的主观恶意。

为规范公司银行贷款行为,苏州凯弘已于2016年2月开始停止与苏州昊博之间的受托支付安排。

6、专利转让

2016年4月11日,陈正明、陈凯、陈弘旋与公司签署专利转让协议,将其名下专利权无偿转让给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三)关联方的往来款项余额

1、应收项目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关联方款项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应付项目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关联方款项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15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中应付张春霞1,493.38万元,其中包含应付资金拆借款1,461.59万元以及应付股权收购款31.79万元。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经常性的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与关联销售金额及占比较小,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正常经济行为;此外,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系公司经营管理所需,且薪酬水平合理。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下转16版)

(上接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