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7月11日

查看其他日期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

2018-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8-051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盛达矿业,证券代码:000603)自2018年6月11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8 年6月1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2018-046号),于2018 年6月16日、6月26日、7月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2018-048号、2018-049号、2018-050号)。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审计、评估等工作仍在进行,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对重组方案相关问题作进一步探讨和论证。鉴于重组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8-052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8年7月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九届三次董事会,本次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8年7月5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赤峰金都与华夏建设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为加快选厂及附属工程建设工作,拟与甘肃华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夏建设”)签署该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总价为人民币7,960万元(最终以有资质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决算价格为准)。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赤峰金都与华夏建设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因华夏建设控股股东赵志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满堂系兄弟关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马江河、赵庆、赵敏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

股票代码:000603 股票简称:盛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8-053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赤峰金都与华夏建设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下称“赤峰金都”)为加快选厂及附属工程建设工作,拟与甘肃华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夏建设”)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华夏建设为赤峰金都选厂及附属工程进行施工,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7,960万元(最终以有资质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决算价格为准)。

(二)关联关系

因华夏建设控股股东赵志强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满堂系兄弟关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履行的程序

2018年7月9日,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赤峰金都与华夏建设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马江河、赵庆、赵敏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决策权限,该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甘肃华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农民巷2号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志强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745898804Q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矿山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钢结构工程,建材(不含油漆)、水暖器材、卫生洁具、水泥构件、预制品的销售。

股东情况:赵志强(持股65%)、赵宏波(持股35%)。

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华夏建设前身为天水金都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20日,现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拥有各类施工机械设备429多台(件),目前的规模和实力具有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施工能力。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关联关系:华夏建设控股股东赵志强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满堂系兄弟关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第10.1.5(四)项规定,华夏建设为公司关联法人。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关联方华夏建设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赤峰金都选厂及其附属工程项目,位于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庆华村,华夏建设将负责该项目的基建工程施工,工程承包范围包括选厂、尾矿库、压滤车间及附属工程。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标的基建工程按施工图纸进行造价预算,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允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任何一方未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面利益。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发包人: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甘肃华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基建工程

2、工程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庆华村

3、工程内容:破碎工段、磨浮工段、尾矿附属工程

4、工程承包范围:选厂、尾矿库、压滤车间及附属工程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2月3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53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总额为人民币7,960万元(为预算价,最终以有资质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决算价格为准)。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赤峰金都本次与华夏建设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目的是加快赤峰金都选厂及附属工程的建设工作,力争尽早建成投产,为赤峰金都后续生产经营提供有力保障。华夏建设在工程设计、施工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管理和建设经验,赤峰金都能够充分利用其综合实力做好项目建设。本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预算价格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且最终将以有资质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决算价格为准进行结算,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华夏建设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九届三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华夏建设在工程设计、施工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管理和建设经验,具有承接赤峰金都选厂及附属工程建设的资质,由其承包建设该项工程,能够充分利用其综合实力做好项目建设。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赤峰金都与华夏建设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8-054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

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盛达矿业,证券代码:000603)自2018年6月11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8 年6月1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2018-046号),于2018 年6月16日、6月26日、7月3日、7月1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2018-048号、2018-049号、2018-050号、2018-051号)。

公司原预计在2018年7月11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方案相关内容仍需一步商讨和完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5个交易日。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盛达集团”),其持有标的公司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下称“金山矿业”)91%的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盛达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二)交易方式

公司拟采用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盛达集团持有的金山矿业不低于60%的股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盛达集团持有的金山矿业不低于60%的股权。金山矿业所属行业为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基本情况如下: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一)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了尽职调查、评估、审计等

工作,公司与相关各方就重组方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论证。截止

本公告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仍在有序推进中。

(二)延期复牌的原因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且重组方案的具体内容尚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仍在进行中,相关工作难以在首次停牌后1个月内完成。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11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三、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2018年6月8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二)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四、承诺事项

若公司未能在继续停牌的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

最晚将于2018年8月2日恢复交易,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

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

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根据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

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