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18-85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7月10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7月4日以电邮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众安康后勤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了支持众安康后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安康”)的业务发展,巩固众安康在行业的领先地位,公司拟对众安康增资30,000万元,用于补充众安康的营运资金, 本次增资款30,000万元全部进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众安康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增资至50,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7月26日下午15:0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18-86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健康”或“公司”)于 2018年7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众安康后勤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众安康后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安康”)增资30,000万元。本次增资款30,000万元全部进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众安康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增资至50,00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众安康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11 月 9 日,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林正刚。 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莲花北村富莲大厦3栋二层、莲花路富莲大厦2座首层24-26轴后端商铺。主要经营范围:医院后勤管理服务、医疗工程建设。
众安康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医院后勤管理及医疗工程建设,该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态良好,其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1)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966,477,161.86元,净资产为533,014,293.17元。
(2)经营情况
2017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489,889,950.83元,净利润为152,824,134.74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众安康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投资为对全资子公司众安康增资,众安康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本次拟向众安康公司增资30,000万元,增资用于补充众安康公司的营运资金。本次增资款30,000万元全部进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众安康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增资至50,000万元。
四、资金来源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众安康公司增资是为了支持众安康的业务发展,巩固众安康在行业的领先地位,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众安康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业务稳定,风险可控。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18-87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26日(星期四)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7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26日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15:00至2018年7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宜华健康二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者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19日
(七)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18年7月19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为:
审议《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众安康后勤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9:30-16: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二楼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二楼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5800)
2、联系电话:0754-85899788
3、传真:0754-85890788
4、联系人:邱海涛 刘晓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0;
2、投票简称:“宜健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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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为100。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7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7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我单位/个人对本次会议议案未明确表达意见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代理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期间: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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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