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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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117

债券代码: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9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8年7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申请备案发行定向融资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向江苏开金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请新增备案发行金额不超过2亿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定向融资产品,本次融资业务以江苏华晨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50%股权提供最高额质押。具体内容及质押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二、关于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申请备案发行定向融资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向江苏开金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请新增备案发行金额不超过1亿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定向融资产品,本次融资业务以江苏华晨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15%股权提供最高额质押。具体内容及质押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所属控股企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股企业间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两项议案经本次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