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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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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2018-07-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8-109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尚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尚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09,788,7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缴纳税款。】

三、利润分配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7月18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7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7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利润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7月10日至登记日:2018年7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9楼

咨询联系人:汪菁

咨询电话:0513-68702888

传真电话:0513-68702889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七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