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矿冶分公司硫酸厂环境影响事件
补充公告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8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矿冶分公司硫酸厂环境影响事件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7月9日,新华网等媒体发布的《执法检查报告:个别地方环境质量监测弄虚作假》报道中提及“陕西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不如实公开自动监测数据,检查组现场检测发现测量浓度与标准样品浓度差异远超误差范围,不符合技术规范。” 10日,陕西传媒网发布的《省环保厅曝光6家涉气违法企业和1起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报道中提及“位于渭南市华州区的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矿冶分公司硫酸厂存在5类问题:污染物超标排放,4月9日二期排口颗粒物浓度超标1.05倍,4月30日二氧化硫浓度超标0.9倍;……”。
对于上述媒体报道提及问题,公司认真检查并已积极进行了整改,问题产生原因及整改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1日披露的《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矿冶分公司硫酸厂环境影响事件说明公告》。为了更加全面的反映事件情况,现补充相关内容如下:
一、硫酸厂基本状况
公司矿冶分公司硫酸厂于2014年建成,现有两条20万吨/年硫酸生产线,是公司为治理钼冶炼时产生的低浓度二氧化硫烟气而建设,采用焙烧硫铁矿配低浓度二氧化硫烟气工艺生产工业硫酸。截止2017年年底,硫酸厂资产总额4.83亿元,负债总额2764万元。2017年硫酸厂生产硫酸38.67万吨,销售收入3830万元,实现利润-6905万元。6月7日至22日停产期间,影响硫酸产量减少10703吨,根据6月硫酸市场均价187元/吨测算,影响销售收入减少173万元左右。
2017年度,公司总资产159亿元,营业收入10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亿元。
二、事件过程
2018年6月7日,渭南市华州区环境保护局向硫酸厂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渭华环责停字[2018]4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渭华环罚告字[2018]14、15、16、17号)。接到通知后,公司随即安排硫酸厂有序停产整顿。6月7日至14日,硫酸厂严格按照制定的停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迅速对烟气在线监测设备进行了升级更新,重新选择国内先进的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生产厂家进行建设、运维一体化专业服务,同时进行了相关技术改造,进一步完善环保设施,并将整改情况每日向华州区环保局报告。6月15日,渭南市华州区环境保护局向硫酸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渭华环罚字〔2018〕11、12、13、14号),合计处罚金额230万元。6月19日,硫酸厂按期缴清罚款。6月20日,硫酸厂委托专业机构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向当地政府环保部门提交了核查报告与复产申请。6月22日,硫酸厂收到渭南市华州区环境保护局《关于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矿冶分公司硫酸厂环保整改核查报告备案的函》(渭华环函[2018]76号),解除了停产整改决定,硫酸厂恢复生产。
公司将深刻吸取此次事件教训,积极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环保管理,有效防止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