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8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保荐代表人为岳远斌先生和葛娟娟女士。
2018年7月10日,公司收到华英证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原保荐代表人岳远斌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华英证券指定保荐代表人解丹女士(简历详见附近)接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相关的持续督导保荐职责,本次变更不会影响华英证券对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葛娟娟女士和解丹女士,持续督导期限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结束日。
公司董事会对岳远斌先生在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11日
附件:
解丹女士简历:
解丹女士,华英证券投行业务一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复旦大学法律硕士,7年投资银行执行经历。曾供职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参与南大光电(30034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弘宇股份(00289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