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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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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8-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2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7月11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胡震先生的通知,胡震先生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份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胡震先生于2017 年11月14日、2017年12月21日和2018年1月30日将其持有的240万股、444.5万股和742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91%、3.54%和5.91%)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详见公司公告2017-010,2017-027,2018-013)

因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胡震先生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50万股、80万股和131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质押系对上述2017 年11月14日、2017年12月21日和2018年1月30日办理的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补充质押股份数量分别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40%、0.64%和1.04%,本次补充质押登记日均为2018年7月11日。

截至本公告日,胡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728.9642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68%。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为2,679.07万股,占其直接持股总数的71.84%,占公司总股本的21.32%。

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情况

胡震先生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对前次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胡震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而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胡震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上述股份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3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振江股份”)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的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存款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实施情况

2017年11月至今,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的情况及有关进展公告详见公司持续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8-048、2018-049。

(一) 本次购买通知存款或定期存款情况

2018年7月12日,公司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办理了定期存款业务,详情如下:

1、产品的名称:定期存款

2、存款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3、产品年化收益率:1.95%

4、存款期限:12个月

5、产品起息日:2018年7月12日

6、产品到期日:2019年7月12日

7、购买资金来源:募集资金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已购买未到期通知存款或定期存款情况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存放情况,将与管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现金管理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进行定期存款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共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500万元进行定期存款。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