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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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民盛金科 公告编号:2018-126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7月12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16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霍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涉及的公司名称变更以工商部门的最终登记核准为准;涉及的公司证券简称变更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名称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证券简称变更的手续。同时授权管理层办理因本次变更事项造成的公章、各类权证的变更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根据本议案办理工商备案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最终登记核准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8年7月30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民盛金科 公告编号:2018-127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7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内容

鉴于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办公场所均发生了重大变化,根据新控股股东内蒙古仁东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调整,科技型公司更符合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和企业形象;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外的辨识度,公司认为有必要与新控股股东统一字号。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

上述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变更公司名称的事项尚需经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更证券简称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变更后的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变更后的证券简称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的证券简称为准。

二、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原因说明

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因相关股东筹划重大事项,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股票申请停牌。2018年2月2日,上述权益变动事项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相关权益变动报告,公司的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公司的控股股东拟由和柚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柚集团”)变更为内蒙古正东云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驱科技”)。2018年3月14日,权益变动涉及的协议转让股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正式变更云驱科技。2018年3月29日,因控股股东发生了变更,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调整和实际经营工作的需要,公司的办公地址由深圳迁至北京,公司的工作区域中心发生变更。2018年6月11日,公司控股股东云驱科技的公司名称发生变更,由内蒙古正东云驱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蒙古仁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科技”)。

公司控股股东仁东科技拟集中资源积极推动公司发展壮大,将公司定位于其旗下金融科技控股平台,进一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强化内控管理水平,改善公司外部形象,促进公司稳健发展。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办公场所均发生了重大变化,为与控股股东统一字号,促进公司产业转型升级,便于开拓相关金融科技业务需要,树立全新企业形象,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

公司本次拟进行的上述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变更是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办公场所发生变更后,按照当前公司实际情况审慎决定的,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不存在行业类别和经营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根本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6号:变更公司名称》要求来履行相关程序和披露义务。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办公场所均发生了重大变化,根据新控股股东内蒙古仁东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调整,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外的辨识度,有必要与新控股股东统一字号,因此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事项是按照当前实际情况审慎决定的,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目前实际状况,有利于促进公司产业转型和业务拓展。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变更的事项,并同意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董事会拟授权管理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名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证券简称变更的手续。同时拟授权管理层办理因本次变更事项造成的公章、各类权证的变更相关手续。

2、公司的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3、本次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变更公司名称尚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更公司证券简称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民盛金科 公告编号:2018-128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30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7月29日—2018年7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29日15:00至2018年7月30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16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提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提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18年7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5: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16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及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7月27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凯

联系电话:010-59208388

联系传真:010-59208111

邮 编:100025

5、其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2、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民盛金科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47”,投票简称为“民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7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鉴于本人(本公司)为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相关提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1、委托人为企业法人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弃权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