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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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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4月12日证监许可[2016]757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6年6月2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人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因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变动的利率风险或负收益风险,因债券和票据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而可能产生的到期不能兑付的信用风险,因本产品相关技术、规则、操作等创新性造成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本基金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债券型基金。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6月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2018年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6月19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6月12日

法定代表人:刘辉

注册资本:4.96亿元人民币

电话:0755-36855888

传真:(0755)33379033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饶雄先生,董事长。工学博士,中共党员;1992年参加工作,曾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银河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投资总监、副总裁、党委委员;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杜凤超先生,副董事长。工学硕士、MBA,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83年参加工作,曾任北方工业大学讲师,1997年加入北京市华远集团公司;现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刘辉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经济师,中共党员;1995年参加工作,曾任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办公室综合秘书、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分有限公司财务部审计员、云南省烟草公司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处项目主管、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等;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法人代表。

李凌先生,董事、督察长。研究生,中共党员;1987年参加工作,曾任云南省体改委主任科员、云南省证管办期货处副处长、中国证监会昆明特派办稽查处负责人、综合处负责人、处长、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综合处处长、机构处处长、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等;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督察长,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夏先生,董事。工学硕士、金融学博士,中共党员;1990年参加工作,曾任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项目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研究员、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总裁助理、长江商学院案例中心副主任等;现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骥女士,董事。管理学硕士,经济师,中共党员;2011年参加工作,曾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项目经理、副经理,现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投资管理部经理,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陈乐波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1968年参加工作,曾任上海交通大学教师、广联(南宁)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明申公司、特能公司等多家企业董事、上海新华闻投资公司、上海中泰信托投资公司任副总裁、总经济师等;现任上海望海大数据信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603399)独立董事,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钟晖先生,独立董事。国际工商管理硕士;1993年参加工作,曾任中南工业大学(现中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湖南先锋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长沙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董事长秘书兼总裁办副主任、资产管理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助理总裁兼北京地区总经理等;现任中国贫困地区文化促进会暨中国国际扶贫基金会理事会财务顾问,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傅曦林,独立董事。民商法学博士,执业律师;1997年参加工作,曾任江苏三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市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法律与监管部总经理、汉唐证券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部副总经理;现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高级合伙人,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世联行(002285)独立董事,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两名,其中一名为职工监事。

刘珍女士,监事,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1983年参加工作,曾任中国民航总局国际司法律官员、广东粤海企业集团公司研究与发展部总经理、深圳金威啤酒有限公司董事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高级顾问、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平板项目组负责人、深圳市海峡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美资本控股集团总裁助理等;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红塔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王靖女士,职工监事。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1996年参加工作,曾任西南证券深圳福强路营业部会计、深圳市汉鼎投资公司财务主管、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财务主管等,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督察长

饶雄先生,董事长。工学博士,中共党员;1992年参加工作,曾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银河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投资总监等、副总裁、党委委员;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辉先生,总经理。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经济师,中共党员;1995年参加工作,曾任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办公室综合秘书、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审计员、云南省烟草公司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处项目主管、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等;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法人代表,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王园先生,副总经理。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经济师;1991年参加工作,曾任四川省粮食局办公室秘书、四川省川粮开发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重庆国投深圳证券部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西南证券深圳福强营业部副总经理、西北证券广州营业部总经理等;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深圳市红塔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李凌先生,督察长。研究生,中共党员;1987年参加工作,曾任云南省体改委主任科员、云南省证管办期货处副处长、中国证监会昆明特派办稽查处负责人、综合处负责人、处长、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综合处处长、机构处处长、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等;现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督察长,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4、本基金基金经理

赵耀:香港中文大学金融财务工商管理硕士,厦门大学经济学学士,CFA(美国注册金融分析师)。近14年证券、基金工作经历,历任诺安基金交易员、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交易员,具有丰富的大资金运作交易经验。现任职公司投资部,为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赵耀先生具有多年证券行业交易、研究、投资领域工作实战经历,是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具有深厚的证券研究功底,良好的专业能力以及丰富的行业经验,精通于通过宏观经济分析对大类资产配置、通过行为金融学对市场投资者行为的分析以及通过价值分析对个股的挖掘。

罗薇: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金融会计硕士,北京大学理学学士,CFAIII级候选人;2012 年加入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先后就职于研究部、交易部,历任研究助理、研究员、交易员,负责固定收益交易及债券信用分析,具有丰富的债券研究及交易经验。现任职投资部,为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职务

刘辉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召集人,公司董事、总经理、法人代表。

赵耀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长。

罗薇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张继荣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胡文波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工商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国发[1983]146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证监基字【1998】3号

联系人:郭明

电话: 010-66105799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icbc.com.cn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7年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18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7年末,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815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四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54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2005、2007、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共十一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ISAE3402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公司名称: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辉

电话:(0755)36855888

传真:(0755)33379033

联系人:黄镜然

(二)代销机构

2、公司名称: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东风南路2 号

法定代表人:旃绍平

客服电话:0877-96522

网址:www.yxccb.com.cn

3、公司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4、公司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刘玉静

客户服务电话:010-84588888

网址:http://www.cs.ecitic.com/

5、公司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赵艳青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6、 公司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http://www.csc108.com/

7、 公司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http://www.htsec.com/

8、公司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杨晨

客服电话:400-800-5000

网址:www.tfzq.com

9、公司名称: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市江北东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

和三、四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彭莲

客服电话:95564

网址:www.lxzq.com.cn

10、公司名称: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客服电话:400-871-8880

网址: www.hongtastock.com

11、公司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2、公司名称: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联系人:付勇斌

客服电话:4008588588

公司网站:www.pyfund.cn

13、公司名称: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马林

客服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14、公司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5、公司名称: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https://www.zlfund.cn/

16、公司名称: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1501-1504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1501-1504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联系人:梁云波

客服电话:0592-3128888

网址:www.xds.com.cn

17、公司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http://fund.10jqka.com.cn

18、公司名称: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 soho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 soho10 层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客服电话:400-893-6885

网址:www.qianjing.com

19、公司名称: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胡雪勤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0、公司名称: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中洲大厦35层01B、02、03、04单位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联系人:刘勇

客服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www.jinqianwo.cn

21、公司名称: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室-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韩钰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

22、公司名称: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智慧广场A栋11层1101-02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客服电话:400-9500-888

网址:www.jfz.com

23、公司名称: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 栋10 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 号富卓大厦16 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23.

24、公司名称: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证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证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证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1116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25、公司名称: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jr.jd.com

26、公司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http://www.fundzone.cn

27、公司名称: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

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 www.wacaijijin.com

28、公司名称: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95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index.html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登记机构

名称: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辉

电话:(0755)36855888

传真:(0755)33379033

联系人:许艺然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联系人: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法定代表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 (0755)25026188

签章注册会计师:昌华、乌爱莉

联系人:昌华

四、基金的名称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控制投资组合风险,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1.现金;

2.期限在1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3.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

4.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保持组合高度流动性的前提下,结合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金融市场运行、资金流动格局、货币市场收益率曲线形态等各方面的分析,合理安排组合期限结构,积极选择投资工具,采取主动性的投资策略和精细化的操作手法,发现和捕捉市场的机会,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具体包括:

1、 短期利率水平预期策略

通过短期利率水平预期策略,深入研究国内外宏观经济趋势、分析国家货币政策导向、短期资金市场利率波动、资本市场资金面的情况和流动性的变化,对短期利率走势形成合理预期,并据此调整基金货币资产的配置策略。当预期短期利率呈下降趋势时,侧重配置期限稍长的短期金融工具;反之,则侧重配置期限较短的金融工具。

2、收益率曲线分析策略

收益曲线策略即在不同期限投资品种之间进行的配置,通过考察收益率曲线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寻求在一段时期内获取因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而导致的债券价格变化所产生的超额收益。货币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反映当时短期利率水平之间的关系,反映市场对较短期限经济状况的判断及对未来短期经济走势的预期

3、组合剩余期限策略、期限配置策略

结合宏观经济和利率预期分析,在合理运用量化模型的基础上,动态确定并控制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以满足可能的、突发的现金需求,同时保持组合的稳定收益;特别在债券投资中,根据收益率曲线的情况,投资一定剩余期限的品种,稳定收益,锁定风险,满足组合目标期限。

4、类别品种配置策略

在保持组合资产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根据不同类别资产的流动性指标,决定各类资产的当期配置比例;再通过评估各类资产的收益水平、市场偏好、投资限制、基金收益目标等决定不同类别资产的具体资产配置比率。以此实现两个目标:一是满足基金流动性需求,二是获得投资收益。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本着谨慎性原则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按照资产支持证券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定价,通过持续的信用评级分析和跟踪、量化模型评估、投资限额控制等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和控制,并在此基础上提高组合收益。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个券选择、信用产品交易策略等各种策略,精选品种,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长期稳定收益。

6、回购策略

当预期市场利率下跌或者利率走势平稳时,通过将剩余期限相对较长的短期债券进行回购质押,融资后再购买短期债券。在融资成本低于短期债券收益率时,该投资策略的运用可实现正收益.

7、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银行大额存单、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以及各种衍生产品的动向,一旦监管机构允许基金参与此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本基金将在届时相应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根据对该金融工具的研究,制定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投资策略,在充分考虑该投资品种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前提下,谨慎投资。

九、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根据基金的投资标的、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本基金选取同期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基准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2018年03月31日止。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为报告期内每日的融资余额的合计数,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报告期内本基金每日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均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3.2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

3.3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限未超过240天。

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6.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0.25%。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0.5%。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和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为1.0000 元。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9.1其他资产构成

9.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6月2日生效。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基金净值表现:

1.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A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B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货币经济服务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的费率。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

(1)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的截止日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期信息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1)根据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变化变更了成员信息。

3、“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1)根据托管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的变化更新了托管人内部控制信息

(2)以截至2017年末数据,更新了基金托管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4、“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1)更新了代销机构基本情况信息。

(2)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的情况变化,更新了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信息

5、“九、基金的投资”部分

(1)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3月31日

6、“十、基金的业绩”部分

(1)更新了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基金业绩表现数据截至2018年3月31日

7、“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1)补充了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2)更新了2017年12月2日至2018年6月2日期间涉及本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

8、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当中涉及流动性风险信息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3日

(2018年2号)

基金管理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