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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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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

2018-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129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金控”或“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18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卓逸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衍生品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境内外资本市场环境,为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的风险,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需求,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稳健经营,公司拟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Avolon Holdings Limited部分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于2016年1月完成了对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以下简称“Avolon”)100%股权的收购,中国银行纽约分行牵头的银团就上述事项向公司全资子公司Global Aviation Leasing Co.,Ltd(以下简称“GAL”)提供了约18.55亿美元贷款。根据贷款协议的约定,GAL以其持有的Avolon 100%股权,Global Sea Containers Ltd.以其持有的Seaco SRL 50%股权为该项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香港渤海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2016年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已将其持有的Hong Kong Aviation Capital Limited(以下简称“HKAC”)6,242,919,973股普通股及239,000股优先股增资至全资子公司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渤海”),香港渤海亦已将该HKAC 6,242,919,973股普通股及239,000股优先股增资至其全资子公司Avolon。为完成本次增资工作,Avolon将其1股普通股分拆为1,000,000股,并向香港渤海发行588,448股。发行完成后,GAL持有Avolon 1,0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2.95%;香港渤海持有Avolon 588,448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7.05%。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Avolon Holdings Limited部分股权的议案》,上述增资完成后,GAL仍将其持有的Avolon全部股权(1,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行纽约分行,同时,香港渤海将其持有Avolon股权的50%(即294,224股股份)补充质押予中国银行纽约分行,作为抵押物为GAL上述总额约18.55亿美元贷款提供担保。

现为进一步满足上述贷款项下的担保条件,经各方友好协商,香港渤海拟将其持有的Avolon 294,224股股份(约占其持有Avolon股权的50%,约占Avolon总股本的18.5%)作为抵押物补充质押予中国银行纽约分行,为GAL上述总额约18.55亿美元贷款补充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香港渤海及GAL经营管理团队与中国银行纽约分行签署相关协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提请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于2018年7月30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130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金控”或“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成小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因工作调整原因,公司监事会主席成小云先生申请辞去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成小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鉴于成小云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成小云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成小云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成小云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责,在推动公司发展、健全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监事会谨对成小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经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提名王毅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王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7月12日

附简历:

王毅,男,1966年生于沈阳,1989年北京大学哲学系本科毕业,中国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自2011年9月起先后担任营口沿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副行长、海航旅游管理控股有限公司风控总监、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科技事业部总裁。现任天津渤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毅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王毅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监事候选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131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

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衍生品交易基本情况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金控”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境内外资本市场环境,为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的风险,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需求,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稳健经营,公司拟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

2.《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衍生品交易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利率、汇率等风险,提高资金利用率,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拟操作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对应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主要业务品种包括利率互换、利率期权业务等,不得从事复杂衍生品交易;

2.交易对方:主要为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专业金融机构;

3.授权额度:公司拟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名义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包括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交易,或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等,上述授权额度在授权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在任一时间点,衍生品名义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或等值其他币种),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根据产品结构支付相应保证金或抵押、担保等。

4.授权及期限:在审批的衍生品交易总额度内,公司可以在12个月内循环使用。

三、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

近年来,公司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公司境外资产的占比亦逐年提高,租赁收入和利息支出受利率波动影响较大。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主要目的是防范利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的影响,减少利率损失,控制财务费用。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是以防范利率风险及汇率风险为前提、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交易,不得以套期保值为借口从事衍生品投机。

四、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作为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机构,并按照公司建立的《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五、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

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备的风险防控措施,对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法律风险进行充分分析和防范,具体说明如下:

⑴市场风险

风险分析:当国际、国内的政治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各国利率会发生相应的变化,该种变化可能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

防范措施:公司成员公司在操作相关衍生品业务时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规模,分期分批次操作并及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策略。

⑵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

风险分析:若合约到期公司或交易对手因流动性或流动性以外的其他因素导致不能按合约规定履约而产生的信用风险。

防范措施:公司根据租赁业务规模及租赁业务配套的融资规模、融资成本条款确定衍生品交易金额及交易金额上限,并分期分批根据未来的收付款预算进行操作,所作的衍生品交易主要为利率互换产品和利率上限期权产品,不会出现因流动性不足导致公司的信用受损风险;公司选择实力雄厚、信誉优良的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并签订规范的衍生品交易合约,严格控制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

⑶操作风险

风险分析: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不完善的内部操作流程、员工以及外部事件会导致公司在衍生品交易过程中承担风险。

防范措施:公司子公司制定有较为严格的授权审批流程及监督机制,相关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及审批均有明确的审批流程,设立专门的风险控制单元,实行严格的授权和岗位审核程序,同时通过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操作风险。

⑷法律风险

风险分析: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若没有规范的操作流程和严格的审批程序,易导致所签署的合同、承诺等法律文件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存在合规性风险和监管风险。

防范措施:公司认真学习掌握与衍生品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核心成员公司制定衍生品交易内部控制流程或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加强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合规检查。公司境外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内控制度的规定。

六、衍生品交易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主要针对具有较强流通性的货币,市场透明度大,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套期保值交易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

八、衍生品交易后续披露安排

1.当公司已投资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人民币时,公司将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

2.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九、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赵慧军女士在审议上述事项后发表了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已就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衍生品交易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了健全的组织结构、业务操作流程;

3.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是以防范利率风险及汇率风险为前提、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及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交易,有利于防范利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的影响、减少利率损失、控制财务费用,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已为衍生品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能够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业务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

十、备查文件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九届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第九届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132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7月9日收到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成小云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成小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成小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鉴于成小云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成小云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成小云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成小云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责,在推动公司发展、健全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监事会谨对成小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133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金控”或“公司”)经2018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于2018年7月30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㈠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㈡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2018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于2018年7月30日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㈢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㈣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7月30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29日15:00至7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㈤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㈥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23日(星期一)

㈦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新疆昌年律师事务所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㈧现场会议地点: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㈠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㈡披露情况:提案1至提案2已经本公司2018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案3已经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㈢特别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监事选举中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度,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30%以上的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鉴于本次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中,拟选举监事为一名,本次不采用累积投票制。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㈠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㈡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7月25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00—18:30);

㈢登记地点: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

㈣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㈤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郭秀林、马晓东:

公司电话:0991-2327723、0991-2327727;

公司传真:0991-2327709;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渤海金控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02。

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代码:360415;投票简称:渤海投票

㈡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

上述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对议案填报的表决意见有: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时间:2018年7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㈡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㈢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134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在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四、资产及负债状况/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部分披露了持有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的情况,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涉及衍生品的内容予以补充。

原披露内容: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五、投资状况/4、金融资产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补充披露后的内容: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五、投资状况/4、金融资产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注:以上信息属于汇总披露,起始日期与终止日期并非来源于单一产品。起始日期为同类产品的最早起始日期;终止日期为同类产品的最晚终止日期。

除上述补充披露内容外,《2017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补充后的《2017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对因上述补充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135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渤海金控;证券代码:000415)于2018年1月17日起停牌,并于2018年1月18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号);2018年1月24日,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号)。经初步判断,本次重大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1月31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并于同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号);2018年2月7日、2月8日公司分别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2018-015号)。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涉及的方案论证及尽职调查的工作量较大,且涉及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论证,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2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同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号);2018年3月1日、3月8日、3月15日公司分别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2018-029、2018-034号)。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届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3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3月17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号);2018年3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号)。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4月16日分别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届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2018年3月29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号)以及《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48号),2018年4月17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号)以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号);2018年4月24日、5月3日、5月10日、5月17日、5月24日、5月31日、6月7日、6月14日、6月22日、6月29日、7月6日公司分别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2、2018-078、2018-080、2018-086、2018-093、2018-098、2018-100、2018-107、2018-116、2018-121、2018-126号)。上述相关公告已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初步方案为渤海金控拟向海航资本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部分股权,并可能涉及向渤海信托进一步增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可能涉及配套募集资金。因渤海信托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金融机构,本次重组方案可能涉及股权转让及对渤海信托进一步增资,方案较为复杂,公司正在与相关主管部门咨询、论证。由于渤海信托资产规模较大,涉及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量亦较大,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中介机构正在积极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同时,本次重组可能涉及配套募集资金,涉及到寻找意向投资人等相关工作。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因相关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