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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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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8-051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6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7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从文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郭宗强、詹美锦因个人原因离职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8,000股(转增后)。《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此事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至目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公司将对满足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锁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李从文先生、高育慧先生、孙潜先生、赵文凤女士、吴仲起先生、聂勇先生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上述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此事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认购配股股份解除锁定的议案》

现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公司对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195名激励对象获授的333.6万股(转增后)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的同时,对相应配股股份990,144股申请解除锁定。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认购配股股份解除锁定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李从文先生、高育慧先生、孙潜先生、赵文凤女士、吴仲起先生、聂勇先生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全额认购了公司配股,为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8-052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6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7月13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鄢春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郭宗强、詹美锦因个人原因离职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8,000股(转增后)。《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原激励对象郭宗强、詹美锦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48,000股,回购价格为5.34元/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至目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公司将对满足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锁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修永华先生与监事鄢春梅女士为夫妻关系,关联监事鄢春梅女士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195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并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激励对象办理第二期解锁手续。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8-053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郭宗强、詹美锦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8,000股限制性股票(转增后)。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依法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6年3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实际控制人李从文、赵文凤夫妇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将实际控制人李从文、赵文凤夫妇的近亲属李财宝先生、祝福浩先生、赵海龙先生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进一步授权董事会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激励对象间激励股数分配的议案》,公司实施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3.2016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16年7月7日实施完毕,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数量由400万股调整为800万股,每一位激励对象授予股数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回购价格由19.08元调整为9.44元。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以2016年7月8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212名激励对象授予8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6年7月2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2016-035),公司董事会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7月25日。

5.2017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210名激励对象获授的399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同时回购注销因离职而失去激励资格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20,000 股。

6.2017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而失去激励资格的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485,000股。

7.2018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及《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次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郭宗强、詹美锦因个人原因离职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48,000股(转增后)。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48,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12,947,244股变更为512,899,244股。

(三)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自激励对象获授公司限制性股票之日起至审议本事项期间,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2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9.08元/股调整为9.44元/股;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9.44元/股调整为9.34元/股;公司实施了配股方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9.34元/股调整为8.65元/股;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1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8.65元/股调整为5.34元/股。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5.34元/股。

(四)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金额为256,320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份变动情况表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五、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原激励对象郭宗强、詹美锦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 1-3 号》、《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七、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原激励对象郭宗强、詹美锦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48,000 股,回购价格为5.34元/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八、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

文科园林已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文科园林本次回购注销的事由、数量、回购价格均符合《公司法》、《证劵法》、《管理办法》、《备忘录1-3号》、《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应就本次回购注销激励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8-054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办理限制性股票中符合解锁条件部分的股票解锁事宜。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解锁事宜已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6年3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实际控制人李从文、赵文凤夫妇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将实际控制人李从文、赵文凤夫妇的近亲属李财宝先生、祝福浩先生、赵海龙先生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进一步授权董事会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激励对象间激励股数分配的议案》,公司实施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3.2016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16年7月7日实施完毕,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数量由400万股调整为800万股,每一位激励对象授予股数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回购价格由19.08元调整为9.44元。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以2016年7月8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212名激励对象授予8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6年7月2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2016-035),公司董事会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7月25日。

5.2017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210名激励对象获授的399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同时回购注销因离职而失去激励资格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20,000 股。

6.2017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而失去激励资格的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485,000股。

7.2018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及《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锁定期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时间为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的30%。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6 年7月8日,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锁定期已于2018年7月8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规定的条件进行了审查,均满足解锁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无差异。

四、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及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2016-035),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95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33.6万股(转增后),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5%。

注:公司在2018年7月6日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6股,上表中数据均为转增后股数。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对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二期解锁的核查意见

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 1-3 号》、《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考核结果均为良好以上,且符合其他解锁条件,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业绩、拟解锁的195名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 1-3 号》、《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条件的要求,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195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激励计划》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并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激励对象办理第二期解锁手续。

八、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

本次解锁的各项条件已满足,且文科园林已根据《激励计划》就本次解锁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1-3号》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尚待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8-055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认购配股股份解除锁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认购配股股份解除锁定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对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的同时,应对相应配股股份解除锁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锁定股份发行概况

2018年3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77号)核准,公司向原股东(包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配售73,097,028股人民币普通股,配售股份已于2018年4月18日上市,激励对象因持有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而参与认购的配股股份与其持有的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同步锁定,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20,592,028股,激励对象因持有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而参与认购的配股股份总数为1,031,400股。

2018年7月9日,公司实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以2018年7月6日公司总股本320,592,02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192,355,216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12,947,244股。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512,947,244股,激励对象因持有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而参与认购的配股股份总数为1,650,240股,本次拟解除锁定股份总数为990,144股。

二、本次可解锁配股股份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配股股份数量

三、备查文件

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8-056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鉴于原激励对象郭宗强、詹美锦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8,000股(转增后)。因此公司总股本将从512,947,244股变更为512,899,244股。《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