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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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8-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公告编号:2018-042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7月13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8年7月12日下午3:00,投票结束时间为2018年7月13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花园厅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张志方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65人、代表股份3,609,767,5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3,578,027,7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54人,代表股份31,739,8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

(三)董事柴志勇先生、董事尚佳君先生、独立董事王国栋先生、独立董事张志铭先生和独立董事张吉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3,594,661,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反对9,855,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弃权5,249,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同意23,146,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1%;反对9,855,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7%;弃权5,249,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师晛、智利蓉

3.结论性意见: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8-043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证券(证券简称:太钢不锈,证券代码:000825)于2018年4月16日开市时起停牌,并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2018年4月21日、4月28日、5月5日、5月12日、5月19日、5月26日、6月2日、6月9日、6月23日、6月30日和7月7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2018-017、2018-018、2018-020、2018-022、2018-025、2018-026、2018-027、2018-033、2018-037、2018-039);2018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2018年6月16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2018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

由于公司属国有控股企业,需与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沟通本次重组事项,且本次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论证和完善,公司无法在停牌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即2018年7月16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信息。因此,经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5个月。

2018年7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1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承诺连续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5个月。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发布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继续停牌期限内,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的,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相关具体原因、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