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7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18-008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7月1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朱付云女士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6日以专人、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其中武常岐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充分合理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45,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截至2018年7月1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3,297.56万元,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284.31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费用,置换总金额为3,581.87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18年7月30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1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66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18-009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7月1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18年7月6日以专人、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充分合理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45,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截至2018年7月1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3,297.56万元,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284.31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费用,置换总金额为3,581.87万元。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一致,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3,581.8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18-010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授权金额: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45,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为充分合理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保证公司及股东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45,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2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43,900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34.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4,562,794.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3,905,834.8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0,656,959.1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6月6日到账,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6月6日出具《验资报告》(中天运[2018]验字第90037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充分合理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45,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的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监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购买保本短期理财产品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之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良好,在保障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等需求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亿嘉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18-011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为3,581.87万元的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2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43,900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34.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4,562,794.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3,905,834.8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0,656,959.1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6月6日到账,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6月6日出具《验资报告》(中天运[2018]验字第90037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2018年7月12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3,297.56万元,本次拟置换3,297.56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18年7月12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284.31万元,本次拟置换284.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待置换的发行费用目前存储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内。

综上,截至2018年7月12日,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共计3,581.87万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宜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8年7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3,581.8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3,581.8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一致,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3,581.8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会计师鉴证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中天运[2018]核字第90227号),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18年7月12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亿嘉和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亿嘉和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中天运[2018]核字第90227号)

特此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66证券简称:亿嘉和公告编号:2018-012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7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7月3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30日

至2018年7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及文件已按照规定和要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7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7号楚翘城1号楼亿嘉和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公章)、出席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赟

联系电话:025-58520952

特此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7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