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村 公告编号:2018-040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5%以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比例为6.03%,权益变动后为5.00%,上述权益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股权结构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接到股东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瑞东医药投资基金通知: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瑞东医药投资基金近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对所持有的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行了减持,具体如下:
1、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
2、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截至目前,西藏瑞东、瑞东医药投资基金、瑞丰医药投资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0,019,3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曲水县人民路雅江工业园401-6
法定代表人:高雅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5月15日
营业期限:2015年5月15日至2035年5月1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24321344162M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瑞东医药投资基金
瑞东医药投资基金是根据《基金法》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契约式基金,基金管理人为西藏瑞东。该基金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完成基金备案程序。
(三)瑞丰医药投资基金
瑞丰医药投资基金是根据《基金法》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契约式基金,基金管理人为西藏瑞东。该基金于 2016 年 3月30日完成基金备案程序。
西藏瑞东为瑞东医药投资基金和瑞丰医药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有权代表瑞东医药投资基金和瑞丰医药投资基金行使其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权利,三者为一致行动人。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3日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百花村
股票代码: 600721
信息披露义务人: 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曲水县人民路雅江工业园401-6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宫门口横胡同8号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 瑞东医药投资基金(由其管理人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表)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宫门口横胡同8号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 瑞丰医药投资基金(由其管理人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表)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宫门口横胡同8号
股权变动性质:不变
签署日期: 2018年 7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百花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百花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的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人基本情况
(一)西藏瑞东
1. 西藏瑞东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曲水县人民路雅江工业园401-6
法定代表人:高雅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5月15日
营业期限:2015年5月15日至2035年5月1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24321344162M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西藏瑞东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西藏瑞东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表:
■
3. 主要负责人情况
■
(二)瑞东医药基金
瑞东医药基金是根据《基金法》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契约式基金,基金管理人为西藏瑞东。该基金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完成基金备案程序。
(三)瑞丰医药基金
瑞丰医药基金是根据《基金法》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契约式基金,基金管理人为西藏瑞东。该基金于 2016 年 3月30日完成基金备案程序。
西藏瑞东为瑞东医药基金和瑞丰医药基金的管理人,有权代表瑞东医药基金和瑞丰医药基金行使其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权利,三者为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1. 西藏瑞东担任管理人的瑞东梧桐一号投资基金持有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803.SZ)7.1%的股份。西藏瑞东下属控股企业北京瑞东财富资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原担任北信瑞丰瑞东麒麟一号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顾问,因此西藏瑞东得以控制北信瑞丰瑞东麒麟一号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803.SZ)2.81%股份;2017年8月,经修订资管协议后,北信瑞丰瑞东麒麟一号资产管理计划不再拥有投资顾问,西藏瑞东不再控制北信瑞丰瑞东麒麟一号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股份;
2. 西藏瑞东担任基金管理人的瑞东梧桐一号投资基金与西藏瑞东实际控制的新华基金-康达新材定增2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85%股份。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减持是基于西藏瑞东根据自身及所管理基金经营规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判断后,从事的必要减持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6-12个月内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经营情况决定是否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西藏瑞东及其所控制的瑞东医药基金通过交易所集中交易卖出所持有的部分百花村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至2018年7月13日,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瑞东持有公司股份8,593,7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瑞东医药基金持有公司股份7,390,2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瑞丰医药持有公司股份8,143,3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全部为限售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瑞东持有5,238,4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31%,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瑞东医药基金持有6,637,5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66%;瑞丰医药持有8,143,32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03%。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瑞东、瑞东医药基金、瑞丰医药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0,019,33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具体如下:
1、 减持股份变动情况
■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的瑞丰医药基金所持的8,143,32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03%,其来源为根据2016年3月签署的《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书》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认购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瑞丰医药基金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仍在禁售期内,该等股份禁售期于2020年1月6日结束。
第五节前6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西藏瑞东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西藏瑞东通过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具体如下:
■
二、瑞东医药基金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瑞东医药基金通过交易所集中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具体如下:
■
三、瑞丰医药基金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瑞丰医药基金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西藏瑞东的营业执照;
2、西藏瑞东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高雅
2018年7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二)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瑞东医药投资基金(由其管理人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表)
法定代表人(签字):高雅
2018年7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三)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瑞丰医药投资基金(由其管理人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表)
法定代表人(签字):高雅
2018年7月13日
附表: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高雅
2018年7月13日
附表: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瑞东医药投资基金(由其管理人西藏瑞东财富有限责任公司代表)
法定代表人(签字):高雅
2018年7月13日
附表: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瑞丰医药投资基金(由其管理人西藏瑞东财富有限责任公司代表)
法定代表人(签字):高雅
2018年 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