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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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2018-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公告编号:2018-051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注:因母公司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已于2017年到期并需进行重新认定,故2017年上半年度母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

2017年12月,母公司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自2017年起三年内(2017年-2019年)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鉴于以上情况,为增加与上年同期数据的可比性,公司按照母公司适用15%企业所得税率调整了上年同期可比数据,并进行了对比分析如下:

注:上述表格及本文中的“万元”均指人民币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经营计划积极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公司的销售收入继续保持稳步增长。

2、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能的不断扩大、新的研发项目产业化增加,以及新项目的实施,员工人数的增加,导致报告期内技术开发费、职工薪酬、折旧等相关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3、预计公司2018年1-6月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约为665万元,主要系在报告期内,公司承担的“02专项”、“十三五”等项目加大了研发力度,按照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及经费使用要求,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增加。上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163.36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将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具体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300666证券简称:江丰电子公告编号:2018-052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上海智鼎博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鼎博能”)的通知,获悉其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业务,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展期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智鼎博能持有公司股份18,507,0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6%;智鼎博能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7,930,4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6.88%,占公司总股本的8.2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智鼎博能与上海智兴博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兴博辉”)均为张辉阳先生控制的企业,智兴博辉持有公司股份6,844,1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辉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101,72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25%,张辉阳先生通过智鼎博能控制公司股份18,507,072股、通过智兴博辉控制公司股份6,844,189股,张辉阳先生合计控制公司股份32,452,983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4.83%。张辉阳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05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4.79%,占其控制的公司股份的3.24%,占公司总股本的0.48%。张辉阳先生控制的智鼎博能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7,930,400股,占张辉阳先生控制的公司股份的55.25%,占公司总股本的8.20%。张辉阳先生控制的智兴博辉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991,035股,占张辉阳先生控制的公司股份的9.22%,占公司总股本的1.37%。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张辉阳先生及其控制的智鼎博能、智兴博辉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1,971,435股,占张辉阳先生控制的公司股份的67.70%,占公司总股本的10.04%。

二、备查文件

1、 股权融资业务延期购回申请表;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明细表。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