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7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调整持有停牌股票估值价格的公告

2018-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8〕319号】,鉴于深交所于2018年7月13日起对*ST华泽(证券代码:000693)进行暂停上市处理的情况,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本公司”)作为会计责任方,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18年7月13日起,对旗下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ST华泽(证券代码:000693)按照0.00元的价格进行估值,调整后的基金净值更能真实、公允反映其估值。

待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