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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
开始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2018-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8年6月4日起至2018年7月13日17:00止,审议《关于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安排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发布的《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为2018年7月16日,为了保证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后续事项的顺利进行,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基金代码:150090,场内简称“成长A”)、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基金代码:150091,场内简称“成长B”)自2018年7月16日开市起开始停牌,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发布之日上午10:30起复牌。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38转6或400-888-0800(免长途话费),了解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6日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万家信用恒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万家信用恒利”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17日起,至2018年8月17日17:00 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60号陆家嘴投资大厦9楼

联系人:马晓倩

联系电话: 021-38909769

邮政编码:200122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95538转6或400-888-0800(免长途话费)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1)。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7月17日,即2018年7月17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万家信用恒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wjasset.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个人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被代理的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3)。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被代理的机构持有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3)。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及本公告全文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于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60号陆家嘴投资大厦9楼),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止日期后下一个工作日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构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基金托管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作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表决票,但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如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则本次通讯开会视为有效;

2、本次议案如经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方为有效,则视为表决通过,形成的大会决议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将由基金管理人自决议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本次持有人大会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方式:021-62178903 联系人:林奇

4、见证律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稿及其他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95538转6或400-888-0800(免长途话费)咨询。

3、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1、《关于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2、《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3、《授权委托书》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1:

关于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本基金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相关事项,具体内容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 0.70% 调低至 0.40%,本基金的托管费年费率由0.20%调低至0.10%,同时修改《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相应条款。

一、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根据上述方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必要的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1、对《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节“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修订

原表述为: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调整为: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对《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节“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修订

原表述为: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调整为: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二、修改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根据上述方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必要的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1、对《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十一、基金费用”章节“(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修订

原表述为: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调整为: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对《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十一、基金费用”章节“(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修订

原表述为: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调整为: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进行修改,并可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进行其他修改或必要补充。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也将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2: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公司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18年8月17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授权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

若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

1. 此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有效。

2. 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授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出现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以上授权将被视为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向受托人所做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