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18-034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简历附后):
(一) 提名洪建沧先生、洪伟涵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 提名葛其泉先生、王东光先生、肖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同意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股东大会。
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 监事会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监事会运行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任期三年。
(一)、股东代表监事
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冯波先生、李永湍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二)、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召开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成员选举通过,同意选举丁绍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三年。
丁绍标先生将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均声明并承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6日
附件:
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洪建沧先生:1956年8月出生,中国台湾籍,大专学历,身份信息号码为03012****,住所位于南投县草屯镇。2003年9月至2015年8月历任金鸿顺机械、原股份公司、金鸿顺有限副董事长;2015年8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兼任鸿洋机械董事长、高德投资执行董事、沈阳金鸿顺执行董事、长丰零部件董事。.
洪伟涵先生:1981年8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本科学历,身份信息号码为01565****,住所为台北市延吉街。2013年6月至2015年8月,任金鸿顺有限董事长助理、董事;2015年8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现兼任金鹤集团执行董事、众擎投资执行董事、众成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重庆伟汉执行董事、鸿洋机械董事、海宁金鸿顺执行董事、长沙金鸿顺执行董事、福州金鸿顺执行董事、长丰零部件董事、长丰内装饰董事长。
2、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葛其泉先生: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大陆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会计师。2000年8月至2014年5月任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4年6月至今任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现兼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久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东光先生:1978年4月出生,中国大陆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共党员。2008年7月至2015年6月担任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导师,2015年7月至今担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研究生导师。曾在《中外法学》、《清华法学》、《法学评论》、《法学》、《民商法论丛》、《证券市场导报》、《证券法苑》等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商法学、金融法学论文数十篇。曾主持、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项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项目、浦东国资委国有企业治理改革项目等一系列项目研究工作。现为上海市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上海国际商务法律研究会理事。2018.6至今兼任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肖伟先生: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证券法、国际贸易法和合同法的教学科研工作。1991年至2001年在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1999年至2000年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挂职担任副主任。2001年至今任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现兼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藏民族学院法学教授、中国证券法研究会理事、中国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理事、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福建省企业法律工作协会副会长、厦门市企业法律工作协会副会长、厦门英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4年11月17日起至今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9月12日至今任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冯波先生:男,1972年出生,毕业于西南科技大学,大学学历,1997年至2000年任厦门长菱经理;2001年3月至2008年6月任鸿洋机械经理;2008年6月至2015年8月历任金鸿顺机械、原股份公司、金鸿顺有限经理、协理。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采购部协理,兼任同舟投资执行董事、总经理。
李永湍先生:男, 1976年出生。2002年至2007年任鸿洋机械组长;2008年6月至今历任金鸿顺机械、原股份公司、金鸿顺有限、金鸿顺课长、副理、业务部副理。2017年3月起任公司监事。
丁绍标先生:男,1977年出生,毕业于长春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03年6月至2008年6月任吉顺交通质量课课长;2008年6月至2015年8月历任金鸿顺机械、原股份公司、金鸿顺有限资讯课课长、人力资源部副理、人力资源部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总经理室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18-035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7月8日发出,本次会议于2018年7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由董事长洪建沧主持。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5名,其中董事蔡庆辉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共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洪建沧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整和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综合考察,公司拟提名洪建沧、洪伟涵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整和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综合考察,公司拟提名葛其泉、王东光、肖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7月31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长兴路30号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22证券简称:金鸿顺公告编号:2018-036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7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7月3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30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31日
至2018年7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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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8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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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⑴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该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该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为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⑵ 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其它能够代表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⑶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它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 参会登记时间:2018年7月31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3、 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30号,公司会议室。
4、 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减少登记时间,请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登记确认。
六、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现场/书面登记地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30号,公司会议室。
联系电话:0512-55373805
联系传真:0512-58796197
电子信箱:gl3602@jinhs.com
联系人:邹一飞
2、 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请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7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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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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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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