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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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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18-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1版)

如果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或如需重新进行,则交易需面临交易标的重新定价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二)本次交易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如下审批及备案:

1、国务院国资委对本次交易的正式批复;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方案审议通过;

3、发改委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上市公司境外投资事项的备案;

4、商务部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上市公司境外投资事项的备案;

5、商务部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事项的批复;

6、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方案的核准;

7、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必要的事前审批、核准或同意。

上述决策及审批程序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完成上述决策及审批程序以及完成上述决策及审批程序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存在审批风险。

(三)本次交易标的估值风险

以2017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值合计为640,294.05万元,评估增值率为56.30%,增值幅度较大。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履行了勤勉尽责的职责,但本次重组仍存在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波动、国家法规及行业政策变化等情况,导致出现拟购买资产评估价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进而可能对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造成影响,特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增值的风险。

(四)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上市公司收购装备卢森堡100%股权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产生商誉。

2016年4月,中国化工通过装备卢森堡实施非同一控制下收购,取得了KM集团100%的股权。该次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事项完成后,在装备卢森堡合并报表层面存在因收购KM集团所产生的商誉为4.42亿欧元(折合34.60亿人民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做减值测试。如果KM集团未来经营状况恶化,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的当期损益及未来年度的资产收益率造成不利影响。

(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审批、发行及实施风险

上市公司拟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22,600万元,拟用于KM集团、桂林橡机、三明化机的全球产能提升、产品及工艺提升、产品线布局优化等领域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能否顺利完成发行仍存在不确定性。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相关公司可以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如后续自有资金不足或自筹资金失败,相关公司将调整或终止募投项目。此外上述项目是否能成功实施取决于上市公司的运营、财务绩效和监管环境。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批、发行及实施存在风险。

二、标的资产相关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生产经营用主要原材料为钢材等金属材料。受宏观经济及供需情况变化影响,历史期内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价格存在一定程度的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对此,公司将通过执行集中采购制度、与客户协商调整销售价格及收款进度、提高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加强成本控制等手段控制和缓解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但未来仍不排除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二)下游行业波动风险

KM集团的下游行业包括汽车、化工、医药等行业,下游应用广泛,上述行业对塑料橡胶制品的需求将带动KM集团业务的发展。从行业总体来看,单一行业对橡塑机械需求影响有限,制造业投资是橡塑机械需求的重要影响因素。2000年至2015年,全球塑料行业仍保持4%至5%左右的年均复合增长率,目前重点下游行业前景乐观,尤其汽车轻量化等趋势亦进一步为塑料需求的提升提供了潜力。如德国机械设备制造业联合会(VDMA)统计,2015年全球塑料机械行业增长率为4.7%,与下游行业增速基本保持一致。但鉴于全球整体制造业投资及下游重点行业的波动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相比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塑料行业的年均发展速度仍有所降低。因此,未来下游产品需求的波动可能对KM集团产品销售产生影响。

(三)汇率波动风险

KM集团的生产和销售主要集中在境外,涉及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生产和商业交易活动处于不同地理位置使得KM集团面临着潜在的汇兑风险。这种汇兑风险既包括交易风险,也包括折算风险。为应对并减少汇率波动对企业经营和利润带来的负面影响,KM集团将及时收集与交易风险有关的信息,并考虑适时通过利用远期合约等套期保值措施进行有效的风险防范。

(四)税务风险

KM集团需要在经营业务的不同国家和地区承担缴税义务,KM集团未来的实际税率可能受到管辖区域内应纳税收益结构调整、税率变化及其他税法变化、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化、企业结构的潜在变化的影响。税务机构有时会对税收规则及其应用做出重大变更,这些变更可能导致更多的企业税负,并对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或现金流造成不利影响。

(五)所在国政治经济环境变化风险

KM集团的生产和销售涉及较多国家和地区,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发展状况及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政治经济关系变动,可能会对KM集团业务经营产生重要的影响:如相关国家和地区经济和财政不稳定、通货膨胀、政府定价干预、进口和贸易限制、资本调回限制等。

虽然KM集团一直持续关注上述影响经营情况的风险因素,以求及时(甚至提前)作出应对风险的措施,但任何突发性事项的发生,可能会对KM集团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六)环境监管风险

塑料机械制造虽然不属于高污染行业,但仍然受到环保部门的监管。KM集团在全球各区域开展经营活动,遵循不同地区立法和监管要求。同时,在国内着手大力处理高能耗、高污染问题的大背景下,环保部的专项环境督查工作进入常态化,未来KM集团进一步拓展中国业务的同时,也需要适应我国日益严格规范的环境监管要求。应对上述环境监管会花费一定的财务资源和人力资源。

(七)潜在诉讼赔偿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KM集团存在因产品及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原因的未决诉讼。因部分上述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KM集团目前无法判断判决结果,存在因为败诉导致赔偿的风险。

(八)注入资产的债权债务转移风险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本次交易中,桂林橡机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及负债相关的债权债务在本次重组完成后随业务转入上市公司。

桂林橡机按照《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相关债权人积极沟通以取得债权人关于本次交易涉及债务转移的同意或应债权人要求清偿或提供担保或采取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方式和程序。根据上市公司与桂林橡机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境内)》,对在交割日尚未获得债权人同意转移的债务,该债务将由桂林橡机按照原协议之约定继续对债权人履行,桂林橡机向债权人履行支付义务后5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主张权利,上市公司在接到桂林橡机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桂林橡机予以偿还。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桂林橡机尚未取得全部相关债权人同意,本次交易存在标的资产债权债务转移风险。

(九)桂林橡机未注入全部生产经营所需房产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桂林橡机拟纳入本次重组范围的房产并未包含轮胎硫化机生产所需的全部房产,原因系桂林橡机剩余房产因历史原因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上市公司将在募投项目中将桂林橡机剩余无证房产拆除后重建房产并取得房屋产权证,在拆除前上市公司将继续使用桂林橡机的剩余房产,以保证生产经营的连续性。

尽管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已经采取措施保证桂林橡机经营性资产及负债的正常生产经营,但由于本次交易未注入剩余无证房产且未来将拆除重建该部分房产,客观上存在桂林橡机相关资产的生产经营连续性受此影响的风险。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上市公司相关风险

(一)收购完成后的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KM集团将成为天华院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人员团队都将显著扩大,也将在战略规划、业务体系、企业文化等方面对标的公司进行整合。同时,桂林橡机、三明化机以及华橡自控等本次注入上市公司的部分土地、房产、主要设备等资产及业务将在重组成功实施后与KM集团整合,提升注入资产或业务的经营能力。

虽然上述重组属于同一控制下的资产整合,但是,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以及KM集团与国内橡机资产之间能否顺利实现整合以及整合后能否达到预期效果,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上市公司将通过KM集团全球管理层与中国团队一同管理合并后的中国业务(在符合上市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并获得相关有权机关批准的前提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等措施降低该等风险,并对相关情况进行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披露。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开始实施至产生预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上市公司收益增长会迟于净资产增长,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为缓解上述因募集资金造成净资产收益率下降、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将做好募集资金使用工作,按计划和承诺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尽快产生效益。

上市公司根据当前产业政策、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现有产品售价、单位生产成本、费用占比等外部和内部因素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可行性分析。虽然公司采取了严格控制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生产效率等措施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的顺利消化,但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因素等导致项目延期、无法实施、产能消化不及预期,或者投产时假设因素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盈利水平达不到预期的收益水平的风险。

(三)关于外汇监管的政策和法规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KM集团将成为天华院的全资下属公司,KM集团在境外获得的盈利或需通过分红进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配套资金募集完成后,用于KM集团项目建设部分的资金将由上市公司提供给KM集团进行相关项目建设。上述事项需要履行相应的外汇登记和结汇手续。

如国家外汇监管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导致KM集团分红资金无法进入上市公司,从而导致公司无法按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向上市公司股东进行现金分红;亦可能使上市公司无法向KM集团提供建设项目所需资金,KM集团需使用其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筹措其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将可能导致KM集团建设项目延期实施甚至取消,并增加其债务成本,对KM集团及上市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业绩补偿承诺的实施风险

本次交易拟以收益法评估结论作为标的资产装备卢森堡的定价依据,拟以收入分成法评估结论作为标的资产桂林橡机主要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中的无形资产的定价依据。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特定交易对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应当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或收入数不足预测数的情况签订明确可行的补偿协议。因此,遵照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已经与装备环球、桂林橡机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如由于市场波动、公司经营以及业务整合等风险导致装备卢森堡、桂林橡机经营性资产及负债的实际净利润数或收入数低于承诺数及/或补偿期限届满时装备卢森堡100%股权或桂林橡机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中的相关无形资产出现减值时,业绩承诺方如果未能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则存在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

(五)股市风险

股票市场的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本次交易相关的审批工作尚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六)无法取得经营有关资质的风险

本次重组中,桂林橡机的注入资产涉及法人主体变更,需要重新获取生产经营所需相关资质。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资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市公司存在无法取得相关资质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标的资产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相关材料和文件的原始语种涉及多国语言,前次收购和相关协议亦以英语表述。因此,为了便于投资者理解和阅读,在报告书中,涉及交易对方、交易标的以及前次收购的交易协议等内容均以中文译文披露。由于中外法律法规、社会文化、表达习惯等均存在一定差异,由原始语种翻译而来的中文译文可能无法十分贴切地表述原文的意思,因此存在披露的相关翻译文本不准确的风险,但相关表述差异不会对投资者作出重大投资决策产生误导。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中德双边合作关系日益紧密,中国对德投资不断增加

近年来,中德双边经贸关系迅速升温。2016年,中德两国间贸易总额达1,700亿欧元,再创历史新高,中国首次成为德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与此同时,中国对德投资也迅速增加。根据商务部统计数据,2016年中国对德直接投资29.45亿美元,同比增长258.6%。尽管历史上中国对德投资起步较晚、基数较小,但近年来的迅猛发展,使得2016年中国对德直接投资首次超过德国对华直接投资,凸显了两国经贸合作关系中的新形势、新特点。

此外,中德两国积极尝试在各个产业领域开展务实合作。2014年10月,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访问德国期间,中德双方共同发表《中德合作行动纲要:共塑创新》,拟加强平等互信,共塑创新伙伴关系。2016年6月,两国政府举行第四轮政府磋商,在充分肯定《中德合作行动纲要》落实结果的基础上,在政治、第三国及第三方市场、经贸与投资、创新与环境、教育与人文等方面的合作上达成进一步共识。2017年6月,中德两国总理共同出席“中德论坛-共塑创新”并发表演讲,表明愿继续在相互尊重、互利共赢基础上,保持高层交往势头,以“共塑创新”为引领,深化在智能制造、航空、新能源汽车、绿色发展、青年创新创业、未来交通等领域合作,推进中德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朝更高水平迈进。两国政府间的频繁互访与合作,凸显了中德两国新型大国关系的稳步推进。

中德双边合作正迎来重要的机遇期,随着两国经贸合作领域的不断扩大和深化,双边关系将继续保持高水平、高速度的稳定发展。因此,本次重组符合两国在各产业领域合作的大趋势。

2、本次交易是深入贯彻落实“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举措,是“中国制造2025”与德国“工业4.0”的重要结合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世界各国都在积极寻求经济转型。一方面,发达国家谋求实现再工业化,美国、德国等国制定了相应的战略;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全球产业再分工,拓展国际市场空间,同时通过创新争取全球分工的重新定位。面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双重压力,中国要实现制造业的顺利转型,需要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的技术和经验。

2013年4月,德国政府在汉诺威工业博览会上正式推出“工业4.0”战略,旨在提升德国工业的竞争力,在新一轮工业革命中占领先机。2014年12月,中国政府首次提出“中国制造2025”概念,指出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历史性交汇、国际产业分工格局正在重塑之时,必须牢牢抓住这一重大历史机遇,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加强统筹规划和前瞻部署,力争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把我国建设成为引领世界制造业发展的制造强国。2015年10月,德国总理默克尔访华时,两国宣布将推动“中国制造2025”与德国“工业4.0”的战略对接,共同推进新工业革命和业态,达成双赢。

本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是德国“工业4.0”与“中国制造2025”的重要结合,符合两国工业促进共赢的战略目标和我国发展高端制造业的相关政策。同时,德国作为陆上丝绸之路沿线的重要强国,本次交易也是国有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和“国际产能合作”的积极实践,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3、欧洲经济复苏缓慢,为跨境并购带来契机

自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欧洲经济一直在衰退与复苏间徘徊。欧洲中央银行量化宽松政策的全面启动和欧洲稳定机制的设立,都没能改变其低增速、低通胀、高债务的困境。近年来,债务危机、银行业危机、英国脱欧等政治经济风险的持续发酵,又给欧洲经济的复苏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2016年,欧盟28国全年经济增速仅为1.9%,较之2015年下降0.1个百分点,复苏势头缓慢,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

制造业方面,尽管欧洲制造业生产总值同比增速从2014年起由负转正,但受能源等大宗商品价格的拖累,2016年增长乏力。虽然近几年欧洲工业生产指数和产能利用率均在提高,工业生产边际上有所改善,但和金融危机前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仍处相对疲软状态。

尽管如此,历经百余年的沉淀,欧洲制造业先进的技术水准、对高品质产品的追求,以及流程化、自动化、智能化、工具化的生产环境,仍推动着欧洲制造业竞争力的不断提升。以追求价值、细节和质量而闻名的德国制造业,更是在全球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成为各国竞相学习的标杆。

当前的欧洲经济环境下,许多具有世界级领先技术水平的优质资产也纷纷向海外的投资者抛出了橄榄枝。中国化工偕同国新国际、汉德资本于此契机成功收购了业内久负盛名的高端制造业资产,而本次交易为境外优质资产提供了对接境内市场的渠道,真正实现其资产增值,是顺应经济全球化形势,实现中国化工整体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

4、全球橡塑机械市场需求不断增加,中国橡塑机械行业2.0版亟待转型升级,KM集团代表的德国工业4.0版的智能化机器人化装备是发展趋势

(1)全球橡塑机械市场发展概况

根据克利夫兰研究集团有限公司报告,全球塑料机械市场发展态势良好,全球市场需求预计以约每年6.9%的速度稳定增长,2017年全球市场规模将达371亿美元。其中亚太地区是最大的区域市场,占全球总需求的一半以上。

塑料制品主要运用在包装、建筑、电子、消费品、汽车及施工等领域,近年由于全球、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对于塑料制品的需求提升,全球塑料制品市场持续增长。塑料加工与回收技术的改进使得塑料从环保以及安全角度都更为消费者所接受,也将推动塑料制品的需求上涨,继而带动塑料产业整体的发展。

橡胶机械方面,根据《欧洲橡胶杂志》(ERJ)全球橡胶机械报告,尽管2015年全球橡胶机械行业收入出现小幅下降,北美及欧洲的橡机市场均已率先复苏,行业止跌回暖。橡胶产业中,轮胎制造行业占据了橡胶消费总量的70%左右。在汽车保有量稳定增长的环境下,轮胎市场将延续平稳向好的局面,从而推动橡胶产业的需求不断增加。

整体而言,全球橡塑机械市场需求基本向好,行业增长趋势稳定。本次交易,将帮助上市公司充分享受全球市场增长红利,降低在单一市场的经营风险,促进业务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有着智能化、机器人化的智能装备更是这一行业的全球发展方向,并在中国有着巨大的市场。

(2)我国橡塑机械行业发展概况

我国橡塑机械工业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已形成相对成熟的市场,许多核心关键装备的制造能力和技术水平已初具国际竞争实力。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塑料机械消费国,市场规模占全球市场的20%以上。尽管如此,与欧美等发达国家比较,我国橡塑机械行业仍存在集中度较低、部分专用加工用机械依赖进口的情况,产业竞争力仍待提升。从产品结构上看,无论是全球市场还是我国市场,高端产品份额依然被发达国家所垄断,我国的产品附加值低,塑料成型设备行业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的“拳头产品”,我国距离世界塑料机械生产强国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未来,随着我国经济迈入新常态,我国橡塑机械市场需求结构将出现新的变化。橡塑机械行业整体将朝着组合结构、专用化、系列化、复合化、微型化、大型化、个性化、智能化、互联化的方向发展,同时需满足节能、节材、高效的要求。可以预见,促进低端过剩装备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装备制造向中高端迈进,将成为橡塑机械行业乃至专用设备制造业发展的大趋势。而本次交易正是为了实现上述战略目标。

5、引入德国工业高端母机企业,对中国工业2025装备升级意义重大

注塑设备属于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共同发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中的“精密高效和成形设备”,是工业制造领域的重要工作母机。全球注塑设备市场规模超千亿元人民币,目前我国已成为塑料机械的第一大国,但大而不强,高精度、大型注塑机装备、全电动注塑机等主要市场仍被海外品牌占据。国内主要中资企业产品相对处于中低端。本次资产重组将全球龙头引入A股,作为重要的工作母机落地中国,对中国工业4.0装备升级的战略意义非常重大。

本次收购同时也是一次对德国工业4.0体系下的工业母机生产技术的成功引进,将世界一流的化工装备、橡塑机械、智能装备制造商,和智能化、轻量化汽车零部件快速成型装备制造供应商引入中国,更是率先在全球推广物联网、交互式服务等4.0模式的标杆。

6、在国家鼓励国企改革的政策支持下,运用国际优质企业管理,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兼并重组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国企改革和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兼并重组。2010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201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鼓励具备实力的企业开展跨国并购,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2015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从做大做优做强国有企业、进行资源整合等方面提出国企改革目标和举措,继续深入推进国企改革战略。2016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强调搭建调整重组平台、国际化经营平台,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增强中央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2017年8月,中国证监会发文称,并购重组已成为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将扎实开展“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保障制度,为国有企业以上市公司为资产运营平台、不断改善国有资产质量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本次重组是对国家政策精神和中小股东诉求的积极响应,通过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运作优势,收购行业领先的国际优质企业及相关境内资产,实现上市公司产业升级和国际化,打造具备国际化管理经验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发挥协同效应,缔造全球橡塑机械行业龙头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装备卢森堡全资持有的KM集团是全球塑料和橡胶加工机械设备市场的行业领导者,业务发展成熟,拥有领先的研究水平、产品服务和一流技术,且是全球少数结合了注塑、挤出和反应成型技术的企业,而桂林橡机、三明化机和华橡自控三家企业是国内橡塑行业的重点骨干企业。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收购整合中国化工下属境外KM集团和境内橡胶机械公司核心资产,实现境内外技术、产能、销售和管理的协同,打造国际化的化工装备产业平台。

整合后,上市公司将借助KM集团在橡塑机械领域、挤出及反应成型的领先地位、深耕行业上百年的管理经验,以及国内橡塑机械企业在中国市场的规模与产品优势,结合自身已有的设备资产和市场分布,打造化工机械装备行业的旗舰型上市公司,有效提升国内橡塑机械产业的整体竞争力,提升中国在全球橡塑机械乃至化工装备领域的综合竞争实力,为中国企业在世界高端装备制造业争得一席之地。

2、整合集团内部资源,避免同业竞争,打造优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近年来,中国化工一直秉承以资本运营为主的战略发展模式,积极参与和国内板块同业的全球领先公司的海外并购,并借助其专业能力整合集团内部资源,对旗下上市公司平台分板块实现证券化。目前,中国化工已完成旗下轮胎、农化、蛋氨酸等板块的资产整合与证券化工作。

2016年中国化工收购KM集团时即明确,在符合相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将与国内相关资产进行战略整合,并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与天华院就相关塑料加工技术业务领域进行整合的路径。通过本次天华院收购KM集团和国内橡胶机械公司资产的交易,中国化工将旗下KM集团100%股权与国内橡塑机械公司资产注入天华院,强化其作为中国化工旗下化工装备上市平台的地位,有利于解决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使得相关承诺得以切实履行,将有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也体现出良好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形象。

3、持续提升上市公司业务增长综合竞争力

本次交易中,KM集团拥有行业一流的资产和领先的盈利水平,2016年和2017年营业收入分别为995,430.06万元、107,376.52万元。国内橡塑机械公司虽受国内投资回落影响,在历史期出现经营亏损,但因国内行业环境预期有所好转,未来与KM集团在技术、产能、销售和管理的协同,盈利水平将得到有效改善,并承接部分KM集团中国业务,提高KM集团在中国本土化能力。

通过本次收购,上市公司体量及规模大幅提升,有利于上市公司相关业务与标的公司现有业务协同效应的逐步显现,有利于上市公司的经营效率的改善,有利于未来为股东持续创造价值。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本次重组方案实施前尚需完成相关决策及审批程序,在满足相关决策及审批程序前本次重组方案不得实施。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列示如下: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1、交易对方装备环球、桂林橡机、三明化机以及华橡自控已通过内部决策程序;

2、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中国化工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预核准;

4、国务院国资委已完成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备案;

5、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二十三次会议及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国务院国资委对本次交易的正式批复;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方案审议通过;

3、发改委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上市公司境外投资事项的备案;

4、商务部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上市公司境外投资事项的备案;

5、商务部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事项的批复;

6、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方案的核准;

7、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必要的审批、核准或同意。

上述决策及审批程序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完成上述决策及审批程序以及完成上述决策及审批程序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次重组方案的实施以完成上述全部决策及审批程序为前提,未满足前述决策及审批程序前不得实施。

第三节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本次交易中天华院拟向装备环球发行股份收购其持有的装备卢森堡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KM集团100%股权;同时天华院向桂林橡机收购其主要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向三明化机以及华橡自控发行股份收购其生产相关的土地、房产和设备等资产,总交易作价为640,294.05万元。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约为122,6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一、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分别为装备环球、桂林橡机、三明化机以及华橡自控。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为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具体对象根据发行询价结果确定。

二、标的资产

本次重组的交易标的为装备卢森堡100%股权,桂林橡机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三明化机以及华橡自控生产相关的土地、房产和设备等资产。

三、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

以2017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评估及交易作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四、发行股份情况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装备环球、桂林橡机、三明化机以及华橡自控。

(3)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前60个交易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2.93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天华院如有现金分红、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4)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12.93元/股和拟购买资产640,294.05万元计算,本次向交易对方共发行股份495,200,345股。发行股份数量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不足一股计入资本公积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天华院如有现金分红、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5)股份锁定安排

装备环球、桂林橡机、三明化机及华橡自控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上市公司之股份自相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予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装备环球、桂林橡机、三明化机及华橡自控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2、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金额及发行方式

上市公司拟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同时,通过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2,600万元,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3)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发行,最终发行对象将不超过10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支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将以询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对象。

(4)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的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5)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预计不超过122,6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及发行价格确定,且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股票有现金分红、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6)股份锁定安排

上市公司为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予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7)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金额不超过122,600万元,拟用于KM集团、桂林橡机、三明化机的全球产能提升、产品及工艺提升、产品线布局优化等领域,并支付重组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下列项目:

如果配套融资未能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配套融资未能按计划完成或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相关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五、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针对装备卢森堡100%股权收购,上市公司与装备环球同意并确认,应聘请审计机构于资产交割日后15个工作日对装备卢森堡进行交割审计,以明确期间损益的享有或承担的金额。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审计基准日止的期间,装备卢森堡因盈利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增加由上市公司享有;装备卢森堡因亏损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减少由装备环球或其指定的主体在装备卢森堡100%股权交割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上市公司补足。

针对桂林橡机资产包,上市公司及桂林橡机同意并确认,应聘请审计机构于资产交割日后10个工作日内对桂林橡机资产包进行交割审计,以明确期间损益的享有或承担的金额。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审计基准日止的期间,桂林橡机资产包因盈利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增加由桂林橡机享有;桂林橡机资产包因亏损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减少,由桂林橡机在桂林橡机资产包交割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上市公司补足。

三明化机和华橡自控生产相关的土地、房产和设备等资产仅为资产收购,且定价方法为资产基础法,不存在过渡期损益的安排。

六、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1、装备环球的业绩补偿

就利润承诺和补偿安排具体事宜,天华院已和装备环球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境外)》和《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境外)》。

(1)业绩承诺

各方一致确认,进行业绩承诺及补偿测算的对象为业绩承诺期内各相应会计年度装备卢森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装备环球承诺装备卢森堡2018年、2019年以及2020年各会计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以下表格所示金额:

单位:千欧元

(2)业绩承诺补偿的确定

各方一致确认,尽管目前约定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18年、2019年、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若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需要延长业绩承诺期间,则各方同意届时由天华院董事会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具体执行延长期间内的业绩承诺补偿事宜而无需另行召开天华院股东大会。

在协议规定的业绩承诺期内的每一会计年度审计时,天华院应当对装备卢森堡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之间的差异进行审查,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净利润差额将按照承诺净利润数减去实现净利润数计算,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结果为准。

(3)业绩承诺补偿的实施

如在业绩承诺期内,装备卢森堡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装备环球应在当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如有)出具之后向天华院支付补偿,如果为现金补偿则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果为股份补偿,则天华院有权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等股份补偿和回购事项的决议后30日内,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向装备环球回购其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并予以注销。当年的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装备卢森堡100%股权的交易对价-累积已支付的补偿金额。

如装备环球当年需向天华院支付补偿的,则装备环球应当先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的尚未出售的天华院股份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由装备环球以现金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1)装备环球先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的尚未出售的天华院股份进行补偿: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年应补偿金额÷发行股份的价格;

2)天华院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比例);

3)业绩承诺期内天华院已分配的现金股利装备环球应做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现金股利(以税前金额为准)×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

4)装备环球所持有的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差额部分由装备环球以现金补偿;

5)装备环球向天华院支付的股份补偿与现金补偿总计不超过装备卢森堡100%股权的交易对价。在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三个月内,天华院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装备卢森堡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装备卢森堡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则装备环球应在《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对天华院另行进行补偿。装备环球应当先以装备环球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的尚未出售的天华院股份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由装备环球以现金补偿,因装备卢森堡减值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应补偿的金额=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装备卢森堡减值补偿与业绩承诺期内盈利补偿合计不超过装备卢森堡100%股权的交易对价。在计算上述期末减值额时,需考虑业绩承诺期内天华院对装备卢森堡进行增资、减资、接受赠予以及装备卢森堡对天华院利润分配的影响。

如装备环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负有股份补偿义务,则装备环球应当在当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如有)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结算公司发出将其当年需补偿的股份划转至天华院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并对该等股份进行锁定的指令,并需明确说明仅天华院有权作出解除该等锁定的指令。

装备环球根据协议的约定应补偿的股份由天华院以1元总价回购并注销。若天华院前述应补偿股份的回购及注销事宜因任何原因终止或无法实施,包括不限于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未获得相关债权人认可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则装备环球承诺根据天华院董事会决定的其他方式实现补偿股份的目的,装备环球应完全配合并按照天华院董事会决定的其他方式实施股份补偿。

2、桂林橡机的业绩补偿

(1)业绩承诺

双方一致确认,进行业绩承诺及补偿测算的对象为业绩承诺期内各相应会计年度桂林橡机资产包所对应的营业收入。

基于中联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以2017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桂林橡机资产包评估报告》,经双方协商,桂林橡机承诺桂林橡机资产包2018年、2019年以及2020年各会计年度实现的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以下表格所示金额:

单位:万元

交易双方约定,桂林橡机资产包于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营业收入计算原则如下:

1)桂林橡机资产包应当独立核算;

2)桂林橡机资产包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3)除非法律、法规规定或天华院改变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否则,业绩承诺期内,未经标的资产所在经营实体董事会批准,不得改变桂林橡机资产包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2)业绩承诺补偿的确定

双方一致确认,尽管目前约定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18年、2019年以及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若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需要延长业绩承诺期间,则双方同意届时由天华院董事会按照协议的约定具体执行延长期间内的业绩承诺补偿事宜而无需另行召开天华院股东大会。

在协议前述规定的业绩承诺期内的每一会计年度审计时,天华院应当对桂林橡机资产包当年的实际实现的营业收入数(各会计年度对应的实现的营业收入金额单独或合计称“实现营业收入数”)与承诺营业收入数之间的差异进行审查,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营业收入差额将按照承诺营业收入数减去实现营业收入数计算,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结果为准。实现营业收入数的核算按照前述约定的原则进行。

(3)业绩承诺补偿的实施

如在业绩承诺期内,桂林橡机资产包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营业收入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营业收入数,则桂林橡机应在当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如有)出具之后向天华院支付补偿,如果为现金补偿则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果为股份补偿,则天华院有权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等股份补偿和回购事项的决议后30日内,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向桂林橡机回购其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并一并予以注销。当年的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营业收入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营业收入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营业收入数总和×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对价-累积已支付的补偿金额。

如桂林橡机当年需向天华院支付补偿的,则桂林橡机应当先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的尚未出售的天华院股份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由桂林橡机以现金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1)桂林橡机先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的尚未出售的天华院股份进行补偿: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年应补偿金额÷发行股份的价格;

2)天华院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比例);

3)业绩承诺期内天华院已分配的现金股利桂林橡机应做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现金股利(以税前金额为准)×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

4)桂林橡机所持有的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差额部分由桂林橡机以现金补偿。

桂林橡机向天华院支付的股份补偿与现金补偿总计不超过标的资产的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对价。在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三个月内,天华院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桂林橡机资产包专利及非专利技术部分出具《减值测试报告》,进行前述期末减值测试时桂林橡机资产包专利及非专利技术部分的资产范围应与本次交易评估时的资产范围完全一致,不考虑本次交易后桂林橡机资产包新增无形资产的情况。如桂林橡机资产包专利及非专利技术部分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则桂林橡机应在《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对天华院另行进行补偿。桂林橡机应当先以桂林橡机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的尚未出售的天华院股份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由桂林橡机以现金补偿,因桂林橡机资产包专利及非专利技术部分减值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应补偿的金额=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桂林橡机资产包专利及非专利技术部分减值补偿与业绩承诺期内业绩补偿合计不超过标的资产的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对价。在计算上述期末减值额时,需考虑业绩承诺期内天华院对承接桂林橡机资产包的主体进行增资、减资、接受赠予以及桂林橡机资产包对天华院营业收入的影响。

如桂林橡机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负有股份补偿义务,则桂林橡机应当在当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如有)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结算公司发出将其当年需补偿的股份划转至天华院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并对该等股份进行锁定的指令,并需明确说明仅天华院有权作出解除该等锁定的指令。

桂林橡机根据协议的约定应补偿的股份由天华院以1元总价回购并注销。若天华院前述应补偿股份的回购及注销事宜因任何原因终止或无法实施,包括不限于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未获得相关债权人认可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则桂林橡机承诺根据天华院董事会决定的其他方式实现补偿股份的目的,桂林橡机应完全配合并按照天华院董事会决定的其他方式实施股份补偿。

七、人员安置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完成后,装备卢森堡将成为天华院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是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原由KM集团聘任的员工在交割日后仍然由其继续聘任,不涉及员工安置问题。

本次交易拟收购的桂林橡机资产包,包括主要经营性资产及负债,本着“人随资产走”的原则,桂林橡机员工将由上市公司接收和安置,由上市公司与相关人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上述方案已经桂林橡机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三明化机及华橡自控,仅为购买主要实物资产,原则上由上市公司按照岗位需求进行招聘,原企业员工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竞聘上市公司相应岗位,由上市公司与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对不进入上市公司的员工,继续在原企业保留劳动关系。为最大限度保障员工的利益和知情权,三明化机和华橡自控分别就其职工安置方案表决通过。

八、债权债务转移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包括装备卢森堡100%股权,桂林橡机主要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三明化机以及华橡自控生产相关的土地、房产和设备等资产。

装备卢森堡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本次交易完成后,装备卢森堡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其自身享有或承担,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本次交易拟收购的三明化机及华橡自控资产包,仅为购买主要资产,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问题。

本次交易拟收购的桂林橡机资产包,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桂林橡机已制定债权债务处理方案,并积极与相关债权人及债务人沟通协商,争取获得全部债权人的同意。

第四节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中国化工为天华院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对方中的装备环球、桂林橡机、三明化机和华橡自控为中国化工间接控股的公司,均为天华院的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装备卢森堡100%股权、桂林橡机主要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三明化机以及华橡自控生产相关的土地、房产和设备等资产的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和相关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交易作价,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标的资产营业收入指标中未考虑三明化机及华橡自控等资产,为装备卢森堡、桂林橡机经营性资产及负债数据汇总之和。

根据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2006年1月,青岛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黄海集团90%产权和10%产权分别转让给中国化工的全资子公司中车集团和装备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青岛市国资委变更为中国化工。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9月9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7号),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60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根本性变化的,构成重组上市。

上市公司自实际控制权于2006年变更至今未再发生控制权变更。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市公司前次控制权变更事项至今已经超过60个月。同时,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化工。因此,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将不构成重组上市。

第五节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注:配套融资对象持股数量,按照目前天华院总股本的20%模拟计算。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社会公众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为192,912,475股,占比46.98%,高于总股本的10%。根据标的资产交易作价以及股票发行价格计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预计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至905,836,369股,其中社会公众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为192,912,475股、持股比例为21.30%,不低于10%。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1、交易前后资产结构及其变化分析

上市公司及备考口径的最近一年及一期的总资产、净资产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见,如本次交易得以实施,上市公司的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净资产规模均将有所增长。

2、交易前后负债结构及其变化分析

上市公司及备考口径的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负债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负债随着其资产总额的增加而相应增加。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水平,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

3、交易前后资产周转能力及其变化分析

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3月31日作为对比基准日,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备考合并报表之间的资产周转能力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次/年

单位:次/年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的经营能力提高,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存货周转率均得到明显提升。

4、本次交易完成后经营成果及盈利能力分析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交易于2017年1月1日已经完成,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合并利润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见,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2017年度、2018年1-3月的营业收入规模增幅分别为2490.30%、2092.12%,对上市公司的收入、利润的提升作用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