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新疆上市公司2018年度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村 公告编号:2018-041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新疆上市公司2018年度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定于 2018 年 7月23日下午15:30-17:30参加由新疆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新疆上市公司2018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微信号:p5w2012),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星期一)15:30至17:30。
出席本次集体接待日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郑彩红、常务副总经理吕政田、董事会秘书张军、财务总监蔡子云。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村 公告编号:2018-042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7 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交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8 年 7 月 14 日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现对报告书“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更正如下:
更正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6-12个月内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经营情况决定是否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更正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计划继续减持不低于50万股,不超过1187.6009万股,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更正的内容外,报告书中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此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更正后的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版)。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6日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百花村
股票代码: 600721
信息披露义务人: 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曲水县人民路雅江工业园401-6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宫门口横胡同8号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 瑞东医药投资基金(由其管理人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表)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宫门口横胡同8号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 瑞丰医药投资基金(由其管理人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表)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宫门口横胡同8号
股权变动性质:不变
签署日期: 2018年 7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百花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百花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的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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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人基本情况
(一)西藏瑞东
1. 西藏瑞东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曲水县人民路雅江工业园401-6
法定代表人:高雅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5月15日
营业期限:2015年5月15日至2035年5月1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24321344162M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西藏瑞东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西藏瑞东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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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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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瑞东医药基金
瑞东医药基金是根据《基金法》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契约式基金,基金管理人为西藏瑞东。该基金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完成基金备案程序。
(三)瑞丰医药基金
瑞丰医药基金是根据《基金法》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契约式基金,基金管理人为西藏瑞东。该基金于 2016 年 3月30日完成基金备案程序。
西藏瑞东为瑞东医药基金和瑞丰医药基金的管理人,有权代表瑞东医药基金和瑞丰医药基金行使其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权利,三者为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1. 西藏瑞东担任管理人的瑞东梧桐一号投资基金持有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803.SZ)7.1%的股份。西藏瑞东下属控股企业北京瑞东财富资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原担任北信瑞丰瑞东麒麟一号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顾问,因此西藏瑞东得以控制北信瑞丰瑞东麒麟一号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803.SZ)2.81%股份;2017年8月,经修订资管协议后,北信瑞丰瑞东麒麟一号资产管理计划不再拥有投资顾问,西藏瑞东不再控制北信瑞丰瑞东麒麟一号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股份;
2. 西藏瑞东担任基金管理人的瑞东梧桐一号投资基金与西藏瑞东实际控制的新华基金-康达新材定增2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85%股份。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减持是基于西藏瑞东根据自身及所管理基金经营规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判断后,从事的必要减持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无增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计划继续减持不低于50万股,不超过1187.6009万股股。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西藏瑞东及其所控制的瑞东医药基金通过交易所集中交易卖出所持有的部分百花村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至2018年7月13日,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瑞东持有公司股份8,593,7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瑞东医药基金持有公司股份7,390,2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瑞丰医药持有公司股份8,143,3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全部为限售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瑞东持有5,238,4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31%,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瑞东医药基金持有6,637,5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66%;瑞丰医药持有8,143,32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03%。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瑞东、瑞东医药基金、瑞丰医药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0,019,33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具体如下:
1、 减持股份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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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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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的瑞丰医药基金所持的8,143,32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03%,其来源为根据2016年3月签署的《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书》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认购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瑞丰医药基金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仍在禁售期内,该等股份禁售期于2020年1月6日结束。
第五节前6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西藏瑞东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西藏瑞东通过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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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瑞东医药基金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瑞东医药基金通过交易所集中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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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瑞丰医药基金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瑞丰医药基金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西藏瑞东的营业执照;
2、西藏瑞东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高雅
2018年7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二)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瑞东医药投资基金(由其管理人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表)
法定代表人(签字):
高雅
2018年7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三)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瑞丰医药投资基金(由其管理人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表)
法定代表人(签字):
高雅
2018年7月16日
附表: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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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高雅
2018年7月16日
附表: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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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瑞东医药投资基金(由其管理人西藏瑞东财富有限责任公司代表)
法定代表人(签字):
高雅
2018年7月16日
附表: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瑞丰医药投资基金(由其管理人西藏瑞东财富有限责任公司代表)
法定代表人(签字):
高雅
2018年 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