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7月18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自2018年6月20日起原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自2018年4月1日起至2018年6月19日止,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自2018年6月20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转型后:
■
转型前: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转型后)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1 主要财务指标(转型前)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因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基金”)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转型条款,该基金自2018年6月20日转型为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景瑞双利债券基金”)。
转型后的景瑞双利债券基金资产配置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转型后,截至本报告期末,景瑞双利债券基金仍处于建仓期。景瑞双利债券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6月20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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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自由开放期开始前一个月至自由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不受此比例限制), 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任一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封闭期内不受前述5%的限制。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7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转型前)
■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转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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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32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时机及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季度债券市场收益率震荡下行,经济预期走弱及货币持续宽松是主要触发因素,其中也有资管新规和美债上行等因素阶段性干扰。基本面看,受开工恢复和外需向好影响,生产较为强劲,四、五月PMI指数中的生产指数、新订单指数均企稳反弹,带动工业品价格指数维持在高位;但代表预期的货币条件和信用条件均在收紧,M2增速稳定在8.3%的低位,社融增速持续下行,市场对未来经济走势较为悲观。为了对冲货币信用收缩,央行实施了两次降准,同时公开市场投放也较为积极,央行货币政策的微调带来了明显效果,货币市场持续宽松。上述因素主导了债券收益率的下行趋势,但五月份也出现了一波收益率反弹,主要是资管新规出台后市场的抛售行为以及期间十年期美债收益率持续上行到3%以上对国内阶段性影响。总体看,2季度资金利率和长债收益率均震荡下行,截至6月30日,较一季度末10年期国债和国开债的收益率分别下行27BP、39BP至3.48%和4.25%;1年AAA短融、3年期AA+中票、5年期AA+中票分别下行21BP、27BP和29BP至4.54%、4.91%和5.08%。
权益市场方面,2季度权益市场风险偏好持续下行。一方面,美联储处于货币紧缩通道中,人民币汇率承压,贸易战反复胶着进一步制约A股市场风险偏好;另一方面,国内信用风险事件的暴露,引发了紧信用环境下对经济下行压力的担忧。2季度整体看,各指数全线下跌,上证综指、沪深300、创业板指分别下跌10.14%、9.94%和15.46%。可转债市场亦跟随正股下跌,中证转债指数下跌5.82%。
2季度组合在债券上的操作较为积极,基于信用收缩趋势和名义增速的持续回落预期,长期利率债具备配置价值,通过增加利率债配置拉长组合久期;同时信用收缩及资管新规出台背景下,信用环境仍不乐观,将组合的信用资质进一步上移。权益方面保持相对谨慎。
展望下半年,经济依然存在下行压力。首先信用收缩的影响在未来一个季度将会逐渐显现,而且中美贸易战、基建下台阶、地产调控不放松等负面因素会进一步拖累经济;其次PPI指数高点已过,翘尾因素减弱及新涨价因素缩窄均指向名义经济增长在未来两个季度确定性的下行。货币政策有进一步宽松的空间,旨在对冲中美贸易战不确定性、资管新规落地后银行资产回表风险、美国加息背景下外汇占款外流的压力,但节奏和力度可能会有所控制;而信用收缩导致信用风险上升,预计未来风险事件将持续暴露。债券方面,利率债在名义GDP高点已现背景下,利率中枢将下行,虽然在金融监管及去杠杆政策持续推进的过程中,3季度供需关系稍有不利,但政策面和基本面对利率债相对更友好,调整即可增加仓位。信用债则面临更为错综复杂的市场环境,违约风险可能进一步扩散,中低等级信用债利差走扩压力仍然存在。组合投资策略上,仍坚持中高等级信用债辅以杠杆操作的策略,利率债可以波段交易。
权益市场方面,短期整体仓位维持偏谨慎。中长期看,虽然紧信用环境短期难以改变,但至少货币政策宽松信号已明确。当前市场风险偏好已降至低位,部分优质公司受经济环境影响较小,且经过前期调整估值已具有一定吸引力,在风险释放充分后值得积极把握。另外,寻找一些在恐慌中被错杀的优质公司,或基本面虽处于底部但存在出现拐点可能的行业和个股,在向下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力求获取长期投资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基金转型后,2018年6月20日至本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1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9%;
基金转型前,2018年4月1日至6月19日,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6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6%。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从2018年1月31日至2018年6月19日(基金转型前),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第一次自由开放期的最后一日(2018年1月31日)日终发生基金净资产低于5000万元的情况,触发了《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转型条款。自2018年6月20日起,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5 投资组合报告
转型后: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转型前: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转型后:
单位:份
■
注:本基金转型后,于2018年6月20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转型前:
单位:份
■
注:本基金转型前,根据《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于转型前(2018年5月22日至6月19日)开放赎回,其余时间本基金封闭运作。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转型后: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转型前: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转型前)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转型前)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第一次自由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发生基金净资产低于5000万元的情况,触发了《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转型条款。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自2018年6月20日起,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本次基金转型的详细信息参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一系列相关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8日
2018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