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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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B类基金份额采用后端收费模式,前端交易代码即为A类基金份额交易代码,后端交易代码即为B类基金份额交易代码。
2、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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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A/B类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交银纯债债券发起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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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银纯债债券发起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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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12月19日至2018年6月30日)
1.交银纯债债券发起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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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2.交银纯债债券发起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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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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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控制制度和公平交易监控制度来保证旗下基金运作的公平,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专户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
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在交易执行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按事前独立确定的投资方案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公司中央交易室和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账户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没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形,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未出现异常。
4.4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二季度以来在央行降准、表外融资持续收缩、经济通胀趋弱、贸易战局势反复等多方面因素交织的背景下,债券收益率呈现出先下后上继而再次大幅下行的宽幅波动态势。四月上旬债券收益率延续了一季度以来的下行趋势,央行在四月宣布降准1个百分点置换MLF操作,债券市场在降准后出现强势上涨,收益率大幅下行,但随后由于降准释放资金和缴税缴准错位,出现了季末流动性紧张的情况,同时叠加资管新规的出台,收益率震荡上行。进入六月后随着最新社会融资规模数据公布,信用收紧格局下收益率重回下行通道。六月底央行再一次降准0.5个百分点,收益率再次开启大幅下行空间,截至六月底,十年期国开收益率自三月末4.65%下行至4.25%,市场涨幅明显。信用债方面,受到信用事件的影响,本报告期信用利差出现了一定走阔。
报告期内,基于对债券市场偏乐观和流动性稳健的判断下,本组合保持了较高的杠杆和较长的久期债券组合以获取杠杆收益和资本利得收益。同时,择机进行了长久期利率债的波段操作,增强组合收益。
展望三季度,我们判断债市收益率下行的趋势不改。经济基本面仍面临一定的下行压力,一方面体现在融资环境收缩对地产和基建投资的挤压上,另一方面表现为中美贸易摩擦升级对出口的负面影响上。随着去杠杆政策的持续推进,为了避免信用风险发酵带来流动性危机和经济失速下滑,我们预计货币政策将保持较为宽松态势,宽货币紧信用的经济环境将继续支持债券市场收益率下行。风险方面,我们关注监管政策落地带来的短期调整风险和不断压缩的中美利差可能阶段性地成为制约债市收益率下行的因素。整体而言我们认为债券市场上涨的机会大于下跌的风险。随着去杠杆进程的推进,信用风险逐渐暴露,我们认为低等级信用债利差未能充分反应未来的信用风险,我们将继续规避中低评级信用债,以中高等级的信用债为底仓,保持中性偏高久期,择机进行利率债的波段操作,以期增强组合收益。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8年6月30日,交银纯债债券发起A/B份额净值为1.03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01%;交银纯债债券发起C份额净值为1.02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01%。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预警说明。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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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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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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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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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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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基金中基金
6.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6.2 当期交易及持有基金产生的费用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交易或持有基金。
6.3 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无。
§7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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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8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8.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红利再投等。
§9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基金管理人于本基金募集期内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份额10,000,000.00元人民币(不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作为本基金的发起资金。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发起资金所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本基金管理人持有的发起份额已于2017年一季度全部赎回,相应份额的持有期限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10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0.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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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备查文件目录
11.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关于募集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报告期内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各项公告的原稿。
11.2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11.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或者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nd001.com)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电子邮件:services@jysld.com
2018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