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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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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8-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已于2014年12月3日进行了基金份额折算,折算比例为0.01。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年11月13日至2018年6月30日)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4年11月13日生效,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二)投资范围、(四)投资限制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为:自参加证券行业的相关工作开始计算。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认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证监会2011年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具体要求,持续完善了公司投资交易业务流程和公平交易制度。制度和流程覆盖了境内、境外上市股票、债券、基金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涵盖了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同时,公司投资交易业务组织架构保证了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投资交易行为监控制度,公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体系由交易室、投资部门、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组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控,保证本报告期内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进行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从经济层面看,二季度经济数据呈现供给强于需求的特征。供给端,工业企业生产相对旺盛,4-5月工业增加值同比增幅和PMI生产指数均高于去年同期,工业品库存加速去化,工业品价格普遍上涨,且高炉开工率已恢复到去年10月底的水平;需求端,房地产投资依靠前期的土地购置费保持一定的增速,但已出现边际转弱的迹象,基建投资受非标和融资渠道的收紧出现大幅下滑,同时消费端表现较弱。通胀方面,整体表现相对温和,CPI受食品项低于季节性的影响表现较弱,而因工业品价格普涨和低基数效应,PPI同比增速相较一季度有所上行。二季度货币政策稳健偏松,资金面整体保持平稳,而债券收益率呈现震荡下行的态势。4月中旬央行宣布年内第二次定向降准的消息,市场情绪随之高涨,10年期国债收益率快速下行至3.5%,但随后出现回调;5月中旬至6月,随着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反复,5月经济数据又出现超预期的下滑,央行宽货币的意图进一步明确,不仅未跟随美联储加息,随之又宣布第三次定向降准以支持银行“债转股”项目和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在上述多重利好因素下,6月下旬利率再次大幅下行。信用债方面,二季度民营企业债券违约事件频发,城投非标逾期等负面消息不断,市场笼罩在违约阴影下,风险偏好急剧下降,信用利差也随之大幅走扩。整个二季度,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下行27BP,10年期国开债收益率下行39BP,3年期AAA级企业债收益率下行39BP,AA级企业债收益率上行10BP。可转债方面,二季度转债市场受股市下跌影响较大,整体巨幅波动,呈现出前期震荡、后期单边下行的走势。此外,信用风险的叠加使得低价券杀跌更为严重,二季度中证转债指数跌5.82%。

作为指数基金,在操作上我们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应用指数复制策略和数量化手段提高组合与指数的拟合度,降低跟踪误差。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海富通上证可质押城投债ETF基金净值增长率为0.8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1%。

4.6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三季度,预计经济数据有一些回落的压力,而通胀数据较为温和。6月中下旬以来,工业品价格出现小幅回调,库存去化速度放缓,预计三季度工业生产会季节性走弱。房地产投资虽有前期土地购置费用的支撑,但受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受限的影响,或边际转弱;而在二季度基建投资大幅下滑的背景下,三季度政府或增加财政支出,基建投资增速或保持相对平稳。随着中美贸易战的不断反复,出口仍存在边际下行压力。总体看经济承压但有一定的韧性,或继续呈现平稳下行的态势。通胀方面,受季节性和高基数效应的影响,PPI相较二季度走弱,同时考虑到猪肉价格底部震荡,CPI增长或保持温和态势。政策方面,紧信用环境下实体经济融资难度和成本提高,为对冲经济的下滑,三季度货币政策或延续稳健偏松和灵活操作,定向降准仍有空间。在上述判断下,我们认为三季度利率仍有进一步下行的机会和空间,可积极参与利率债交易,但要把握节奏,密切关注资管新规细则落地的影响和人民币汇率的走势。信用债方面,低资质企业非标转标和直接融资预计仍然比较困难,叠加三季度信用债到期和回售压力较大,信用负面事件对市场的冲击或仍未结束,信用策略总体仍以防守为主,但亦要观察可能出现的政策托底带来的机会。可转债方面,估值已接近历史底部但股市风险未消,与二季度相同的是,情绪化引起的大幅波动将是交易机会和风险的集中体现,而不同于二季度的个券行情,三季度市场的beta机会可能会更多显现。

未来,本基金将继续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要求,秉承指数化投资策略,提高组合与指数的拟合度。

4.7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情形。

§5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暂不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13天房债(1380246)的发行人因其未于规定时间之前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于2018年6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监管函。

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该投资为跟踪指数被动投资。经过本基金管理人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该证券被纳入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

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是中国首批获准成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从2003年8月开始,海富通先后募集成立了61只公募基金。截至2018年6月30日,海富通管理的公募基金资产规模超过574.03亿元人民币。

2004年末开始,海富通及子公司为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多个海内外投资组合担任投资咨询顾问,截至2018年6月30日,投资咨询及海外业务规模超过32亿元人民币。

作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首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截至2018年6月30日,海富通为近80家企业超过401亿元的企业年金基金担任了投资管理人。作为首批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海富通管理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模超过443亿元。2010年12月,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选聘为境内委托投资管理人。2011年12月,海富通全资子公司——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获得证监会核准批复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业务资格,能够在香港筹集人民币资金投资境内证券市场。2012年2月,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已募集发行了首只RQFII产品。2012年9月,中国保监会公告确认海富通基金为首批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之一。2014年8月,海富通全资子公司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公司正式开业,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服务。2016年12月,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选聘为首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人。

2016年3月,国内权威财经媒体《中国证券报》授予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金牛基金公司”。2018年3月,国内权威财经媒体《证券时报》授予海富通阿尔法对冲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为第十三届中国基金业明星基金奖——三年持续回报绝对收益明星基金。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二)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六)报告期内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37层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于本基金管理人办公时间预约查阅。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八日

2018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