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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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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8-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或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审慎考虑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含少数股东权益)为26,317,403.48万元(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为933,045.50万元(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算术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发行人目前经营的航运业务同国际贸易和区域贸易发展密切相关。如果经济大环境出现衰退或宏观环境不景气,将对航运业的需求产生影响,进而对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业绩造成负面影响。2016年至今,全球经济维持缓慢复苏态势,国际航运业运行有所改善,但运力供给过剩,运价低位运行状况尚未根本改变,全行业复苏进程仍然面临压力和不确定性。

发行人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良好,但如果宏观经济持续不景气,且发行人不能相应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则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可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交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四、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相应资质条件请参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五、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考虑到联合评级对发行人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如果未来联合评级调低对发行人主体或者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自本期债券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联合评级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联合评级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发行人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跟踪评级结果将同时在联合评级网站(www.lianhecreditrating.com.cn)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公布,且上交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并同时报送发行人、监管部门等。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投资者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均视为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规定。

七、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以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

八、2015-2017年末及2018年3月末,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7.17%、63.74%、62.85%及62.66%,,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为满足发行人业务开拓的资金需求,未来公司的负债规模可能继续提高,更多的经营性现金流可能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本息,运营支出、资本性支出等用途的现金流可能相应减少;另外,资产负债率的升高可能影响到发行人的再融资能力,增加融资成本。

九、2015-2017年及2018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分别为117.28亿元、54.89亿元、261.77亿元及21.90亿元,由于发行人从事的航运经营活动受到国际行业景气程度及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外部环境的不稳定会造成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现较大程度的波动。

十、2015-2017年及2018年1-3月,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518.76亿元、357.52亿元、504.69亿元及79.87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652.13亿元、756.67亿元、920.28亿元及168.56亿元;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33.37亿元、-399.15亿元、-415.58亿元及-88.69亿元,公司近三年一期资本支出金额较大,公司未来资本支出如持续增长,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财务压力。

十一、2015-2017年及2018年1-3月,公司的营业外收入分别为82.19亿元、46.26亿元、59.80亿元及9.85亿元,占利润总额比重分别为75.31%、27.89%、30.87%及29.26%。发行人营业外收入主要来源于政府及财政补贴、税收返还、专项基金等,相关政策的调整或取消将对发行人营业外收入产生较大影响,从而影响发行人经营业绩。

十二、截至2018年3月31日,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为3,327.16亿元,在负债总额中占比74.50%,规模较大。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66.40亿元、71.62亿元、106.98亿元及27.23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97%、3.64%、4.58%及4.72%。若发行人未来财务成本继续增长,将对其盈利能力带来一定影响。

十三、2015-2017年末及2018年3月末,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681.06亿元、456.18亿元、602.54亿元及606.52亿元,金额较大。其中,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受市场价格变动影响较大,若市场价格波动,则会影响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金融资产价值波动风险。

十四、截至2018年3月31日,发行人短期借款413.62亿元,占发行人总负债比例为9.3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530.38亿元,占发行人总负债比例为12.01%,未来一年内发行人面临较大的集中偿付压力。2015-2017年末及2018年3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26、1.12、1.10及1.12,速动比率分别为1.15、1.03、1.00及1.01,均在近三年持续下降后近一期有所回升。若公司流动、速动比率继续下降并处于较低水平,短期债务的集中到期偿付将会对发行人的流动性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十五、发行人的主要子公司中远集团及中海集团系经国务院国资委根据《关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5]165号)批复以无偿划转方式整体划入。目前,产权变更工作已完成,原中远集团、中海集团组织管理架构、人才团队等与重组前存在较大差异,部分经营板块整合时间和效果存在不确定性,重组效益的释放尚需时间,将对发行人的经营和发展产生部分不确定的影响。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性释义

二、专业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等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COSCOShippingCorporationLimited

法定代表人:许立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2月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1MMXL

注册地址及邮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628号,200135

办公地址及邮编: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299号,200127

电话:021-65966666

传真:021-65966286

公司网址:www.cosco.com

经营范围:国际船舶运输、国际海运辅助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自有船舶租赁;船舶、集装箱、钢材销售;海洋工程装备设计;码头和港口投资;通讯设备销售,信息与技术服务;仓储(除危险化学品);从事船舶、备件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股权投资基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本次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1、2017年10月30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人不超过200亿元公司债券融资计划。

2、2017年12月21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7]1317号),同意公司分期发行不超过200亿元公司债券的方案。

(二)本次债券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8年2月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36号”核准,公司获准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公司债券,其中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完成。本次债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发行完毕。

(三)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1、发行主体: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为“18 远海02”,债券代码为“143736”,品种二债券简称为“18 远海03”,债券代码为“143737”。

3、发行规模及分期安排: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00亿元,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基础规模为10亿元,超额配售规模不超过30亿元,总规模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两个品种,品种一为3年期债券,品种二为5年期债券。本期债券引入双品种互拨选择权,互拨比例不受限制。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后最终确定,但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总额合计不超过40亿元。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簿记建档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8年7月23日。

9、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0、付息日: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1年间每年的7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3年间每年的7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本金兑付日:品种一的兑付日为2021年7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品种二的兑付日为2023年7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3、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5、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联合评级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公司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16、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7、牵头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联席簿记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采用公开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本期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2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3、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偿还公司债务。

24、新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5、拟上市交易场所:上交所。

2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相关税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相关日期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1、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8年7月18日。

2、发行首日:2018年7月20日。

3、预计发行/网下认购期限: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3日,共2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安排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62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299号

法定代表人:许立荣

联系人:蔡志刚

电话:021-65966666

传真:021-65966286

(二)牵头主承销商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园路18号中国金融信息中心5层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孙兴涛、江志强、王梓、邵凯杰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7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杨栋、车广通、尚粤宇

联系电话:010-60840892

传真:010-57601990

(三)联席主承销商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代):毕明建

联系人:吴占宇、尚晨、杜毅、莫太平、颜洁、许丹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9092

2、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10号7层

法定代表人:宁敏

联系人:韩文胜、王锐、徐慧、宋宁、陈潋文

联系电话:010-66229276

传真:010-66578961

(四)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层

负责人:李强

联系人:吴小亮、耿晨

联系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52433320

(五)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负责人:邱靖之

联系人:张坚、薛建兵

联系电话:010-88827799

传真:010-88018737

(六)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38号爱俪园公寓508

负责人:万华伟

联系人:杨世龙、杨婷

联系电话:010-85172818

传真:010-85171273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孙兴涛、江志强、王梓、邵凯杰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名称: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负责人:赵蓉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23号

电话:021-50375287

传真:021-50372742

联系人:朱嘉依

(九)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总经理:黄红元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7813

(十)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负责人:聂燕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68870311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股权关系。截至2018年3月31日,发行人通过下属子公司中远集团、中远海运(广州)有限公司、中远海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中远海能合计持有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数量为590,603,470股,占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8.816%。

截至2018年3月31日,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大于5%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六、认购人承诺

凡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均视作同意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三)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四)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种安排。

第二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评级出具了《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8]1459号),该评级报告在联合信用评级网站(http://www.unitedratings.com.cn)予以公布。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AAA级表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揭示的主要风险

1、评级观点

联合评级对中远海运集团的评级反映了公司作为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特大型央企,是国内最大的国际航运、物流和修造船产业集团,综合实力居世界前列,在资产规模、航线资源、品牌影响力、运营控制能力及外部支持等方面具备显著优势,此外公司持有股权资产质量好,能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联合评级也关注到航运业复苏进程具有不确定性、汇率波动和油价变化较大等因素可能给公司信用水平带来的不利影响。

未来公司随着公司发展不断融入国家战略部署,通过重大并购进一步壮大集装箱航运实力,推进“6+1”产业集群的构建与全球化布局的完成,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将进一步得到提升。同时,公司所拥有的资源优势能够确保其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进而支撑其信用水平。联合评级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以及本期公司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评级认为,本期公司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极低。

2、优势

(1)公司作为中央直接管理的特大型央企集团,获得较大的外部支持。此外,公司在资产规模、航线资源、品牌影响力及运营控制能力等方面具备显著优势。;

(2)公司是中国最大的国际航运、物流和修造船企业,综合实力居世界前列;

(3)公司持有的股权资产质量好,能够为公司带来一定规模的投资收益;

(4)2017年,公司改革重组成效显著,叠加市场运价底部回升效果显现,主要业务板块经营规模和毛利率得到提升。

3、关注

(1)全球航运业低位回升,但受货源需求和运力供给增长不均衡的影响,加之原油市场走势不明朗和运力供给仍有不同程度增加等因素,未来航运业复苏进程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主要运营成本中,油价占比较大,公司经营成果受国际油价波动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变化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中远海运集团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中远海运集团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中远海运集团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中远海运集团的相关状况,如发现中远海运集团或本次(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中远海运集团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中远海运集团提供相关资料。

联合评级对本次(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联合评级网站和上交所网站公告,且在上交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联合评级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中远海运集团、监管部门等。

三、发行人其他资信评级情况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获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分别给予首次及跟踪评级,主体长期信用评级结果为AAA级,长期信用展望为稳定。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无其他资信评级主体评级情况。

四、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截至2018年3月末,发行人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其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总授信额度9,527亿元,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截至2018年3月末,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6,280亿元。具体授信情况如下所示:

截至2018年3月末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亿元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的违约情况

公司在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最近三年及一期没有发生过违约现象。

(三)已发行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及其偿还情况

发行人及下属企业已发行的公司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不存在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截至2017年末,发行人及下属企业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参见以下:

注:1、发行人之五级子公司东方集装箱融资 (SPV) 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4日发行了两种级别的债券,详情如下:(a)面值为3500万美元的A-1级别债券,年利率1.95%;(b)面值为12,400万美元的A-2级别债券,年利率3.55%。债券自2014年12月4日起计算利息,按月付息。东方集装箱融资公司抵押了一批集装箱及相关集装箱的租赁。除非东方集装箱融资(SPV)有限公司提早还款,否则A-1级别债券及A-2级别债券分别于2018年11月和2024年4月到期。在2016年12月4日后之任何时间,于东方集装箱融资(SPV)有限公司的选择下,本债券全部或部分提早还款之条款,偿还价为本金之100%连同计提之利息。

2、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证函〔2017〕460号”文件批准,于2017年5月31日正式发行ABS资产证券化项目——“嘉实资本中远海运租赁2017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ABS项目-03”)。ABS项目-03募集总规模为人民币12亿元,分为优先A1级、优先A2级、优先A3级以及次级四个级别,募集规模分别为人民币3.8亿元、3.1亿元、3.1亿元及2.0亿元,其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全部认购。优先A1级、优先A2级和优先A3级的预期年收益率分别为5.3%、5.4%和5.3%,预期期限分别为287天、564天和928天,按季度付息。

3、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中市协注〈2017〉ABN31号”《接受注册通知书》批准,于2017年12月6日正式发行ABN资产证券化项目——“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以下简称“ABN项目-01”)。ABN项目-01募集总规模为人民币29.85亿元,分为优先A1级、优先A2级、优先A3级以及次级四个级别,募集规模分别为人民币9.62亿元、9.67亿元、4.66亿元及5.90亿元,其中次级资产支持票据由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全部认购。优先A1级、优先A2级、优先A3级的预期年收益率分别为5.6%、5.8%和6.5%,预期期限分别为377天、923天和1196天,按季度付息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发行且存续的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累计余额为70亿元,本次公司债券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发行的债券累计余额不超过250亿元,占公司截至2018年3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比例为9.50%,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合并净资产的40%,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注:2018年1-3月指标未经年化;除特别注明外,以上财务指标均按照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利息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100%;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支出×100%。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COSCO Shipping Corporation Limited

法定代表人:许立荣

成立日期:2016年2月5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00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1,100,000万元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62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299号

邮政编码:200127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蔡志刚

联系电话:021-65966666

传真:021- 65966286

所属行业:水上运输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1MMXL

经营范围:国际船舶运输、国际海运辅助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自有船舶租赁;船舶、集装箱、钢材销售;海洋工程装备设计;码头和港口投资;通讯设备销售,信息与技术服务;仓储(除危险化学品);从事船舶、备件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股权投资基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简介

2015年12月,中远集团与中海集团共同实施联合重组。依据国务院国资委2015年12月8日下发的《关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5]165号”),国务院国资委设立中远海运集团,作为中远集团与中海集团重组后的母公司。发行人拥有国家授权投资机构资格,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

2016年1月18日,发行人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的“(国)登记内名预核字[2016]第1217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发行人公司名称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国资发改革[2016]76号”),批复同意《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2016年2月5日,发行人于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1MMXL)。

2016年5月3日,发行人以国有股权行政划转的方式将中远集团与中海集团的全部权益划入事宜的产权登记变更申请经国务院国资委审核通过,相关产权变更登记工作全部完成。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发行人于2016年2月5日正式成立,成立至今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资委,未发生变化。

四、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报告期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六、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截至2018年3月31日,发行人共有一级子公司18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中远海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由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持有合计100%股权,因此享有100%的表决权。

发行人主要一级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中远集团

中远集团成立于1961年4月27日,是我国以航运、物流码头、修造船等为主业的特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同时,它也是中国最早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的企业之一,中远集团目前在境内外控股的上市公司有中远海控(601919.SH、1919.HK)、中远投资(F83.SG)、中远海运港口(1199.HK)、中远海运国际(0517.HK)、中远海特(600428.SH)、比雷埃夫斯港口管理局(PPA.AT)等公司。

截至2017年末,中远集团资产总额3,004.87亿元,负债总额1,460.76亿元,所有者权益1,544.11亿元。2017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73.01亿元,净利润122.97亿元。

2、中海集团

中海集团成立于1997年7月1日,是我国航运领域的跨国经营、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特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中海集团自组建以来,确定了“抓住沿海,拓展远洋;一业为主,多元发展”的发展战略,中海集团目前在境内外控股的上市公司有中远海发(601866.SH、2866.HK)、中远海能(600026.SH、1138.HK)、中远海科(002401.SZ)等公司。

截至2017年末,中海集团资产总额2,642.68亿元,负债总额1,836.65亿元,所有者权益806.03亿元。2017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7.80亿元,净利润71.42亿元。

3、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

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是居中国市场领先地位的国际化物流企业,在项目物流、工程物流、综合货运、仓储物流、船舶代理、供应链管理等业务领域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全程物流解决方案。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30个省、市、自治区及海外17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分支机构,在全球范围内拥有500多个销售和服务网点,形成了遍及中国、辐射全球的服务网络系统。

截至2017年末,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13.45亿元,负债总额157.82亿元,所有者权益55.63亿元。2017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8.07亿元,净利润10.81亿元。

4、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

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主营干散货运输,干散货船运力规模位居世界第一,该公司致力于散货船舶专业化经营管理,作为国内首家拥有船岸数据同步系统的航运企业,实现运营全过程数据共享,提供全天候、全航程、全方位的岸基支持,船舶管理与国际全面接轨。该公司在香港、欧洲、美洲、澳洲、新加坡和印尼分别建立经营公司,在非洲、日本、韩国、印度等设有服务机构,为客户提供粮食、矿砂、煤炭、化肥、钢材、木材、农产品、水泥等货物的海上运输服务,也可为货主租船定舱及代办其它有关国际贸易提供相关服务。

截至2017年末,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资产总额856.45亿元,负债总额737.07亿元,所有者权益119.38亿元。2017年度,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237.46亿元,净利润5.09亿元。

(二)发行人主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1、南通中远海运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南通中远海运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是中远集团旗下中远造船工业有限公司与日本川崎重工业株式会社合资兴建的大型船舶制造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4.62亿元人民币,中日双方各占50%。公司主要从事各种散货轮、15-30万吨油轮和超巴拿马集装箱船、大型汽车滚装船、特种船、LNG船等高技术船舶的建造。

截至2017年末,南通中远海运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60.89亿元,负债总额为24.1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6.74亿元。2017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为38.12亿元,净利润为3.28亿元。

2、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中海集团旗下中远海发的重要联营企业,该公司是A+H股上市企业,主要从事现代化交通运输装备、能源、化工、液态食品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空港装备的制造及服务业务,中集集团的标准干货集装箱、冷藏箱和罐式集装箱的产销量保持全球第一,同时是中国最大的道路运输车辆的生产商和领先的高端海洋工程装备企业之一。

截至2017年末,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306.04亿元,负债总额为873.67亿元,所有者权益为432.37亿元。2017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为763.00亿元,净利润为31.58亿元。

3、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是中远集团旗下中远海控的重要联营企业,该公司主要提供国际国内航线的集装箱和件杂货装卸、中转、仓储、分送、集装箱清洗及维修、拆装箱、堆存、保管、货运站及港区内运输,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及信息咨询服务。

截至2017年末,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7.60亿元,负债总额为2.53亿元,所有者权益为45.07亿元。2017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为22.76亿元,净利润为7.84亿元。

七、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国务院国资委。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履行党中央规定的职责,主要包括如下职责:

1、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4、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5、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国务院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8、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9、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三)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

截至2018年3月31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八、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及持有发行人股权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直接持有发行人及下属上市公司股权和债券的情况。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从业经历

1、董事

(1)许立荣,中远海运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

195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远洋船舶驾驶专业,取得上海海运学院与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75年3月参加工作,历任上海远洋运输公司管理一处副处长、总经理助理、总经理,上远货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上海航运交易所总裁、党委书记,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远海控)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副书记,中远集团副总裁、工会主席、党组成员。2011年8月25日起任中海集团董事、总经理、党组成员。2013年11月起任中海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2016年2月起任中远海运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

(2)刘章民,中远海运集团外部董事。

1949年7月出生,1970年4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北京机械工业管理学院毕业,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历任东风汽车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总会计师,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4月任中海集团外部董事。2014年4月任保利集团公司外部董事。2016年2月起任中远海运集团外部董事。

(3)何庆源,中远海运集团外部董事。

1959年6月出生,香港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加拿大沃特卢大学管理科学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历任摩托罗拉亚太有限公司区域营运经理,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中国营运总监,大中国区蜂窝基础设施部副总裁兼助理总经理,北电网络亚洲有限公司大中国区无线解决方案副总裁兼总经理,北电网络中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营运官,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裁,诺基亚西门子通信公司大中国区董事长。2016年2月起任中远海运集团外部董事。

(4)钟瑞明,中远海运集团外部董事。

1951年出生,香港永久居民,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毕业,获香港城市大学颁授社会科学荣誉博士学位,香港会计师资深会员。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太平绅士、金紫荆星章。历任香港南洋商业银行总会计师、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香港特区土地基金信托行政总裁,中银国际控股副执行总裁兼中银国际资产管理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投资银行怡富集团中国业务主席兼基金管理香港区主席,香港九广铁路公司董事,香港房屋协会主席,香港城市大学校董会主席。2016年2月起任中远海运集团外部董事。

(5)徐东根,中远海运集团外部董事。

1961年12月出生,1992年获得瑞士弗里堡大学法学博士,民盟成员。国际法学科带头人。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金融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民盟上海市委法制委员、《跨国法评论》主编、《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年刊》编委、上海市凌云永然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年2月起任中远海运集团外部董事。

(6)王海民,中远海运集团职工董事。

197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1995年7月本科毕业于上海海运学院运输经济专业,硕士学历,工程师。现任中远海运控股执行董事、总经理,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及党委副书记、董事,中远海运港口董事。历任中远集运企划部规划合作处处长、企业策划部副总经理及战略发展部总经理、中远集团运输部总经理、中远海运港口副总经理、中远集运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等职。2016年4月起任中远海运集团职工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

(1)孙家康,中远海运集团副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196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1978年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后在中国人民大学(函授)工业经济管理专业学习、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82年2月参加工作,历任天津远洋航运处副处长,中集总部三部、二部经理,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运输部总经理、总裁助理、新闻发言人,中远香港集团副总裁,中远太平洋(已更名为“中远海运港口”)董事会副主席兼董事总经理,中国远洋副总经理、副书记,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副书记,中远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董事会秘书等职。2016年2月起任中远海运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16年11月起任集团党组副书记。

(2)孙月英,中远海运集团总会计师、党组成员。

1958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上海海运学院水运财会专业,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8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天津远洋财务处副处长,中远日本公司总务经理部部长、财务主管,中远集团财金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2004年4月起任中远集团总会计师、党组成员。2016年2月起任中远海运集团总会计师、党组成员。

(3)叶伟龙,中远海运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196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博士,高级经济师。1983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上海远洋国际货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中远国际货物公司总经理,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远海控)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远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等职。2016年2月起任中远海运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4)黄小文,中远海运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196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硕士学位。1981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广州远洋运输公司船员,广州远洋运输公司集运部科长,中远集团中集总部箱运部部长,上海海兴轮船股份有限公司集装箱运输顾问,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远海发)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海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16年2月起任中远海运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5)丁农,中远海运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1961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上海海运学院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82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广州海运局船舶轮机长,广州海运泰华油运公司副经理,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货轮公司)副总经理,中海供贸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海集团总裁助理,中海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海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16年2月起任中远海运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6)王宇航,中远海运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196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大连海运学院轮机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组织部干部处副处长、发展部副总经理、人事部副总经理、监督部总经理、纪委副书记、监察室副主任、法律中心主任、人事部总经理,中远美洲公司副总裁、副总裁(主持工作),中远造船工业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远船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远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等职。2016年2月起任中远海运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7)俞曾港,中远海运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196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1984年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取得工学学士学位,2012年毕业于中欧工商管理学院,取得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84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上海海运局驻日本代表处首席代表,上海海兴轮船(日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海集团发展部副部长、部长,中国海运(北美)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海运(欧洲)控股有限公司总裁,中海集团总裁办公室总经理,中海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中海集团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厅主任,中海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16年2月起任中远海运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8)徐爱生,中远海运集团党组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196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1983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学院贸易经济专业,大学本科学历。1983年2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所属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咨询公司咨询业务部副经理、经理,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咨询公司副总经理(副局级),挂职担任桂林市副市长、党组成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驻澳大利亚代表处首席代表、经济信息部副部长,审计署外资运用审计司副司长、发展统计审计局局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司长、农业审计司司长,中远集团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等职。2016年2月起任中远海运集团党组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兼职情况如下:

九、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所属行业

发行人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国际船舶运输、国际海运辅助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自有船舶租赁;船舶、集装箱、钢材销售;海洋工程装备设计;码头和港口投资;通讯设备销售,信息与技术服务;仓储(除危险化学品);从事船舶、备件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股权投资基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2011年第三次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的行业划分标准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G55-水上运输业”。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服务)及用途

围绕“规模增长、盈利能力、抗周期性和全球公司”四个战略维度,中远海运集团着力布局航运、物流、金融、装备制造、航运服务、社会化产业和基于商业模式创新的互联网+相关业务“6+1”产业集群,进一步促进航运要素的整合,全力打造全球领先的综合物流供应链服务商。

同时,发行人在世界各地拥有多个海外子公司,可对上述“6+1”产业集群战略形成重要支撑,实现各业务产品与服务的国际联动,保障和促进中远海运集团未来发展。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分析

1、世界航运业概况

(1)世界航运业基本情况

航运业是国民经济和国际贸易的基础行业,是指将不同的货物通过以海运方式为核心的综合运输方式,完成“门到门”运输服务的整个产业链,包括港口至托运人或收货人的多式货物运输,港口至港口间的海上或内河/沿海运输服务,以及与之相关的码头及相关业务、货物运输代理、船舶代理等一系列综合性服务。

伴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重心的转移,国际航运中心由西欧向北美,再向东亚递进。西欧以鹿特丹为代表,是欧洲重要的国际枢纽港;纽约、洛杉矶则代表着北美区域重要的国际枢纽位置;世界经济增长的重心由大西洋地区向太平洋地区转移的时候,以新加坡、香港为代表的亚太港口依靠其优越的地位位置,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航海运输按货品种类,主要分为集装箱运输、散货运输和油轮运输,由货品生产大国通过航海运输向货品消费大国转移。

(2)世界航运业供需分析

航运行业的兴衰都追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具有强周期性特点,供需因素是最为重要的影响因子。

1)需求端:航运业受宏观经济与贸易环境变化影响显著

受金融危机后全球经济萎靡、贸易不振的深刻影响,航运业自2008以来就景气度较为低迷且波动加剧。2016年,市场运价一度降至历史新低,行业普遍承受亏损压力。目前,各项数据显示全球经济体正处于复苏期,经济增速的缓慢提升与贸易回暖有利于航运市场复苏。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和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数据,2017年一季度货物贸易量增幅达到1.1%(2016年同期为负增长1.1%),其中亚洲进出口表现亮眼,进出口分别增长1.7%和1.9%。

但受美国特朗普新政对经济影响的不确定性、欧洲极右翼势力的崛起、英国正式开始脱欧进程等不确定因素和黑天鹅事件影响,叠加逆全球化倾向、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全球经济低增长、低贸易、低投资和低利率的新格局在2017年难有根本改观。据WTO预测,高度不确定性导致2017年全球贸易增长预期仅为2.4%。经济复苏疲弱导致航运需求恢复缓慢,供求失衡局面未有显著改观,运价低位运行,航运全产业复苏进程缓慢,仍然面临压力和不确定性。

2)供给端:行业去产能化趋势明显但整体仍供大于求

目前水上运输行业运力增长主要来自船只大型化带来的造船大潮,供需关系仍将较长期处于供大于求环境,部分国际主要航线仍受运力过剩的拖累,集装箱运输行业的装载率也出现下降。受全球经济增长乏力与航运企业利润承压的影响,随着新船订单热度明显减少,近年来运力供给增速逐步放缓,如2016年全球集装箱船船队年增长率就创下历史新低,而在拆船方面却创下192艘、65.5万TEU的历史新纪录。随行业去产能化逐步推进完成,未来供需缺口将日益收窄,叠加新海洋联盟成立与全球航运企业的深度整合集中,全球航运产业整体转暖与利润回升可期。

综上所述,目前航运市场已基本企稳并呈回升态势,市场信心有所恢复,虽复苏进程尚存不确定性,但2017年航运市场总体经营形势好于2016年。

(3)航运细分市场格局分析

从航运产业来讲,尽管总体供求矛盾依然存在,供大于需,但各个细分市场表现不同。部分子行业需求增长强劲,市场形势改善预期显著。中远海运集团航运业务主要涉及的集装箱运输、干散货运输、码头运营、油气运输(油运、液化天然气运输)细分行业情况如下。

1)集装箱运输

①行业基本情况

集装箱运输作为一种更为先进的海运模式,自诞生以来一直处于快速发展。一方面,由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泛太平洋地区国家异军突起的经济发展生成大量的国际物资贸易,并且各国由传统的单纯原材料出口转变为科技量较高的工业制品及成品出口,为集装箱运输提供了充足货源;另一方面,集装箱承运人及码头对运输设备的不断投资增强了运输的经济性、安全性以及可靠性,吸引了大量散杂货船运输的货物逐步实现集装箱化。经过40多年发展,集装箱运输已进入相对成熟阶段,集装箱化成为航运重要趋势,2008年至2016年,全球集装箱运输贸易量情况如下图所示:

2008-2016年全球集装箱运输贸易量

数据来源:Wind

②行业供需情况

集装箱运输业属于充分市场化竞争行业,运费价格主要受运力供需情况决定。运力需求主要取决于全球经济增长及进出口贸易量情况,也会受政治及其他社会因素影响;运力供给则主要受全球船队规模影响,包括新船订单及交付情况、现有运力退出(拆船)情况。2016年全球集装箱运输需求受益经济与贸易回暖,呈现缓慢增长;同时市场供应量也同样增长缓慢,根据Alphaliner统计,2016年全球集装箱船船队年增长率创历史新低,集装箱船运力2016年增长仅为1.5%,达到2027万TEU,而在拆船方面却创下192艘、65.5万TEU的新纪录。目前,集装箱运输行业运力供给仍相对过剩,截至2016年底,闲置集装箱船运力仍有142万TEU,但供需缺口在逐渐收窄。

③行业市场发展情况

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综合指数(CCFI)在2016年一度降至历史新低。尽管市场随后略有回暖,但CCFI在2016年均值仍较2015年下滑18.5%,市场形势尚不乐观。而自2016年5月,CCFI从趋势上看进入波动回升期。2017年上半年,上海出口集装箱运价综合指数(SCFI)均值860点,同比增长61%,集运价格在2017年回升幅度较大。分船型市场来看,2017年集运市场将迎来超大型集装箱船交付高峰,供给压力难以明显缓解,但随着行业深度调整与三大新海洋联盟格局的形成,将令航运市场更趋稳定和理性,有助于稳定运价。综合看,集装箱航运市场预计整体表现将好于2016年,年初和年中将出现运价高峰并形成全新行业格局。

2012年以来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趋势图

数据来源:Wind

2)干散货运输

①行业基本情况

全球干散货运输需求与世界经济形势高度相关,行业周期性明显;主要运输货种从铁矿石、煤炭、铝矾土等工业原料,到民生物资、谷物等生活必需品,再到木屑、水泥等其他小宗散货市场,规模庞大,且季节性特征(如受粮食收获、雨季影响等)与地域性趋势(主要大宗散货供应集中在南半球而需求则集中在北半球)明显。多年来,全球干散货海运贸易总量持续增长,2017年达到约51.09亿吨,同比增幅4.20%。

②行业供需情况

全球干散货海运需求主要来自铁矿石、煤炭和粮食等大宗商品海上贸易需求,多年来(即使是2008/09年金融危机时期)持续增长。全球大宗商品需求自2016年开始逐步好转,中国需求经济表现稳健,官方制造业PMI保持荣枯线以上,2017年,铁矿石、煤炭进口量显著增长。与此同时,运力供给方面,由于国际干散货航运市场行情持续低迷,2016年新船交付量再度下降,交付率为46%,各船型交付量表现出“大船增、小船减”的特征。截至2017年底,全球干散货船合计约8.17亿载重吨,同比增长2.94%。

③行业市场发展情况

运价方面,自2014年以来,波罗的海综合运价指数(BDI)始终低位徘徊,运费率曾创下85年最低水平,尤其是2015年第四季度传统旺季出现反季节暴跌,BDI在12月16日创出年内新低471点,并不断下探至290点(2016年2月11日),船东业绩亏损面持续扩大。但随着全球经济与贸易的持续回暖复苏,干散货市场得益于供需关系的逐步改善,预计未来一段时间总体将缓慢回升。2017年全年BDI全年均值为1,145点,较2016年全年均值大幅增长70%,从长期看均值恢复至中等水平,供需增速差恢复至景气区间,市场运价步入恢复调整上行通道。

2012年以来波罗的海干散货(BDI)指数趋势图

数据来源:Wind

3)码头运营

①行业基本情况

码头运营商主要为停泊在码头的船舶、托运人及其它客户提供货物装卸、储存、转运、装箱、拆箱及集装箱保养等服务。码头作为国际海运贸易的重要枢纽,与全球经济的发展状况及跨国贸易量息息相关。同时码头经营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和一定的自然垄断性,各码头的区域位置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其经济腹地、货源范围、服务辐射区域及发展潜力。随着码头经营者的市场竞争意识不断加强,客户对码头的选择更加理性化,码头服务业已实现较高程度的市场化经营。

②行业供需情况

受经济增长乏力、国际贸易增速放缓和航运市场低迷等因素的综合影响,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全球集装箱港口业需求增速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趋势不断扩大,贸易保护和贸易壁垒再度抬头,地缘政治冲突此消彼长等不确定、不稳定因素被认为是制约全球港口业发展的最大风险和隐患,低增长和投资回报率下降成为港口行业发展的新常态。受益世界经济复苏与国际贸易转暖,2016年全球主要港口集装箱码头业务延续了温和复苏的主基调,但区域发展的不平衡趋势有所扩大。随航运产业业绩企稳与改善的预期加强,对码头产业亦形成正向激励。

③行业市场发展情况

地理上,随着全球化进程加快,更多航线连接了世界各地的码头,码头经营全球化趋势加快,越来越多企业跨国经营码头,获取全球化经营规模优势。在业务上,码头经营往往寻求与船公司、船队的上下游协同,通过业务上的互补来获取多元化收入途径并提高整体盈利能力。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进出口贸易的爆发式增长,中国已成为全球集装箱运输量最大的国家,全球吞吐量排名前十位的码头中有七个位于中国。

4)油气运输

①行业基本情况

由于石油和天然气主要产地和消费地的地理分布原因,产生了油气海洋运输行业,海运也是最大量、高效和成本最低的油气运输方式。其中,油轮运输主要包括原油和成品油运输,主要航线包括中东至远东、美国、西北欧等。油轮船队是世界三大商船类型之一,占世界商船队总吨位比重达30%;而通过气轮进行液化天然气(LNG)海上运输的方式占世界LNG运量的80%以上。

②行业供需情况

国内随着油气改革的持续推进,原油进口权以及进口原油使用权两权放开,地方炼油企业开工率不断提高。根据海关统计资料,2017年中国进口原油增长10.1%至4.20亿吨。供给方面,全球油轮的建造主要集中在韩国、中国和日本,总订单数接近全球订单数的90%。2016年以来,随着市场运费率的下跌,油轮新增订单明显减少,2016年随着大量新增VLCC运力(超大型油轮)进入市场,2016 年的整体油轮运力供给增速为6%,但从手持订单看,2017及2018年仍将是新运力交付的高峰期。据Drewry预计,至2019年全球油轮船队总载重吨将接近5亿吨,年复合增长率保持3%左右。

2016年,国内天然气需求量提升,LNG进口量呈恢复性增长。LNG 国际价格跟随原油价格处于低位徘徊,LNG进口成本下降一定程度上利好进口市场。2017年,中国LNG进口量同比增长46.40%至3,813.41万吨。而供给方面,LNG海运市场包括长期期租市场和现货租船市场。截至2017年3月,全球LNG专用船舶共481艘,其中比较主流的10-20万立方舱容的大型LNG船约395艘,尚未交付的新船订单约125艘。

③行业市场发展情况

油气运输市场受周期波动影响较大,近年来油轮运价持续大幅震荡。2016年,外贸油运市场受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国际油价缓慢上升、OPEC 减产意向持续发酵、新增运力增速大幅提高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运价整体呈现高位回落走势。超大型油轮(VLCC)市场三条典型航线(中东-远东TD3、中东-美湾TD1、西非-中国TD15)的运价全年均值同比跌幅均超过30%,外贸白油市场三种船型(LR2、LR1、MR)的三条典型航线(中东-日本TC1、中东-日本TC5、西印度-日本TC12)的运价全年均值同比跌幅分别为38%、39%、38%。

2017上半年,VLCC市场较2016年同期下跌,整体未有显著改善。年初新船集中交付,运力快速增长。同时OPEC减产执行率较高,但受美国页岩油产出增加等影响,市场库存去化缓慢,油价并未得到实质提振。

整体来看,未来一段时间全球原油船运力仍将不断增加,供大于求的状况尚未扭转。总的来说,从近期原油和天然气价格趋势、消费情况、商业库存及国家战略储备情况来看,价格下降刺激了需求增长,既有商业库存的新增需求,也有国家增加战略储备的需求。因此,在当前较为旺盛的原油和天然气运输需求市场环境下,油气运输行业向好,有利于保持相对较高的运价水平。此外,天然气运输通常采用项目绑定的运营模式,运价受天然气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小,在油运市场遭遇行业周期波动时,天然气运输仍可对油气运输航运企业形成抗风险与盈利保障。

(4)世界航运行业格局与发展趋势

1)世界航运产业触底反弹可期,景气度有望提升

伴随全球经济贸易形势变化,新兴市场的崛起和区域市场的复苏将引领下一轮行业增长,带来更多业务机会和发展新机遇。BDI指数、SCFI指数等都处于上升通道,从实体资产(船舶等)和虚拟资产(航运股股价等)的近期走势和市场预期看,随尚存不确定性,但中长期航运业整体触底反弹预期较强。

2)世界航运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

航运业前期投入成本巨大,为了提升盈利能力,行业往往依靠扩张规模、追求规模效应来降低成本。同时国际水上运输业供需失衡局面长期延续,运力供给持续过剩。为保持并扩大市场占有率,部分公司在航线网络调整的同时实施较为激进的价格竞争策略,对航运市场稳定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自2015年开始,行业内掀起一轮并购重组浪潮,达飞轮船收购东方海皇、中远集团与中海集团合并、赫伯罗特收购阿拉伯联合国家轮船、马士基收购汉堡南美、三家日本轮船公司日本邮船、商船三井和川崎汽船合并,同时韩进海运宣告破产,行业竞争格局发生巨大变化,亦开启和推动了行业的新发展趋势。集装箱运输业、物流业、码头业多家企业完成了行业内或跨行业的兼并收购。经历深度整合后,航运业集中度在不断提高。

同时大船化亦是航运业大势所趋,因为航运企业有着固定资产占比高(重资产行业)和固定成本占比高(班轮运输特性)的“双高”特性,同时降低大单位容量造价和单箱成本的大型船只是必然选择,航运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高。行业整合一方面可以产生规模效应,从成本端减少支出,另一方面各大船企组成大联盟抱团取暖加强合作,增强议价能力。

3)航运市场趋于理性,联盟整合共建新生态

航运市场趋于理性,共建航运新生态已达成一定的共识。2016年,各大巨头通过整合,从过去的四大联盟,形成了现有的三大联盟。根据Alphaliner公布数据,THE Alliance(包括赫伯罗特、韩进海运(后破产)、阳明海运、商船三井日本游船、川崎汽船(后合并为ONE))、OCEAN(包括达飞轮船、中远集运、长荣海外、东方海外)、2M+HMM(包括马士基航运、地中海航运、现代商船)联盟运力分别为351、541、675万TEU,运力占比分别为17.10%、26.10%、32.60%,三大联盟势均力敌,占航运市场总运力比重75.80%。

联盟内的航运企业通过共同投船协议和互换及购买舱位协议经营某些航线。根据共同投船协议,各协议方须为某一条共同经营航线提供一定数量的船舶。共同投船协议可以使各协议方减少投入运力、降低经营成本、扩大航线覆盖范围、增加航班服务密度。互换及购买舱位协议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航运公司签订的协议,双方约定于某一段时间内购买、出售或互换各自经营的航线的集装箱舱位。通过互换及购买舱位协议,航运公司可以在其不提供服务的特定航线及市场为其客户提供集装箱舱位,取得额外的运力。

从行业层面影响来说,新联盟航线各有所长,整体呈垄断形式,迫使联盟外小企业运力出清。同时联盟内企业大船订单集中,在规模效应下单箱成本有望进一步降低,可以通过相对低价压缩国际航线上小企业的生存空间。

4)航运产业链不断延伸向多元化全程综合服务发展

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使跨国公司的生产、销售和供应链网络不断延伸,对多式联运与综合物流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即除了海路运输外,能同时提供综合性的陆路运输,将货物由内陆供应点运送到内陆需求点,覆盖了运输计划、运输执行与控制、仓库管理、包装及交付等环节。与此同时,技术的革新和生产的区域化导致了原材料运输量的相对降低和高附加值产品运输需求的大幅增加,这将对运输服务的及时性与可靠性提出更高的要求。

叠加行业整合深化,以及新联盟合作向纵深发展,承运人的经营策略逐步从相对单一的海上运输服务,向更多元的拥有体系完整的物流网络的全程供应链运输服务发展,形成了全新的行业格局。通过深入挖掘客户物流服务需求,进一步开拓及整合地面运输、仓储、通关、驳船等延伸服务资源,围绕需求延伸产业链,研究制定基于客户需求的整体物流解决方案成为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趋势。同时,通过对航运各价值链环节的一体化经营模式的塑造,也有助于航运企业有效控制各环节的成本,提升整体业务的协同效应和抗风险能力。

2、我国航运业发展趋势

(1)中国经济增长推动航运业回暖

中国、印度等新兴经济体将依然保持全球领先局面,在全球经济复苏中扮演重要角色。中国经济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三大特点更趋明显,特别是大宗商品价格上升,汇率变化对进出口的积极作用。2017年,中国货物贸易出口15.33万亿元,同比增长10.80%,进口12.46万亿元,同比增长20.90%,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14.20%,扭转了此前连续两年下降的局面。

2013年以来中国GDP与进出口增速情况

数据来源:Wind

(2)国家战略规划为航运业提供重大发展机遇

随着中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为航运企业开发沿线市场、拓展新兴市场、全球化布局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一是将促进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将为中国增加铁路、公路、水路等国际大通道,连接东南亚、非洲等区域。这些区域的产业与中国产业处于垂直分工状态,互补性强,将推动对外贸易投资,必将让全球航运界获益。尤其伴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国货国运的不断深化和加强国际产能合作,为我国航运企业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3)国家政策规范确保航运业安全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我国海上运输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交通部作为国务院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对我国的水路运输实施统一管理。商务部负责对我国的进出口贸易进行监管,还对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实施监督。

行业政策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国际班轮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等法规制度促进了航海运输走上法制化轨道,《国际海运条例》、《关于加快发展我国集装箱运输的若干意见》、《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以及2017年3月发布的《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修正案)》等法规制度促进了我国包括码头、集装箱运输在内的水上运输业法律法规体系的健全与完善。

同时,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国家亦积极通过政策扶持与拆船补贴引导航运产业产能去化并实现良性发展。国家“拆船补贴”政策始于2010年,交通部与财政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出台《促进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实施方案》决定自2010年6月11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采取中央财政补贴方式鼓励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2013年12月,四部委又共同下发《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实施方案》,2015年6月国家四部委决定延长拆船造新补贴政策两年至2017年12月31日。这一扶持政策尤其使船队规模大、资金更雄厚、程序制度完善的航运类央企、国企充分受益,同时有利于“一带一路”倡议的分步实施和有序推进,对我国航运业、造船业、拆船业及钢铁业等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四)发行人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经营方针及战略

1、主要竞争状况

(1)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竞争状况

如前所述,世界航运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自2015年以来,行业内就掀起了并购重组浪潮。传统航线上,随着海洋联盟、THE Alliance联盟和2M等三大联盟投入运营,市场正式进入三足鼎立的竞争格局。这可能将带来行业结构性复苏,有利于维护市场的稳定并提升市场信心。另一方面,在其他航线市场上,部分公司通过特色个性化服务和区域化布局优势,增强自身竞争力,提升市场份额。

从国际市场来看,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为国际航运巨头马士基和地中海航运。从国内市场来看,发行人主要面临的竞争对手包括招商局集团、中国外运长航集团等。

航运主要细分子行业竞争具体情况如下:集装箱运输行业竞争激烈,全球市场上主要的集装箱运输公司有马士基航运、地中海航运、达飞轮船、中远海控、长荣海运等。根据Alphaliner2017年6月份月报统计数据(不含订单),截至2017年6月1日,全球集装箱运输公司运力排名中远海运第四,收购第七的东方海外国际后将进入前三。世界前十大船队将运营行业80%左右的运力,强者恒强的逻辑在集运行业被充分演绎。受制于港口吞吐量需求低迷、班轮公司联盟和竞争策略的影响,港口行业竞争也愈发激烈,全球市场上目前领先的港口集装箱码头运营商主要有和记黄埔港口、马士基码头有限公司、新加坡国际港务集团、迪拜港口世界、招商国际、中远海运港口、德国欧洲门户码头等大型运营商。国际干散货航运市场同样是一个竞争激烈、环境多变的市场,根据Clarksons统计,截至2016年12月,全球排名前列的干散货船公司包括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日本邮船、日本川崎汽船、日本商船三井、挪威Fredriksen集团、招商局集团、希腊Angelicoussis集团等。

(2)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主业实力居世界前列,经营规模优势明显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远海运集团经营船队综合运力8,635万载重吨/1,123艘,位列世界第一。其中,集装箱船队371艘,运力规模189.6万TEU,排名世界第四;干散货自有船队422艘,运力3,811万载重吨,油气船155艘,运力2,092万载重吨,特种船队175艘,运力461万载重吨,均居世界第一。

2)服务网点遍布全球,辐射区域广泛

发行人完善的全球化服务筑就了网络服务优势与品牌优势。中远海运集团在全球范围内拥有多个境内外集装箱销售和服务网点和干散货营销服务机构,远洋航线已覆盖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500多个港口,形成了以香港、日本、韩国、澳大利亚、东南亚、西亚、北美、南美、欧洲、非洲等区域为辐射点,以船舶航线为纽带,遍及世界各主要地区的跨国经营和物流服务网络。为客户提供了优质的“门到门”服务和全程物流解决方案,并进一步促进航运要素整合,打造全球领先的综合物流供应链服务商。

3)积极资本运作实现覆盖全产业链的战略布局

发行人自完成对中远集团、中海集团的重组后,集装箱运输、船舶租赁、油运、散杂运输、金融等板块资源得到优化与整合,围绕“规模增长、盈利能力、抗周期性和全球公司”四个战略维度,中远海运集团积极部署上下游产业,陆续开展一系列收购重组事项,逐步完善全球化服务网络,品牌优势不断强化:发行人收购哈萨克斯坦霍尔果斯东门无水港股权,并启动中哈亚欧跨境运输,连通陆上“一带”与海上“一路”,增强多式联运竞争优势;收购西班牙最大码头运营商NPH的51%股份,进一步完善欧洲布局及全球战略支点建设;与南通市合作经营南通通海港区集装箱码头和物流园区,建设长江流域下游通往国际的重要枢纽;与上海市政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推动航运要素集聚,加强港航联动,由上海市国资委100%控股的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上港集团(600018.SH)34.76亿股(15%)协议转让给公司,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上港集团第三大股东;集团已与上港集团BVI发展有限公司联合要约收购东方海外68.7%的股权,交易达成后将为中远海运集团进入世界一流班轮企业奠定良好基础,并促进公司对全球资源整合力和控制力的提升。

发行人着力布局航运、物流、金融、装备制造、航运服务、社会化产业和互联网+相关业务“6+1”产业集群,建立了完备航运产业结构体系,并通过高效协同配合,努力发挥全产业链综合竞争优势。

4)人力资源与管理优势

中远海运集团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且经验丰富的企业家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和船员队伍,并结合国内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了员工招聘、培训、管理、使用,以及职业健康、劳动安全、福利待遇等相关政策,通过把员工个人职业发展需求与企业发展规划予以统筹协调,和公平、公开、公正的人才选聘机制,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进步。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提供了强大的基础。

5)资源整合配置能力较强

一方面,中远海运集团本身即是航运业积极响应国家国有企业改革的号召,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供给侧改革的成果,伴随着两大集团改革重组后规模和协同效应的不断发挥,集团内部系统协同效应和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对外综合实力和国际化竞争能力显著提高。另一方面,中远海运集团下属公司也不断通过与上下游、企业内外部的广泛合作,秉承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理念,推动航运联盟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和深化,推动业务联动、资源共享和全球化布局,在提高抵御市场周期性波动的能力,为客户和合作伙伴创造更多价值。

6)商业模式优势,服务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中远海运集团下属基于商业模式创新的“互联网+”相关业务集群,将以大数据的高品质服务新业态,推动各业务转型升级,实现互联网资源与航运要素的集成应用。同时在主营业务方面,中远海运集团也积极提倡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遵循差异化战略,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做的服务产品和体验。

7)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塑造企业品牌优势

发行人自成立起,即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不断健全,以促进科学决策,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公司治理结构明晰,确保了决策的民主、科学、合规。多种形式的协调、沟通机制,保证了运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经过多年来的运营,公司在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获得了客户的一致认可,在行业内树立起良好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具有一定的品牌优势。同时,内外部环境的科学评估和持续关注,企业社会责任的识别与践行,也有效地维护了企业形象,促进了公司的无形资产增值。

2、经营方针及未来战略

中远海运集团发展愿景是,承载国家使命、服务世界贸易、经营全球网络,打造以航运、物流及相关金融服务为基础,多产业集群、世界一流的全球化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

发行人的发展愿景的基本内涵是:1)承载国家使命。积极融入国家战略,在中国企业全球化布局过程上,一方面,以全球综合供应链服务支持中国资本海外扩张,另一方面,以发行人多年植根海外积累的本土化优势积极引领中国企业海外投资。2)塑造世界一流。着重强调“规模增长、盈利能力、抗周期性、全球公司”四个维度均衡发展,努力塑造服务一流、人才一流、管理一流的综合性物流服务企业。3)着眼全球化经营。基本完成发行人核心业务板块的全球化布局,加大第三国业务开发力度,逐步实现海外经营人才的本土化。4)构建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整合发行人优势资源,形成航运、航运金融、物流为基础,多产业集群及业务板块的协同互动,借助互联网等先进工具,构建端到端供应链服务能力。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具体可分类为航运、物流、码头及相关业务、船舶修造、贸易供应和其他业务。按照上述划分,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发行人各业务板块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最近三年,发行人航运板块毛利、毛利率逐年上升,在航运行业的低迷情况下,得益于航运板块业务重组及业务规模的扩大;2016年整体毛利及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2016年合并报表较其他年度的模拟合并报表更加科学、完整,使得合并口径下经营数据有所下降,且在经济及行业环境低迷情况下重组效益尚未充分释放;2017年整体毛利及毛利率大幅上升,主要是由于航运行业逐步回暖以及重组效应充分释放,业务规模逐渐扩大,使得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加。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中远海运集团现已形成“6+1”产业集群格局,即航运产业集群、物流产业集群、航运金融产业集群、装备制造产业集群、航运服务产业集群、社会化产业集群和基于商业模式创新的互联网+相关业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远海运集团经营船队综合运力8,635万载重吨/1,123艘,位列世界第一。其中,集装箱船队371艘,运力规模189.6万TEU,排名世界第四;干散货自有船队422艘,运力3,811万载重吨,油气船155艘,运力2,092万载重吨,特种船队175艘,运力461万载重吨,均居世界第一。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在全球35个港口,营运共179个集装箱码头泊位,总年处理能力达10,272万TEU。公司营运散杂货泊位86个、汽车泊位4个。商贸物流方面,公司在全球的船舶燃料销量超过2,700万吨,居世界前列,在燃料销售方面具有规模优势。装备制造方面,公司目前拥有造船产能820万载重吨/年,修船产能1,500艘/年,年可完工交付海工产品11个,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接单规模居世界前列。

中远海运集团的企业战略是由总部统一管理,各所属下级企业负责具体业务板块的运营,如集装箱运输由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负责,码头运营由中远海运港口负责,这与国际多元化经营企业如马士基等有相似之处。

具体各板块业务模式与经营情况如下:

1、航运产业集群

航运产业集群是发行人核心产业集群,包括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等七个主要下属子公司,主要运营集装箱运输、干散货运输、码头运营、油气运输及客轮运输等业务。

(1)航运产业生产经营情况

2017年,公司航运业务实现收入1,244.83亿元,同比增加33.50%;航运板块毛利率为12.14%,较上年增长4.07个百分点。公司现有航运业务运力规模居全球航运公司之首,且在多个细分领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2015-2017年发行人船队规模(生产能力)

注:干散货船、油气船、特种船不涉及TEU概念,上表中经营规模披露内容依次为艘数/万载重吨。

①集装箱运输业务

中远海运集团的集装箱运输业务主要由中远海控专业经营,运力规模排名世界第四。主要经营国际、国内海上集装箱运输服务及相关业务,并已在国内形成以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宁波、厦门、华南、海南、武汉等九大口岸为支点的服务网络;境外服务网点遍布欧洲、北美、东南亚、西亚、南美、澳洲、日本、韩国、非洲等九大区域;在全球范围内共拥有400多个境内外销售和服务网点,形成了全球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的运输网络。同时,经过精心筹备,由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与达飞轮船、长荣海运、东方海外共同组建的“海洋联盟”于2017年4月1日正式投入运营,共同运营41条东西干线及中东、红海航线,共计投入集装箱船舶约350艘,总运力规模达350万TEU,联盟的航线服务在频率、规模、覆盖面、效率等方面均占据领先优势,有效降低了联盟成员的运营成本,增强了联盟各成员的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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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