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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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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回购开始的公告

2018-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18-031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回购开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52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9%;

● 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实际回购金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17.67元/股,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188.40万元;

● 回购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不超过六个月,即2018年7月4日至2019年1月3日。

一、股份回购的依据

2018年6月15日,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回购社会公众股的方式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8年7月4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回购社会公众股的方式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决定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二、股份回购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用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从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没有与持有公司股票5%以上的股东达成回购股份的意向。

三、股份回购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平均成本不超过人民币17.67元/股(回购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十个交易日或者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的150%,因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已于2018年6月25日实施完毕,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17.97元/股调整为17.67元/股)。公司回购股份的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或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不申报回购。

四、拟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资金来源及回购数量

以本次预计回购股份520万股且回购股份平均成本不超过人民币17.67元/股计算,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188.4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起不超过六个月,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况。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规模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六、管理层对本次股份回购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8.79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为2.3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7.57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38.99%,2017年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亿元。假设本次拟回购的520万股按最高回购价格计算,按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总资产的3.19%、约占公司净资产的5.23%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且自有流动资金较为充足,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事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如前所述,按照股份回购数量520万股测算,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条件,因此,回购后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