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18-138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有关媒体报道情况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相关媒体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刊登了标题为《时隔四个月,“假央企”疑似再度现身!这次盯上了融钰集团,监管层已介入》的报道(以下简称“报道”),该报道已被其它媒体转载。
二、澄清说明
为避免上述报道给广大投资者带来误导,公司对媒体报道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将有关情况澄清说明如下: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核国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 2018年 7 月 12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中核国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5)。
目前,根据中核国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国财”)提供的《中核國財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章程》、《中核國財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註册証明書》(公司编号:2699927)以及中国委托公证人及香港律师署名的证明书《公司資料(狀態)證明》,中核国财母公司为深圳中核集團有限公司(地址:香港德輔道中130-132號大生銀行大廈12樓1205室);但中核国财尚未向公司提供其产权及控制关系,且基于地域限制和政策因素,截至目前无法确认中核国财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后续公司会尽最大力度催促中核国财提供其产权及控制关系,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的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