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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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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2018-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1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丹邦科技,证券代码:002618)于2018年7月17日、7月1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8年7月1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为:2018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比上年同期增长10%~60%,2018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1278.55万元~1859.71万元;

2、公司“TPI薄膜碳化技术改造项目”,采用先进的喷涂法TPI聚酰亚胺薄膜碳化、黑铅化工艺,于日前试生产成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TPI薄膜碳化技术改造项目试生产成功的公告》;

3、经核查,截至目前,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8、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TPI薄膜碳化技术改造项目”于日前试生产成功,目前仅进入试生产阶段,项目最终竣工后预计在2019年初正式投产,其全面正常运营及达产尚需一定时间,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