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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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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07月19日

§1 重要提示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欧新动力混合(LOF)A净值表现

中欧新动力混合(LOF)E净值表现

中欧新动力混合(LOF)C净值表现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自2015年10月8日起,本基金增加E类份额。图示日期为2015年10月12日至2018年06月30日。

注:自2017年1月19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份额。图示日期为2017年1月20日至2018年06月30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等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在去杠杆、贸易摩擦等内外部因素的影响下,今年二季度的A股市场整体呈现震荡下行,二季度沪深300下跌9.94%,创业板指下跌15.46%,食品饮料、医药等消费行业表现居前。回顾18年上半年,市场主要指数全线下跌,行业方面涨跌幅分化严重,仅餐饮旅游、食品饮料和医药录得涨幅。

二季度在金融去杠杆的大背景下,融资环境趋紧、企业债务违约案例增加,信用利差持续走扩,从而推动股权风险溢价上升,导致整体市场出现估值显著的收缩。从市场风格来看,业绩增长性确定高,现金流好的消费行业在震荡行情中表现较好,而业绩波动性较大、股权质押比例相对较高的中小市值股票表现较弱。

进入6月份,中美贸易的反复以及地产政策的持续收紧让市场对于中期的经济预期产生担忧,银行地产周期为主的权重板块快速下跌,市场情绪低迷,市场整体估值落入历史低位,市场破净股票数量创出熔断以来新高。

展望未来,我们预计A股市场正在构筑中期底部,破净数量的快速增加往往意味着市场的底部,而一批优秀的上市公司也通过回购等方式为市场注入信心。目前A股整体估值15.2倍, 远低于2000年以来的历史均值,已经接近历史底部13x左右的估值水平。企业盈利层面,虽然面临需求端的放缓,但由于产能出清比较彻底,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表在过去一年也得到显著的修复,因而企业的盈利能力能够维持在较高的水平上。微观企业中以内需消费和科技创新为主的细分行业不乏增长亮点,整体景气度仍处在持续扩张区间。

18年上半年市场的剧烈波动,对于我们的投资来说是巨大的挑战。我们采取了在行业和风格上均衡配置的方式来应对这种挑战,行业结构上我们始终以内需消费为主线,将受益于扩大内需,业绩增长持续性强的优质消费类龙头企业作为核心配置,同时持续关注工业自动化、云计算、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快速推进所孕育的投资机会。在个股的选择上我们将更加注重商业模式的可行性和经营业绩的兑现能力,规避纯粹的概念炒作。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基金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6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6.98%;E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7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率为-6.98%;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6.98%。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股指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股指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份额、转换入份额,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注:买入/申购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卖出/赎回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无买入/申购、卖出/赎回本基金的情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份额、转换入份额,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欧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相关批准文件

2、《中欧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中欧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4、《中欧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19日

2018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