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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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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7月19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二年内(含第二年),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100%;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自动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执行制度》等,并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国内宏观经济总体运行平稳,而政策和外围环境则成为主导市场走势的核心因素。严厉的去杠杆紧信用政策使得低信用企业融资困难,部分企业信用违约,无论在股市还是信用市场都大幅打击了市场风险偏好,信用收紧又进一步触发了股权质押的风险。海外方面,中美贸易摩擦不断恶化,升级到贸易战的可能性在增大。美元加息周期中,经济结构较差的新兴经济体风险持续加大,阿根廷、土耳其等国已经出现了货币大幅贬值的迹象。为支持经济结构转型,证监会推行CDR引导小米、BAT等新经济龙头回归A股市场,但引发了市场对于其抽血效应的担忧。在以上诸多不利因素叠加的背景下,二季度A股市场整体表现低迷。

定增市场在 “减持新规”后,市场担心流动性问题导致投资者减少,上市公司也更多考虑通过其他方式融资。二季度A股市场定向增发募集资金规模757.1亿元,较去年同期1485.6亿元同比大幅下滑49%,募集资金规模进一步减少。定增市场参与者受到“减持新规”影响后减少,二季度全部定向增发项目增发价较当日收盘价平均折价88%。考虑到封闭期和流动性问题,本基金暂停了项目的报价。

展望未来,在宏观经济转型背景下,所谓加杠杆的间接融资的渠道来加速发展已经进入瓶颈期。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快速崛起,以及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都离不开这个增发并购这个直接融资的一个渠道,上市公司增发和并购的需求非常旺盛。定增和并购市场监管是不断趋严,经过过去几年的快速发展,定增和并购市场确实出现了众多乱象,监管更多是为了防范风险,监管趋严,从来都是一个短空长多的影响,有助于整体市场长久的发展。

我们认为宏观经济层面的重点不在于总量,而在于结构变化。习近平主席在十九大提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表明政策主线已转向鼓励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对金融杠杆依赖度较高的投资增速大概率会放缓。此外,我们对于流动性的看法相对中性,尽管CPI中枢上行是大概率事件,但预计上行幅度较为温和,不会导致政策取向进一步收紧。总体来看,我们预期2018年的A股市场主要仍以存量资金为主,大概率依然是结构性牛市。由于金融去杠杆的实质是主动降增速调结构,而非被动应对滞胀风险,因此金融和制造业等板块中仍有望涌现大量投资机会,并且消费、新能源和互联网等成长行业受益于经济结构调整也孕育着丰富的投资机会。但是,中美贸易摩擦有持续升级的态势,给全球经济和资本市场带来巨大不确定性,其进展与影响须持续跟踪与评估。

在此背景下,三季度本基金对于目前的持仓定增项目,仍然会继续做好紧密跟踪。二级市场部分,一方面通过自下而上的基本面研究优选具有优秀管理团队、业绩确定并且估值相对合理的行业龙头公司,主要聚焦在先进制造、环保、生物医药等领域。另一方面,重点关注受益经济复苏,供需格局边际改善的行业投资机会,比如有色金属、航空、酒店等领域。风险层面,密切跟踪国内金融去杠杆、中美贸易摩擦与证券市场政策的动向。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784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0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71%。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5月27日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及同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就《规定》出具的相关实施细则。其中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该部分股份的,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个月内,还需满足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0%的规定。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单一投资者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9.1.1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件

9.1.2《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1.3《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1.4《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9.1.5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9.1.6 本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7 本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8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9日

2018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