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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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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食品饮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7月19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银华食品饮料量化股票发起式A

银华食品饮料量化股票发起式C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为2017年11月09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到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投资于食品饮料主题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食品饮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执行制度》等,并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在报告期内,我们积极改进自行开发的量化投资管理系统,采用系统管理和人工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处理基金日常运作中所碰到的申购赎回处理、结构配比校验、风险优化等一系列事件。除此之外运用自行开发的量化投资模型,精选细分子行业个股,力争实现超越行业的阿尔法收益。

2018年二季度A股市场震荡下跌,先横盘整理,6月中旬后受贸易战影响市场单边大幅下跌,中小盘股票表现逊于大盘股。二季度沪深300指数下跌9.94%,中信一级行业医药指数下跌2.06%。行业方面,相对收益较好的是食品饮料、餐饮旅游、家电、石油石化和医药行业。

展望2018年三季度,预计宏观经济将平稳运行。国内经济韧性在二季度已逐步得到验证,名义与实际的分化开始弥合,4月开始库存去化加速加快,A股盈利增速温和放缓。食品饮料细分子行业来看:白酒板块,商务活动和消费升级共同拉动了高端白酒需求,商务活动对价格敏感度低,消费升级的成色如何,需要靠涨价来检验。本轮酒企集体涨价,逻辑的检验正在进行,目前看,各品牌的价格压力仍然不小,需要中秋旺季的进一步检验。白酒企业集体涨价绝非偶然事件,结合居民收入来看,白酒确实六年没有涨价,但此轮涨价仍需消费者消化,目前看除茅台外,其他品牌的提价仍在曲折中推进,目前看茅台的限价对于五粮液和老窖有明显压力,五粮液批价不及预期,老窖提价效果一般,但库存仍处于健康状态,因此需要等待下一个旺季的验证。预计行业景气度延续,茅台限价拉长行业景气,但缺点是市场预期回落后估值回到高位。白酒上一轮股价高点在2012年四季度,从数据上看,经济从2012年年初已经开始下行,参考上一轮周期,目前看经济下行的对白酒的压力仍不明显。同时,政务消费已降至最低,大众消费的比重肯定较2012年有所提升,因此此轮的惯性应好于上一轮。乳业继续看好,需求环比改善,消费者品牌意识提升,龙头企业进行深度分销和渠道下沉,市占率提升,行业集中度提升,向上周期来临。啤酒行业增速已经基本平稳,2016、2017两年均是微幅下滑,显著好于之前的情况,企业销售的销量数据也和行业走势基本趋同,涨价和事件不断催化,总量趋稳为价格战结束和结构升级提供了基础,从售价上看,价格战已基本结束,价格战发起者、销量最大的华润售价已经回升。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银华食品饮料量化股票发起式A基金份额净值为1.047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4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8.20%;截至本报告期末,银华食品饮料量化股票发起式C基金份额净值为1.0475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2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8.20%。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出现该情况的时间范围为2017年11月9日至2018年6月6日。由于本基金属于发起式基金,无需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10,003,000.30份,其中认购份额10,000,000.00份,认购期间利息折算份额3,000.30份。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9.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6月11日披露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的公告》,自2018年6月12日起调整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0元。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10.1.1 银华食品饮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件

10.1.2《银华食品饮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0.1.3《银华食品饮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0.1.4《银华食品饮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10.1.5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10.1.6 本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10.1.7 本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10.1.8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10.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9日

2018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