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九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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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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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本基金利润分配是按运作期结转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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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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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1月15日至2018年6月30日)
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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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A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25.5462%,B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27.505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4738%。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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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处的“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石大怿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梁莹的“任职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27次,其中26次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1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二季度债券市场回暖,整个季度来看各期限收益率显著下行。4月份经济数据回落、央行降准操作、资管新规即将落地等内部利好因素持续发酵,加之中美贸易摩擦、叙利亚问题等外部因素令风险资产持续承压,债券市场收益率在4月下行显著。5月份债券市场多空因素交织,一方面信用债违约事件频发、海外债券市场收益率一度走高、部分经济数据反弹使得国内债券市场利率出现短期调整;另一方面中美贸易摩擦风波不断,对于经济下行的预期使得风险偏好持续被抑制,海外债券市场收益率的回落令国内债券市场情绪好转,5月国内市场收益率整体短升长降。6月份流动性整体平稳,经济下行压力得到确认,贸易摩擦及股市下挫带动避险情绪使得债市继续走强,月内无风险收益率大幅回落。货币市场收益率在二季度震荡下行,资金面总体平稳。
操作方面,报告期内基金以同业存单、短期存款和短期逆回购为主要配置资产。根据组合的负债端结构,二季度组合保持了适中的剩余期限和杠杆率。总体来看,组合在二季度保持了较好的流动性和较稳定的收益率。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A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0065%;B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079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413%。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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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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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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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80天”,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80天。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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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属于理财债券型基金,不适用本项目。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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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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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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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目前投资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基金持有的债券(包括票据)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按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每日计提收益;
(2)基金持有的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实际协议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5.9.218中信银行CD163(代码:111808163)为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7年11月29日,中国保监会针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存在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为,处以人民币12万元行政罚款。
17北京银行CD153(代码:111712153)为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7年8月8日,北京银监局针对北京银行未经核准提前授权部分人员实际履行高管人员职责,责令北京银行改正,并对其给予1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8平安银行CD076(代码:111811076)为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8年2月7日,大连银监局针对平安银行贷款资金转存款质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并在他行贴现,贴现资金回流转存款质押重复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违法事实,对平安银行处以人民币四十万元行政罚款。2018年3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针对平安银行违反清算管理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相关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036,061.39元,并处罚款10,308,084.15元,合计处罚金额13,344,145.54元。
18杭州银行CD027(代码:111894024)为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7年12月20日,浙江银监局针对杭州银行个人消费贷款资金流入股市、虚增存贷款、贷款“三查”不到位、办理未发生现金转移的存取现业务的违法违规事实,处以人民币140万元行政处罚。
18宁波银行CD104(代码:111898371)为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7年10月10日,宁波银监局针对宁波银行以贷转存等违法违规事实,处以人民币50万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6月7日,宁波银监局针对宁波银行以不正当手段违规吸收存款的违法违规事实,处以人民币60万元的行政处罚。
17南京银行CD141(代码:111781410)为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7年11月9日,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针对南京银行的如下事由对南京银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一)下属支行作为异地存款银行的开户银行,涉及47户银行同业账户;(二)未见存款银行经营范围批准文件,涉及48户银行同业账户;(三)未采取多种措施对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以及存款银行开户意愿真实性进行审核,涉及48户银行同业账户;(四)对账地址(联系地址)不是存款银行经营所在地或工商注册地址,涉及34户银行同业账户;(五)未执行开户生效日制度,涉及1户银行同业账户;(六)未执行久悬制度,涉及6户银行同业账户。2018年1月9日,江苏银监局针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违法违规办理票据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事实处以人民币3230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基金投资18中信银行CD163、17北京银行CD153、18平安银行CD076、18杭州银行CD027、18宁波银行CD104、17南京银行CD141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除18中信银行CD163、17北京银行CD153、18平安银行CD076、18杭州银行CD027、18宁波银行CD104、17南京银行CD141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9.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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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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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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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九日
2018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