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8-096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达华智能,证券代码:002512)自2018年6月19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19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2018年6月28日、2018年7月3日、2018年7月10日、2018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2018-090、2018-093、2018-095)。
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为朴圣根先生等自然人及法人股东,交易标的为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讯众股份”、“标的公司”)。
公司原计划不晚于2018年7月19日(星期四)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的要求披露本次预案或报告书,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具体方案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且收购标的公司讯众股份(证券代码:832646)作为新三板创新层公司,讯众股份目前仍在停牌履行相关程序,并和董事、股东进行了初步沟通,近期计划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同时讯众股份部分股东属于国资,其出售股权行为需履行相应程序,目前手续尚在办理中。鉴于上述原因,相关工作难以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公司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 年7月19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公司预计将于2018年8月19日前复牌。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主要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为朴圣根先生等自然人及法人股东,交易标的为讯众股份,交易对方直接持有标的公司35.30%的股份,通过北京东方华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标的公司0.14%的股份,合计持有标的公司35.44%的股份,为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交易方式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标的公司的股份,且公司最终具体收购标的公司的股份数量由公司与交易对手及其他相关主体在最终签订的收购协议中予以明确约定。
3、标的资产情况
标的公司股票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简称:讯众股份,证券代码:832646。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2018年6月18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全体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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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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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及申请继续停牌的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公司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同时,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并对本次事项涉及的内幕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和有关各方正积极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进行协商和论证,并同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积极、有序地推进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独立财务顾问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进场进行尽职调查,目前正在收集公司及标的公司资料,涉及业务、技术、人员、财务等;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场进行审计财务数据,已初步完成工作底稿、询证等工作;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已进场,对标的公司资产、历史沿革、法律事务进行资料收集等工作;资产评估机构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进场,进已开始收集评估底稿等工作。目前,公司已与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其他机构将尽快与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事项签订正式的合同。
公司原计划不晚于2018年7月19日(星期四)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的要求披露本次预案或报告书,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具体方案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且收购标的公司讯众股份(证券代码:832646)作为新三板创新层公司,讯众股份目前仍在停牌履行相关程序,并和董事、股东进行了初步沟通,近期计划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同时讯众股份部分股东属于国资,其出售股权行为需履行相应程序,目前手续尚在办理中。鉴于上述原因,相关工作难以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第七条第(二)点“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1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的,公司应当向本所申请继续停牌并披露继续停牌公告,继续停牌的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等有关规定,公司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 年7月19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公司预计将于2018年8月19日前复牌。
四、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及承诺事项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加快工作进度,积极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争取在2018年8月19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本次预案(或报告书)。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本次预案(或报告书)但拟继续推进的,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并在议案通过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如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或者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得董事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8 年8月19日开市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 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重大资产重组。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方将继续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 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