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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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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8-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洛阳玻璃 股票代码:600876 编号:临2018-041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于 2018年7月18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冲先生主持,会议采用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同意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建材(宜兴)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宜兴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宜兴公司在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范道分行办理的4,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每笔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详情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8日

股票简称:洛阳玻璃 股票代码:600876 编号:临2018-042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建材(宜兴)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宜兴公司”),为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额度为4,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对宜兴公司无其他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宜兴公司拟在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范道分行(以下简称“江苏农商行范道分行”)办理的4,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次五十五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担保无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建材(宜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宜兴市高塍镇桃园开发区鑫运来路1号

法人代表:张冲

注册资本:31,370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的研发;玻璃制品的制造、加工、技术研究、开发、销售;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宜兴公司2017年末资产总额 83,743万元,负债总额50,009万元,资产净额33,734万元;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60%。2018年1-3月份营业收入7,842万元,净利润598万元;2018年3月末资产总额88,567万元,负债总额54,235万元,资产净额34,332万元;2018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6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江苏农商行范道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宜兴公司在江苏农商行范道分行办理的4,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最高额借款合同》项下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2年。具体权利义务将依据双方担保协议的约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后认为:宜兴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且被担保方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可以充分了解掌握被担保方的资信及偿还能力,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全部为对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67%。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宜兴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宜兴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