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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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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现金驿站货币市场基金

2018-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7月19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07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季度报告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04月01日起至2018年0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中邮现金驿站A、中邮现金驿站B和中邮现金驿站C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现金驿站A

现金驿站B

现金驿站C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及离任日期均依据基金成立日期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发的基金经理注册或变更等通知的日期。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各基金在研究、投资、交易等各方面受到公平对待,确保各基金获得公平交易的机会。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投资交易程序、投资权限等各方面均符合规定的要求;交易行为合法合规,未出现异常交易、操纵市场的现象;未发生内幕交易的情况;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基金各种账户类、申购赎回及其他交易类业务、注册登记业务均按规定的程序、规则进行,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或违反基金合同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中邮基金公平交易管理制度》、《中邮基金投资管理制度》、《交易部管理制度》、《交易部申购业务管理细则》等一系列与公平交易相关制度体系,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监控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

公司建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决策及授权制度,以科学规范的投资决策体系,采用集中交易管理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信息系统控制等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得以实现;在确保各投资组合相对独立性的同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信息系统对公平交易行为进行定期分析评估,发现异常情况,要求投资经理做出合理解释,并根据发现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公平交易制度,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最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从而确保整个业务环节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控制的有效性。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公平交易制度得到良好的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报告期内,受M2增速回升、外汇占款增加、新增贷款增速持续下降影响,本报告期国内流动性呈现宽松的态势。虽六月中有税期扰动,季末效应跨季资金价格存在上涨压力,但由于央行大力度资金投放,货币政策微调放松,半年末流动性保持紧平衡。本基金坚持一贯的以流动性、安全性为宗旨的原则,在提供充足流动性的同时,利用资金结构性紧张的时机,选择收益较好的存款、存单以及质押式回购业务灵活配置,在稳健基础上提高组合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现金驿站A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8743%,本报告期现金驿站B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8870%,本报告期现金驿站C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899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87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无预警说明。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报告期末资产组合各项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均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都不得超过120天,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5.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发生超过240天情况。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5.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未发生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未发生达到0.5%情况。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者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5.9.2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9.3 其他资产构成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一) 中国证监会准予中邮现金驿站货币市场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二) 《中邮现金驿站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三) 《中邮现金驿站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四) 《法律意见书》;

(五)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六)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于营业时间查阅,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在支付工本费后,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10-58511618 400-880-1618  

基金管理人网址:www.postfund.com.cn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9日

2018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