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7月19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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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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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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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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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过去三个月指2018年4月1日-2018年6月30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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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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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表格内基金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非首任基金经理,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根据2018年6月28日《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自2018年6月28日起,李家春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等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权益方面,二季度的宏观环境延续了一季度的情况。海外方面,贸易战的不确定性对国内权益市场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国内方面,信用收缩的环境带来了经济预期的下调,违约事件的增多也抑制了市场的风险偏好。在这种宏观背景下,二季度权益市场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下跌。展望下半年,我们仍然判断今年股票投资的不确定性仍然要高于去年,但一些积极的因素也在陆续出现。一方面经过上半年的调整,股票的估值水平更具吸引力;另一方面也要关注货币政策的边际变化,对权益市场开始有所支撑。我们仍然坚持价值投资理念,注重自下而上精选个股。主要关注估值合理、基本面稳健的消费类价值股;业绩高增长、估值合理的细分子行业的成长龙头;一些行业处于底部,有望出现反转的优质行业龙头公司;以及一些估值处于历史较低位置,业绩仍有保障的周期类优质龙头。
债券方面,二季度社融、经济数据等反映经济基本面下行压力仍存,同时随着股市波动加剧、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化及债市违约事件频发等因素发酵;货币政策中性偏松,央行两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市场资金面充裕,资金利率下行。债券市场在以上多重因素作用下震荡走强,收益率大幅回落,10年国债回落至3.5%左右,10年国开债回落至4.2%左右。
展望三季度,经济基本面方面,在供给侧改革、环保督查、贸易战、信用收缩环境下实体经济融资困难等因素影响下,三季度经济大概率平稳回落;货币政策方面,面对社融的超预期下降、违约潮及贸易战等多重困境,三季度或仍将在边际上有所放松,降准仍然可期。三季度债券市场面临的基本面及货币政策环境均较为有利,从基本面看利率水平有进一步下行的动力,较为宽松资金面以及较低的回购利率使得债券票息收益更为确定。因此,三季度杠杆票息策略将继续提供丰厚的回报。久期方面,金融债和地方债的供给压力不容忽视,加上当前市场对于经济的悲观预期较重、风险偏好较低,或存在短期经济数据下滑幅度不及预期情况下所带来的市场小幅波动,但我们认为基本面情况将会为长久期利率和高等级信用品种提供长期做多的机会。此外,信用风险仍然是三季度需要继续关注的风险点。进入三季度,信用债到期量、回售量进一步上升,加上市场投资者风险偏好均趋于回落,信用收缩格局下,再融资风险可能继续蔓延,组合操作上仍然需要精选个券。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A基金份额净值为1.0415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8%;截至本报告期末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C基金份额净值为1.0337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0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2%。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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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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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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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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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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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股指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股票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股指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股票组合的超额收益。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对国债期货的投资以套期保值,回避市场风险为主要目的。结合国债交易市场和期货市场的收益性、流动性等情况,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获取超额收益。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持有的国信证券(代码:002736)发行主体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保荐业务及财务顾问业务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于2018年6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46号),具体处罚决定为:(一)对于国信证券保荐业务行为,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00万元,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龙飞虎、王晓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二)对于国信证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行为,责令其改正,没收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收入600万元,并处以1,800万元罚款;对张苗、曹仲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本基金对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基金合同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会对上述证券继续保持跟踪研究。
本基金持有的前十名证券中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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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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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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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2、《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
5、 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6、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 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8.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 号2号楼31层。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亦可通过公司网站查阅,公司网址为:www.dfham.com。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9日
2018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