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信永丰汇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07月19日
§1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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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产品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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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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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指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注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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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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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但报告期末距建仓结束不满一年,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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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基金管理人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该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经理对个券和投资组合的比例遵循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限制,基金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贯彻落实《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严格规范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等活动,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交易执行和监控分析,以确保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环节均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各类基金资产、特定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独立运作。对于交易所市场投资,本公司执行集中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对于银行间市场投资,基金管理人通过交易对手控制和询价机制,严格防范对手风险并抽检价格公允性;对于申购投资行为,基金管理人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根据事前独立申报的价格和数量对交易结果进行公平分配。
报告期内,通过每季度和每年度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收益率差异比较、对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基金管理人未发现整体公平交易执行出现异常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通过对交易价格、交易时间、交易方向等的抽样分析,基金管理人未发现存在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等的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各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的控制方面,未出现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基金完成了建仓。在中美贸易战、金融去杠杆、汇率波动的背景下,市场信心短期受到打击,A股市场波动较大。我们在配置上,继续兼顾流动性、估值和企业成长的确定性。展望中长期的A股市场,我们并不悲观。横向来看,A股市场主流指数的估值,包括沪深300、上证50等,从国际市场对比来看,具备吸引力。纵向来看,主流指数的回报(以1/PE表示)相对无风险收益(以10年期国债收益率代表)的差额在持续放大,市场估值回归合理的动力在增强。以中证500为代表的中小企业,其估值和成长性也到了较为合理的位置,具备了中长期投资价值。
虽然外部环境有诸多不确定性,但决定一个经济体中长期兴衰的根本原因是内生的,我们依然对中国的未来的经济发展充满信心,伴随着中产阶级的崛起、工程师红利的释放、科技创新的不断涌现,中国未来有望成为全球最大的消费市场,中国资本市场中的优秀企业或将继续为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回报。我们将坚守价值投资理念,伴随优秀的企业共同成长。
在配置方向上更加均衡,我们继续优选了大消费领域具备高护城河的优质企业,配置了消费升级空间巨大的保险行业和严调控下地产行业低估的优质龙头。同时我们也布局了部分军工和高端制造企业。在投资标的的选择上,我们更加注重企业的质地和增长的长期持续性。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圆信汇利基金份额净值为0.9321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7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4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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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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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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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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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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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参与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通过查阅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开目录"行政处罚决定"及查阅相关发行主体的公司公告,在基金管理人知悉的范围内,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招商银行(证券代码:600036)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没有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根据2018年5月4日发布的中国银监会《银监罚决字〔2018〕1号》,该证券因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原因被中国银监会处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对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投资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5.11.2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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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注:本基金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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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报告期内不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圆信永丰汇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设立的文件;
2、《圆信永丰汇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圆信永丰汇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4、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地点为管理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19楼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6070088
公司网址:http://www.gtsfund.com.cn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九日
2018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