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弘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8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7月19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7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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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B类份额已于2018年3月29日被全部赎回。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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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7月1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日,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本基金B类份额已于2018年3月29日被全部赎回,本报告期不计算以上主要财务指标。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德邦弘利货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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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6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了《德邦弘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自2018年6月21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上表数据为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6月20日的期间数据。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德邦弘利货币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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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6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了《德邦弘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自2018年6月21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B类份额已于2018年3月29日被全部赎回,本报告期不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业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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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7月1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日,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1年。本基金的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6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了《德邦弘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自2018年6月21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图1所示日期为2017年7月12日至2018年6月20日。本基金B类份额已于2018年3月29日被全部赎回,图2所示日期为2017年7月12日至2018年3月29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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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二季度,中美“贸易战”愈演愈烈,国内固定资产投资、消费需求等经济数据明显下滑,经济下行压力显现,CPI等物价水平尚维持在合理区间。金融监管延续,资管新规正式出台,去杠杆初见成效,社融数据同比大幅下降。6月,美联储继续加息,中国央行未跟随,并于4月、6月先后两次实施了定向降准,国内货币政策总体维持稳健偏中性,但基调微调,流动性合理充裕。随着美元指数走强等,人民币汇率出现明显贬值,资本暂未出现大幅外流迹象。
二季度,由于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加大,货币政策微调,资金面持续宽松,资管新规好于预期等,利率债及高信用等级债券的收益率继续大幅下行。另外,中低等级信用债需求较弱且信用风险爆发,利差则持续走扩。
报告期内,本基金严格遵守货币基金相关法律法规,保持较为稳健的投资风格,按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品种、久期、杠杆比例等要求进行投资操作,并严格把控信用风险,优选投资标的。本基金已终止并于自2018年6月21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6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了《德邦弘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自2018年6月21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6月20日,德邦弘利货币A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448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996%。德邦弘利货币B的基金份额已于2018年3月29日被全部赎回,本报告期不计算基金的业绩表现。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2018年3月22日至2018年6月20日期间,本基金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本基金已终止并自2018年6月21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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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债券正回购融资的情况。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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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发生超过120天的情况。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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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发生超过240天的情况。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5.9.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9.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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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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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2、本基金B类份额已于2018年3月29日被全部赎回。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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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2018年4月10日,本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2018年6月16日,本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成员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2018年6月21日,本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了《德邦弘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自2018年6月21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德邦弘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德邦弘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4、德邦弘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报告期内按照规定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宝矿国际大厦35层。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至公司办公地点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亦可通过公司网站查询,公司网址为www.dbfund.com.cn。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
咨询电话:400-821-7788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9日
2018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