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持续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O一八年七月十九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7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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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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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中银增长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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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银增长混合H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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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银持续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3月17日至2018年6月30日)
1.中银增长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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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银增长混合H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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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建仓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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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非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均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及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建立了《新股询价申购和参与公开增发管理办法》、《债券询价申购管理办法》、《集中交易管理办法》等公平交易相关制度体系,通过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得到公平对待,严格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公司建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决策及授权制度,以科学规范的投资决策体系,采用集中交易管理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通过建立层级完备的公司证券池及组合风格库,完善各类具体资产管理业务组织结构,规范各项业务之间的关系,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既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对异常交易行为的实时监控、分析评估、监察稽核和信息披露确保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有效监督。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投资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异常交易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 宏观经济分析
国外经济方面,全球经济继续稳定复苏,二季度美强欧弱格局延续。美国经济景气度维持高位,通胀明显回升,美元指数大幅走强。欧元区经济复苏势头延续放缓,日本经济继续缓慢复苏。美联储点阵图上调年内加息预期,对经济、劳动力市场及通胀的展望更加乐观,美元仍有升值压力;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有抬头迹象。
国内经济方面,在去杠杆的背景下,社会融资增速快速下行,违约风险加快暴露,叠加中美贸易摩擦再度反复、外需走弱,内需的投资和消费增速也明显放缓,经济缓慢下行趋势不改,通胀总体低位徘徊。
2. 市场回顾
股票市场在贸易战及信用风险担忧下,二季度跌幅较大。二季度上证综指下跌10.14%,沪深300指数下跌9.94%,中小板综合指数下跌12.98%,创业板指数下跌15.46%。
3、市场展望和投资策略
展望未来,全球经济依然处于复苏阶段,美国经济表现相对较好,欧洲经济势头延续放缓,中美贸易摩擦延续。国内宏观政策出现微调,贸易摩擦开始影响金融监管去杠杆的速度,但依然保持收缩信用的思路。叠加棚改货币化力度下降,宏观经济将依然处于缓慢下行通道中。
我们仍然看好中国中长期经济增长和转型前景,对股票市场的中长期表现充满信心。但中美贸易摩擦升级以及去杠杆过程中信用风险暴露,仍将阶段性扰动市场的风险偏好。未来的优秀公司将不断受益国内经济转型中创新驱动和消费升级的成果。基金未来将主要配置在两个方向上:一是国家战略和产业崛起的方向,例如自主可控产业链,部分有竞争力的计算机公司。二是配置下跌幅度很大,估值已经比较便宜并且有持续盈利能力的公司,如优秀的消费公司和大金融行业。作为基金管理者,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依靠团队的努力和智慧,为投资人创造应有的回报。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6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16%。
报告期内,本基金H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7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13%。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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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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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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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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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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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股指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无相关投资评价。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2018年2月12日,招商银行因违反《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中国银监会对招商银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银监罚决字[2018]1号)罚款65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24万元,罚没合计6573.024万元。
基金管理人通过进行进一步了解后,认为该处罚不会对“招商银行”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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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前十名股票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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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买卖本基金。
§8备查文件目录
8.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中银持续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中银持续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银持续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中银持续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8.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部分文件同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
8.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七月十九日
2018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