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18-029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8年7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7)。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0日,公司2018年第六次(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26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7月25日~2018年7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2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15:00-2018年7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19日。
7、出席对象:
(1)于2018年7月1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隆鑫国际写字楼十七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2018年第六次(八届十七次)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八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议案的详细内容刊登在2018年7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属特别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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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邮寄、传真、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7月19日-2018年7月26日下午2:00之前。
3、登记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隆鑫国际写字楼十七楼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诗淇
电话:023-61525006
传真:023-61525007
电子邮箱:sxyljw@sina.com
5、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6、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六次(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2018年第三次(八届十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5
2、投票简称:三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7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7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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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委托人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在所选择的委托意见后的方框内打“√”),三者必须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注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注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18-030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渝三峡A,股票代码:000565)于2018年7月17日、7月18日、7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2.0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收到重庆市江津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江津国税稽通〔2018〕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公司于2018年7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对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29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7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深交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公司对深交所《关注函》中提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及核查,就有关事项向深交所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近期公共传媒没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查询,除以上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查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