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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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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18-41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7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2)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弃权0票,回避0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绵阳地区控股子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绵阳地区控股子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3)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弃权0票,回避0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44)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弃权0票,回避0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通过。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公告编号:2018-42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组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组通字【2017】11号)文件精神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公告编号:2018-43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绵阳地区控股子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天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绵阳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涪城区涪城路1号的房产被绵阳市政府纳入了城市统一规划改造范围。近日,四川天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绵阳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与绵阳市涪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了《绵阳市涪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拆迁总价款合计7,500万元。

2、上述拆迁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因上述拆迁公司将获得的收益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上述拆迁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绵阳市涪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1、合同当事人:

甲方:绵阳市涪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方1:四川天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2:绵阳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2、四川天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征收房屋基本情况

(1)被征收房屋坐落:涪城区涪城路1号1幢7-11层;产权证号:绵房权证市房监字第200915695号、绵城国用(2009)第16555号;建筑面积1859.92㎡,房屋用途:商业服务;土地面积2383.86㎡,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商业。

(2)被征收房屋坐落:涪城区涪城路1号;产权证号:绵房权证市房监字第200414984号、绵城国用(2009)第16555号;建筑面积144.58㎡,房屋用途:其他;土地面积2383.86㎡,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商业。

(3)被征收房屋坐落:涪城区涪城路1号7幢1-5层;产权证号:绵房权证市房监字第200915696号、绵城国用(2009)第16555号;建筑面积931.73㎡,房屋用途:办公;土地面积2383.86㎡,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商业。

(4)被征收房屋坐落:涪城区涪城路1号1幢1-6楼;产权证号:绵房权证市房监字第200915697号、绵城国用(2009)第16555号;建筑面积4181.02㎡,房屋用途:办公;土地面积2383.86㎡,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商业。

3、绵阳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被征收房屋基本情况

被征收房屋坐落:涪城区涪城路1号;产权证号:绵房权证市房监字第0000016144号、绵城国用(2009)第16555号;建筑面积140㎡,房屋用途:商业服务;土地面积2383.86㎡,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商业。

4、货币补偿方式,拆迁赔偿(含装修、搬迁补贴、奖励等)共计7,500万元。

5、款项结算及支付

支付时间:在被征收房屋的土地拍卖成交后,受让人足额缴纳土地款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最晚支付时间不超过2018年12月31日,土地挂牌时间为房屋交付后三个月内。

支付方式:甲方通过银行以转账的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同时乙方须向甲方出具相等金额的收款收据。

6、交接

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30日内,将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交付甲方,并书面委托甲方向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被征收房屋注销登记事宜。

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完成被征收房屋的搬迁,并将被征收房屋交付甲方,甲方配合乙方清退原租赁户。

乙方在交付被征收房屋时,要保持房屋在现状完好(即签订协议时的状态),不得拆除现有的门、窗、防盗栏等固定设施。若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对上述固定设施拆除,则视为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补偿费用总额的5%)。同时,由乙方承担因此导致的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其中住宅部分不适用本条)

7、甲方的责任

甲方确保补偿资金按时到位,并按本协议上述之约定按时付给乙方相关补偿费用。

甲方承担逾期支付征收补偿费用(房屋价值补偿、房屋装修补偿、搬迁补偿、住宅房屋临时过渡安置补偿(或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补偿费)、设备迁装费、补助、奖励)的违约责任如下:

(1)甲方逾期付款的,从逾期之日起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至欠款付清之日止,本协议继续履行。

(2)若甲方违反本协议其他义务的(逾期付款除外),则甲方按本协议规定的补偿费用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还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甲方有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和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权利。

甲方协助乙方与该地块开发商进行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在该地块所建项目优先选购门面200-300平方米。

8、乙方的责任

乙方保证对被征收房屋拥有合法产权,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否则乙方向甲方退还所领取的全部款项,同时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乙方须如实告知被征收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关系,并以书面形式承诺。

乙方负责依法妥善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关系。

乙方负责将被征收房屋在交付前所发生的水、电、燃气、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其他与被征收房屋有关的各类费用全部付清,并提供相应的有效单据。若乙方存在欠款,可由甲方在尚来拨付给乙方的余款中进行直接抵扣,余数不足时仍由乙方承担全部偿还责任。

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将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相关权属证书的有效原件交付甲方,否则甲方付款时间依次顺延。

签订本协议后,甲方负责对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相关权属证书进行注销登记等事宜。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将被征收房屋交付甲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本协议规定的补偿费用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至该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若乙方违反本协议其他义务的(逾期交房除外),则乙方按本协议规定的补偿费用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还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被拆迁房产除1间自营药房外,其余暂时处于闲置或出租状态。本次拆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且有利于加快公司处置存量闲置资产的工作进程。

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上述拆迁补偿公司将获得收益约5,692万元,具体金额以公司经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征收补偿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绵阳市涪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29证券简称:太极集团公告编号:2018-44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8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8月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黄龙路3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8月7日

至2018年8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第2项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3项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分别于2018年6月30日和2018年7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8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半天,参会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黄龙路38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401147

联系人:刘文倩 秦小燕

联系电话:023-89886129 传真:023-89887399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8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