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石淳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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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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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50万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vstone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021-60431122)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